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崇義縣沿江路片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的公告

因我縣城市發展規劃需要,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江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214號)相關規定,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沿江路片區規劃紅線範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土地)予以徵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徵收項目:崇義縣沿江路片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

二、徵收範圍:東至原崇義老賓館、南至沿江路、西至贛豐線校場腦、北至橫水小江,具體以規劃紅線範圍為準。

三、徵收部門:崇義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實施單位:崇義縣房屋徵收服務中心

五、實施期限: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5月20日。

六、徵收補償方案:詳見《崇義縣沿江路片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七、其他事項

(一)對違法違規建築一律予以拆除,不予補償;

(二)對已被徵收的房屋依法辦理產權註銷手續,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被徵收人及利益關係人如對本徵收決定不服,可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60天內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在6個月內向崇義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徵收部門聯繫電話:0797—3812365 3818085

監 督 舉 報 電話:0797—3823880

特此公告

崇義縣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

值班主任:李啟峰

校核:餘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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