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類人同樣算“應屆生”!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可別浪費

2020省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將來臨,我們都知道公務員,事業單位考試很多崗位只針對應屆生才能報,最近有很多考友及家長問道小編,怎樣才算應屆生?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應屆生的定義,僅供大家備考參考。

這幾類人同樣算“應屆生”!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可別浪費

從國家層面來講,應屆生的要求是畢業兩年之內,有的地方是三年,沒有簽過任何勞動合同,檔案沒有調動過,仍舊保留在學校裡的學生。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已經結束了學習,但是仍舊未拿到畢業證,正在屬於實習期裡面,也是應屆畢業生。

除此之外,以下這幾類人員也算“應屆生”

一 、規定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的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上述中戶口、檔案、組織關係未落實的,無論是保留在學校所在地,還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統招的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不按應屆畢業生對待,即使是畢業的當年,也不屬於應屆生。

二、“四項目”人員服務期滿當年,可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當年,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這類人按照國家政策,戶口和檔案是可以在學校保留兩年的。

三、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

有部分考生在上學前,曾有過工作經歷,也就是先上班,後上學的,這類應屆畢業的考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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