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巷總理不“小”大有可為

1949年10月1日,北京,開國大典。10月23日晚上,在千里之外的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上羊市街,250多名居民代表接到通知去西牌樓小學禮堂開會。昏黃的電燈下,他們每個人領取了一張選票,代表轄區2250戶選出老百姓自己管理自己的一個組織——居民委員會。“小巷總理”從此出現。

小巷總理賦予“管理”新的內涵。管理不再高高在上,小巷總理的出現讓管理實踐著一種民主模式——協商民主。小巷總理從來不是個體,而是代表了一種制度,一種基層治理模式。居委會由人民選舉產生,他們把為人民服務作為初心使命。“共建、共治、共享”是他的使命,從他誕生的第一刻起就被中國共產黨賦予了“人民當家作主”基因。黃大媽的諸葛亮會、劉娟的民生議事會,高雲白、朱帥的網絡社區、居民微信群,從解決下崗再就業、到治安管理、再到困難群體幫扶、違章建築清理……在“小巷總理”的組織下,大家的事大家商量著辦,民主切實體現在了居民生活裡。小巷總理從人民中來,他們更能從細微處做起、更能瞭解人民需要什麼、不同時期最大限度地凝聚著居民們的智慧和力量、能更好的到人民中去。

小巷總理是讓多元主體組織在一起,集中力量辦平凡又不平凡的事。黨的十九大提出“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作用”。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諦。把多元主體組織在一起,共同治理社會公共事務,共同分享社會發展成果。這正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歷史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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