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拿自己的房產、信用為別人做擔保【2020年4月】

銀貸只是工具,經營創造價值,我是睦融小智,一名一線的銀行貸款策劃師。本文寫於2020年4月,保鮮期三個月,適用地上海。

不要拿自己的房產、信用為別人做擔保【2020年4月】

商場風雨幾十年,結交志趣相投的生意夥伴,為其擔保也不足為奇。然而沒有意義的擔保,特別是民間擔保,不但會把朋友送入火坑,也會將自己送入尷尬的境地。實例:

2020年4月,史老闆在家接到銀行老師電話,詢問其徵信上有一筆小貸逾期3個月,如不及時處理,自己名下的個人經營性貸款將被收回。史老闆頓時慌了神,連忙解釋自己除了銀行貸款並沒有其他貸款,不可能會有逾期。經查是史老闆為其朋友擔保了一筆130萬的民間機構貸款,而那位朋友已經破產不願償還。介此,史老闆有兩種選擇,一是還清朋友的債務來保護自己的徵信,延續自己的貸款;二是不還朋友的債務,自己被抽貸,徵信被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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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孫老闆拿著自己的徵信找到小智:2014年之前逾期有12個“7”(連續12個月有7個月以上的逾期),但老闆很有本事,先後找了兩家銀行為其辦理個人經營性抵押,但還款正常的他每隔一年就會被銀行“斷貸勸轉”。一年到頭,生意有一半的時間是為了找錢。究其禍源也是擔保,2012朋友哄騙他簽下擔保協議,之後逃之夭夭。經過一年多的訴訟,沒等結案的孫老闆還是熬不住了,先把朋友的債務還掉,這樣自己的徵信才能好轉,才有資格辦理貸款。第三家銀行是小智幫他找的,全上海三十多家主流貸款銀行,最終只有一家銀行願意接受孫老闆。那麼多年來孫老闆為了找銀行而支付的過橋費用,奔波的時間以及支付朋友的債務,累計花了700多萬。提及此事,孫老闆不悔結交朋友,只悔辦理擔保。

不要拿自己的房產、信用為別人做擔保【2020年4月】

2018年3月,李女士為了每月3分的高額利率,前前後後借給老朋友1000多萬,但是老朋友的廠子突然發生重大事故,導致經營權被轉讓。老朋友說需要一筆錢用來“通關係”,將李女士帶到一家民間機構進行房屋質押擔保300萬(房產3000萬左右)。之後老朋友失蹤,李女士最終瞞不住了告訴丈夫。丈夫震怒提出離婚。最後民間的擔保李女士還是還掉了,因為怕民間貸款涉黑,對年僅6歲的孫子不利。

說了那麼多教訓,小智希望各位老闆能正視擔保協議。替人擔保的老闆如果遇到朋友賴賬,多數會淪為不得不還。朋友有難,我們當然要幫,但一定要講究方式方法。吳孟達當年爛賭負債累累,好友發哥沒有給過一分錢,而是在他最困難的時候暗地裡介紹導演給吳孟達拍戲的機會。這樣才是真朋友,真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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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錢藉著藉著,朋友就沒了。擔保其實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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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睦融小智,希望貸款讓生活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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