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孩子學習的同時,但也別忘記教育孩子的品質

現在,有一種現象,我不知道普遍程度有多大,但是卻經常看得見、聽得到。那就是,事情出現了不好的結果,即使百分百是自己的責任,有人也要找個“墊背”的,把自己的責任拼命往外推,很是缺乏“一人做事一人當”的品質。


一個小偷偷東西,被人發現追趕,不幸墜樓身亡,小偷的家屬竟然讓追趕的人承擔小偷死亡的責任。說小偷是被“追死”的,還要一大筆賠償金。

教育孩子學習的同時,但也別忘記教育孩子的品質


這要是得逞了,豈不成了一個顛覆法理、情理的一個笑話嗎?


大家一起喝酒,你喝你的,我喝我的(使勁勸酒、灌酒另當別論)期間有一個人不幸酒精中毒而死,死者的家屬起訴其他共同飲酒的人要求為這個人的死負責任。


最近,聽說還有為了一起喝酒,事先立個“生死合同”的,這酒還喝個什麼勁呀!這不也成了笑話了嗎?再說這個“生死合同”也沒有法律效力呀。


一個幾歲的孩子趁著房主不注意,獨自跑到了別人家裡,不慎從陽臺掉下去了,孩子的父母起訴房主要求賠償,理由是房主沒關好房門,沒留意家裡來了陌生人,沒有在陽臺做好安全防護。


教育孩子學習的同時,但也別忘記教育孩子的品質


幾歲的孩子是不應該離開父母的視線的,這個孩子進人家家門的時候,孩子的父母在哪裡呢?


害怕人家追,就別做小偷;自己身體不好,就少喝酒;擔心孩子出現意外,就看管好孩子……


一次,太太給一個學校講課,不慎從講臺上摔了下來,右肩膀脫臼外加骨折。


如果說是太太自己不小心,這就和別人沒有關係;要是說在你們學校的講臺上掉下來的,這似乎就有關係。那到底是有沒有關係呢?有,又有多大關係呢?是不是非要說講臺溼滑、講臺上有障礙物、講臺上的照明不好呢?


歸根到底,就是自己不留神,一腳踩空,就是自己的疏忽而已,為什麼連這樣一點擔當都沒有呢?要是把責任硬推到學校,學校除了做一點賠償還能做什麼呢?


教育孩子學習的同時,但也別忘記教育孩子的品質


如果這麼做了,可能得到一些金錢上的收穫,但卻失去了道義和尊重。在別人的眼中,你是一個製造麻煩的人,不是一個敢作敢當的人,人們會輕視你,會選擇遠離你。你得到了甜頭之後,就會根據“愛哭的孩子多吃糖”的原則,無論什麼事都找責任方,找個“墊背”的,也可能就有了依賴心理。


從古至今,我們都主張“一人做事一人當”,這樣的人有獨立的人格,這樣的人有責任心,這樣的人做事情深思熟慮,這樣的人小心謹慎。


一個孩子爬學校裡的大樹,掉下來了,家長要求學校賠償,說學校沒有看護好孩子;咱換個思維,如果孩子在荒郊野外爬樹,掉下來了呢,那找誰賠償呢?


教育孩子學習的同時,但也別忘記教育孩子的品質


孩子走路摔倒了,有的家長和孩子一起責怪大地的不平整;


孩子學習不好,有的家長和孩子一起痛罵老師不好好教書;


孩子談戀愛了,有的家長說是別人家的孩子勾引自己的孩子;


孩子吃撐了呢?難道還要怪廚師把飯做得太好吃了嗎?


總之,有的人就是想盡一切辦法降低或減少自己的責任,而把責任往別人的懷裡推。


各位家長,“一人做事一人當”絕對是一種優良的品質,有了之後,萬事自己小心謹慎。如果總是推卸責任,或者總是找個“墊背”的,得到的都是一些蠅頭小利,而失去的東西可能是更珍貴的。另外,也可能養成主觀不努力,客觀找原因的不良心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