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晟“以房抵債”:數百名員工被套 股價只剩9分錢

福晟集團,總部位於福建福州,官網顯示,其連續八年位居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躋身中國房地產36強、中國建築業19強。

今年清明小長假前夕,10餘名曾經的福晟員工以“債主”的身份聚集在福晟位於福州的總部公司大樓,開始了漫長維權中的又一次登門追債。而維權的起因,便是員工跟投無法兌付所致。

事實上,這10餘名員工只是福晟維權大軍中的一小部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一個福晟員工的維權群中看到,裡面人數高達480人,並且在持續增加中。

據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此次福晟員工維權涉及的跟投金額估計在15億元左右。

員工跟投難兌付,如今只能抵房子?

這群維權的原福晟員工,其中部分已辭職離開福晟,一部分剛離開不久,還有一部分則是在2019年底被以優化的名義辭掉的員工。

參與本次維權的原福晟員工張華告訴記者,2017年底,福晟開始籌備上市時就做了一個資金池,當時讓員工以0.2元的價格購買原始股,並允諾公司上市成功後可以還給員工。“一年後公司上市,承諾的退出期到了,卻被公司以穩定股價為由要求延長(持股)一年。就這樣,有些員工至今未能退出,如今公司的股價也形同崩盤。”

除了股權,還有跟投。

和其他房企一樣,福晟也加入了跟投大軍,而這一模式在2017年達到了高潮。彼時,福晟的員工們享受著每年30%的固定收益,福晟內部稱之為“財務投資型跟投”。

以徐淮錢隆御景3期財務型跟投方案為例:方案約定,項目在2018年6~11月內分5批次取得預售許可證,30%固定利率。在項目預售證取得30天內分批次退還本金(可視為每批退還20%本金),收益一年後予以支付。如果一年內未獲得預售許可證,取得預售許可證30天內本金與收益分予以退還。

從2018年起,福晟開始頻繁對員工進行跟投宣講。“一般是中心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來開會,收益允諾等均是現場宣講,作口頭允諾,跟投信息會發送到部門群裡,沒有簽訂書面協議。如果是現場開會,則被要求上繳手機,也無法拍照。”原福晟員工李輝告訴記者。

福晟“以房抵债”:数百名员工被套 股价只剩9分钱

福晟的抵購房項目 資料來源:受訪者提供

李輝回憶稱,當時基於對公司的信任,大家沒覺得有何不妥。但也正是這份信任,給日後的維權增加了不少難度。

實際上,起初這些項目允諾的本金和利息還能按期還。但從2019年3月份開始,福晟的一些跟投項目到了還本付息期限卻沒有支付。而此時,福晟的資金流緊張的聲音開始在員工們中間流傳。到了2019年4月,不少員工發現公司出現了無法按期支付供應商貨款、員工內部報銷流程無法走完等情況。

“當年10月,公司就被曝出‘要破產’的新聞,員工們也大部分都知道情況了。”據李輝介紹,最開始公司董事長曾親自出面闢謠,並安撫員工,表示公司沒有破產。

但直到2019年底,世茂的審計團隊正式進駐福晟,對福晟的債務進行盡調後,員工們才如夢初醒。

2020年1月,原福晟的投拓部門幾乎被一鍋端的全部優化,緊接著,工程口、成本部開始進行大裁員,唯一沒有動的是營銷口。

隨後的1月17日,幾百名員工在福晟總部錢隆廣場開始了大範圍維權。彼時,原福晟高管吳繼紅怕影響公司品牌形象,將維權人員喊到3樓會議室,開了內部安撫會。

而此時,參與項目跟投的員工們清楚自己沒有簽訂任何與利息承諾有關的協議,手裡只有收據,於是要求公司補充跟投的相關協議,但未得到公司的正面回覆。

張華告訴記者,此前公司曾拿出大量房源和車位進行抵扣,但這批標的有瑕疵,無法簽訂轉讓合同,所以員工們並不買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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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晟給員工的兩個解方案 資料來源:受訪者提供

4月1日下午,公司高層組織了高層開了名為投資款方案的解決宣講會,提前得知信息的員工們紛紛圍在會議室外等待結果,而得到的方案卻不如預期:一個方案是九七折抵購房款,另一個則是現金償還八折本金。

原福晟員工王超給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算了一筆賬,以抵房方案中的世茂雲潮為例,該項目的一套房源底價約200.8萬元,九七折後約194.8萬元,優惠約6萬元。假設跟投人本金是200萬元,按照方案一,公司一年承諾30%收益,利息60萬元(實際借款已近2~3年)。

再如抵房方案的福晟漳州黃金海岸項目(現案名為雲樾鷺海),2017年由福晟收購而來,2019年沒有按期收回本金及利息,如今這個集資項目卻成了抵購項目。該項目原先向員工以2萬元/平米價格集資,允諾到期按3萬/平米公司會回購。而現在公司給出的抵購房房源單價僅1.6萬元/平方米。

記者以福晟員工的名義諮詢了上述項目案場,對方銷售人員表示,項目首開價格在1.7萬元/平方米,整個項目均價預計在2.3萬元/平方米。隨後記者問及具體折扣,對方表示,具體折扣數需要上報才能知道。

