法庭裁決嫌疑人不能強迫披露 64 字符密碼

賓夕法尼亞州高等法庭裁決,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高等法院以 5 比 4 推翻了下級法庭的裁決。該案涉及兒童色情,下級法庭命令嫌疑人交出 64 字符長的計算機密碼,認為根據嫌疑人對警方的言論,要求交出密碼並沒有違反憲法第五修正案。嫌疑人 Joseph J. Davis 告訴調查人員,“我們知道里面有什麼,這隻會傷害到我,我是死也不會交出來的。”檢方認為,“必然結果例外”的法律原理允許強迫披露 64 字符長的密碼。第五修正案禁止自證其罪,但如果政府知道所尋找材料的存在、位置和內容,那麼反對自證其罪的保護並不適用。下級法庭同意檢方的觀點,但高等法庭對此有不同看法,認為密碼不具有物理表現,一個人不可能在不揭示其心中所想而公開密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