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總統都禁不了槍?說到底是美國價值觀出了問題

當今我們聊一下美國的槍擊案,美國這些天接連發生了兩起重大的槍擊案。一直刷新我們認知。

為什麼美國總統都禁不了槍?說到底是美國價值觀出了問題

美國近來槍案頻頻,禁槍示威者。

為什麼美國總統都禁不了槍?說到底是美國價值觀出了問題

摩托車回火聲被誤以為槍聲引起騷亂!

現在就一個問題,讓很多人困惑。既然頻頻發生這種搶劫的惡性案件,美國為什麼禁槍還這麼難?

這個問題在中國可以聽普遍兩種說法,一個是公知說的美國不禁槍是為了讓老百姓用持槍反抗美國政府暴政的權力。還有一個說呢,就是美國不禁槍的是因為軍工集團但綁架了政府,所以不禁槍。

這兩個答案哪個是正確的嗎?其實沒有一個是正確的。

真正的原因是美國警察權責是嚴重不對等的,美國警察在第一時間基於他自身的判斷可以剝奪某個公民生命,同時在公民生命受到威脅時沒有保護的義務!

大家是不是覺得這個表述而覺得不可思議。難道我是在開玩笑嗎?當然不是。這可是美國最高法院從1981年一系列案例確定的!

所以現在就可以解釋為什麼為什麼美國禁槍這麼難原因,因為最高法院明確裁定,美國警察對美國公民不具有保護的義務。

這樣的話就導致自衛權下放,公民持槍權的擴大!警察都沒有保護公民的義務,那麼公民只好用搶來保護自己。

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導致最高法院裁定警察沒有保護義務的重要案例:1981年奧頓對這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案。

在描述這個案件之前,必須介紹一個歷史背景,在上個世紀80年代美國對個人在公眾場合的這個持槍行為是嚴格控制的。當時幾乎所有的美國老百姓都理所當然的認為警察有保護公民的義務,所以在那個時候美國絕大部分州都立法禁止個人在公共場合公開持槍,美國50個州在80年大約只有4個州允許公民在公共公開場合持槍。那麼到底發生了什麼改變了這一想法呢!

1981年奧頓對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案:回顧一下1975年3月16號,一個週日的清晨。兩名年輕的女性,他像很多那個時代年輕人一樣,他們租下了華盛頓特區西北角的3樓公寓。在他們樓下住著瑪麗安女士和她4歲的女兒。在大家都在熟睡的時候,二樓的公寓門 (美國的大多數公寓門是沒有防盜門這說的,都是小木板門,很容易被踹開) 突然被兩名壯漢踹開,這兩名壯漢(後來被確定是Marvin Kent 和 James Morse)衝入了二樓公寓,並當著小孩的面侵害了她的母親。

樓上兩個女生聽到樓下瑪麗安女士尖叫聲後立即撥打了美國報警電話911,並向警方報案她們的公寓在被強行入侵中。並請求警方立即提供援助。警方調度員告訴她保持安靜,讓她放心,警方將及時調度警力進行支援。

06:23華盛頓警察局總部接到調度員通知有人在強行侵入,但是不知何原因調度員給了巡警2級優先權,而根據華盛頓警察條例,任何同類型犯罪都是1級優先即警力應該馬上支援。即使如此,四輛警車仍然響應了這一通報,其中三輛趕到拉蒙特街,一輛去調查可能的嫌疑人。

這期間她倆從窗戶爬上屋頂等待警察的到來。他們親眼看到一名警察後開車路經他們房子根本沒有停下來的意思,甚至沒出來看看房子在哪裡。第二個警察來了,敲了公寓的門在沒聽到回覆後也直接離開了。06:33分後他們在到達五分鐘沒有做任何確認房子內部的安全措施就都走了。

兩女生爬回自己的房間後,她們又聽到瑪麗安女士持續的尖叫,她們又再次打了911,再一次嚴肅的告訴警方,她們確認入侵者已進入了公寓並對瑪麗安女生進行侵犯,要求立即提供援助。警方向他們保證援助已經在路上。這個電話在06:42進行了記錄 但警方處理結果是 “隨便查查”!沒有警員為這個呼籲出警下達任務。

兩個女生由於相信了警員的話,下樓來幫助瑪麗安女士以協助警方。結果被兩名犯罪分子發現了他們的存在。兩名犯罪分子持刀劫持了所有三名女性到了3樓公寓也就是這兩女生住的地方,然在14小時內對其進侵害,搶劫和毆打。 三名女性中的兩名被迫對彼此實施性行為的同時,另外一名女性被兩名犯罪分子輪番侵害!

三名女性僥倖得以逃命(從犯罪統計,活命概率僅17%),三名女性向哥倫比亞警方提起訴訟,內容包括: 1. 06:23報案的處理不當,2. 巡警未能遵循標準調查程序。3. 06:42的報警的徹底無視。

聯邦下級法庭宣佈此案流案,不予受理。理由是:警方對於大眾的責任是廣義的,不存在警方對某一公民的特殊關係,在這一層面中,警察沒有任何具體法律義務的存在。

在這種情況後三名女性再次上訴到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庭。 經上訴法庭7名法官討論後,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在1981年以4-3的票數的肯定了下級法庭的判決。 最高法院對本案上訴不予受理。

哥倫比亞上訴法庭是聯邦高級法庭,此次案例宣判覆蓋全美國。本案震動全美。 從此美國案例法開創了警方與普通公民之間不存在任何具體的法律義務。(那還需要警察來幹什麼?保護誰?)

為什麼美國總統都禁不了槍?說到底是美國價值觀出了問題

華盛頓特區最高法院

在此事件後,全美各州立法機構開始全面下放公民自衛權。 自衛權和公開持槍權開始全面放開。 就地自衛,城堡法案,開始全面取代強制撤退,公民公開持槍從此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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