王超表示,抵購房裡位置較好的房源價格都是總價200萬元甚至上千萬元,無法滿足大部分員工的跟投款金額,總價低的房源位置偏遠,市場行情也不好。

此外,抵扣中涉及到一些無法順利變現的車位,是無法籤產權的。也因為沒有認購協議,車位非常難賣。

記者注意到,除了員工跟投,一家給福晟做諮詢管理的供應商也以合作伙伴方式的加入了福晟的項目跟投。2018年,該供應商以內部員工集資的方式參與了福晟的福州福晟錢隆府項目跟投,根據約定在拿到預售許可的3個月內還本付息。

彼時,項目順利開盤,銷售均價在2萬元/平方米。到了2018年底,該供應商提出按照要求退還本金,但福晟以各種理由拖延。2019年2月,該供應商終於收到了600萬元本金,但剩餘部分本金和收益仍沒有著落。如今,這家供應商也和福晟的其他跟投員工一起,加入到維權大軍行列。

高利雖誘人,跟投風險不容小覷

項目跟投,原本是屬於職工持股或者股權激勵範圍內的舉措,後來成為一種發展機制。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告訴記者,跟投對公司的意義其實很簡單,即“風控+激勵”。

首先項目跟投可以提高項目決策的準確性,把高管和骨幹員工變成了集團公司的股東,讓大家實現利益捆綁。同理,基層員工成了項目公司的股東,利益也和項目的收益進行了捆綁,一旦出了重大虧損或者項目推進困難,所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對員工來說,跟投則是賺更多錢的一種方式。本來是給企業打工,跟投就變成了部分給自己打工,做不好可能補虧,做得好就賺得多。

以中梁地產為例,據其員工劉浩介紹,其曾經投了公司江蘇的一個項目,初始資金在2萬元,第一筆分紅含稅2.6萬元;第二筆分紅2.4萬元,除去資金利息,最終年化受益在152%左右。如此高收益,也難怪員工們會趨之若鶩。

福晟“以房抵债”:数百名员工被套 股价只剩9分钱

福晟惠州項目的跟投繳款通知 資料來源:受訪者提供

但同樣的,跟投風險不容小覷。

那麼,這個所謂的跟投在法律上究竟是如何界定的呢?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徐曉明律師告訴記者,房企開展員工跟投的形式多種多樣,具體法律性質應視項目具體操作和雙方協議約定,其性質可分為借貸關係與投資關係兩種。如認定為借貸關係的,那麼即便公司因為項目開發不利出現虧損,仍需向員工還本付息;如認定為投資關係的,則意味著員工需和公司共擔市場風險,共享投資收益,在開發不利的情況下,員工跟投甚至有可能會打水漂。

司法實踐中,對於跟投性質的認定,並不僅僅看協議字面表述,而是會根據當事人的投資目的、實際權利義務等因素綜合認定其性質。一般來說,如果投資人的目的並非為了取得目標公司股權,而僅是為了獲取固定收益,保本付息的,且不享有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權利的,應認定為借貸關係,而非投資關係,目標公司或有回購義務的股東是投資人的債務人。

徐曉明律師提醒,如上述跟投項目被認定為借貸關係的,首先需查明債務人是誰?如集資款實際借款人是福晟原股東,或集資款被原股東支配使用於其他項目的,則真正的債務人應為原股東,原股東對債務應承擔還款責任。如集資款實際借款人是公司,也確用於公司項目的,則在正常情況下,股東財產與公司財產相分離,股東轉讓股權是股東對自有權利的處分,影響的是股東自身權益,對公司財產並不產生直接影響。

因此,一般情況下股權轉讓不會對公司原有債務承擔產生影響,債務人仍然是公司。但在原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原股東與公司發生人格混同,原股東惡意侵害公司利益、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情況下,原股東仍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張波直言,作為內部人組成的小股東,一般都是受到企業為主體的大股東的控制的,並不會同股同權。

跟投“變形”,企業和員工分道揚鑣

從2018年下半年開始,跟投似乎變得不那麼“靈光”了。

“說白了大家在賭市場。”劉浩稱,目前不少公司都是強制跟投,但很多公司對於本金是有兜底條款的,比如項目跟投本金,最多讓你補繳一倍,這風險很大。於是,很多人前期分錢後,就會選擇拍拍屁股走人,很難深耕。

“很多時候企業和員工反目成仇,都是因為虧錢了。老闆想的是綁定核心,拿了這個項目要對這個項目負責,但現實卻是,跟投更像是來做兜底的。”劉浩表示。

不過在張波看來,這也倒逼一些房企將強制跟投改為自願,投資也有限額,比如工資40%。員工可以選項目,可以選擇配資或者不配資,不配資就收益低一點,配資風險高一點。同時跟投有上限,給予一定比例,根據公司職級來。

就原富晟員工跟投維權的相關問題,福晟集團原董事長潘偉明4月8日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們會盡快解決這個事情,政府已經在做方案。”

就在3月30日舉行的業績會上,世茂董事局副主席許世壇表示,會陸續把福晟的一些項目併到上市公司,但需要過程、需要盡調、資產、財務等一項項做。

截至4月9日收盤,福晟國際股價報0.09港元,總市值為10.23億港元。

本文源自中新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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