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工作員何春強(勞務派遣)因犯挪用公款罪一審獲刑1年,緩刑2年

近日,由筠連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宜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工作員何春強(勞務派遣)涉嫌挪用公款一案一審宣判,筠連縣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被告人何春強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目前該案一審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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