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9年公司債券(第二期)2020年付息公告

A 股代碼:601390 A 股簡稱:中國中鐵 公告編號:臨2020-026

H 股代碼:00390 H 股簡稱:中國中鐵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債權登記日:2020年4月14日

●債券付息日:2020年4月15日

由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於2019年4月15日完成發行的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9年公司債券(第二期)(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於2020年4月15日開始支付自2019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14日期間的利息(簡稱“本次付息”)。為保證本次付息工作的順利進行,方便投資者及時領取利息,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9年公司債券(第二期)。

2、債券簡稱及代碼:19鐵工03(155331)、19鐵工04(155332)。

3、發行人: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

4、債券品種和期限:本期債券分為兩個品種,品種一(19鐵工03)為3年期,附第1年末和第2年末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和發行人票面利率調整選擇權;品種二(19鐵工04)為3年期,附第2年末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和發行人票面利率調整選擇權。

5、發行總規模:人民幣35億元(其中:品種一發行規模為13億元;品種二發行規模為22億元)。

6、品種間回撥選擇權:本期債券引入品種間回撥選擇權,回撥比例不受限制,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根據本期債券發行申購情況,在總髮行規模內決定是否行使品種間回撥選擇權,即減少其中一個品種的發行規模,同時對另一品種的發行規模增加相同金額,單一品種最大撥出規模不超過其最大可發行規模的100%。

7、債券利率:本期債券品種一的票面利率為3.40%;本期債券品種二的票面利率為3.70%。本期債券採取固定利率形式,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

本期債券品種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續期前1年固定不變,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第1年末,如公司行使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債券存續期的票面利率為債券存續期第1年票面利率加/減調整基點,在存續期的第2年末,如公司行使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債券存續期票面利率為債券存續期第2年票面利率加/減調整基點;本期債券品種二的票面利率在存續期前2年固定不變,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第2年末,如公司行使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債券存續期後1年的票面利率為債券存續期前2年票面利率加/減調整基點,在債券存續期後1年固定不變。

8、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發行人有權決定在本期債券品種一存續期的第1年末調整品種一第2個計息年度票面利率,在第2年末調整品種一第3個計息年度票面利率,發行人將於本期債券第1個計息年度和第2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個交易日刊登關於是否調整本期債券品種一票面利率以及調整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行使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品種一後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發行人有權決定在本期債券品種二存續期的第2年末調整品種二後1年的票面利率,發行人將於本期債券第2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個交易日刊登關於是否調整本期債券品種二票面利率以及調整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行使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品種二後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9、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公告後,債券持有人有權選擇在公告的投資者回售登記期內進行登記,將持有的本期債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若債券持有人未做登記,則視為繼續持有本期債券並接受上述調整。

10、付息日:本期債券品種一的付息日期為2020年至2022年間每年的4月15日,若投資者第1個付息年度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債券的付息日為2020年4月15日,若投資者第2個付息年度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債券的付息日為自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15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品種二的付息日期為2020年至2022年間每年的4月15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債券的付息日為自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15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11、兌付日:本期債券品種一的本金支付日為2022年4月15日,若投資者第1個付息年度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本金支付日為2020年4月15日,若投資者第2個付息年度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本金支付日為2021年4月15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本期債券品種二的本金支付日為2022年4月15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本金支付日為2021年4月15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

12、信用級別:經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綜合評定,發行人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A,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A。

13、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於2019年4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記、託管、委託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證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本息兌付方案

按照《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9年公司債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債券品種一的票面利率為3.40%,本期債券品種二的票面利率為3.70%。每手“19鐵工03”面值人民幣1,000元派發利息為人民幣34.00元(含稅),每手“19鐵工04”面值人民幣1,000元派發利息為人民幣37.00元(含稅)。

三、本次付息債權登記日及付息日

1、債權登記日:2020年4月14日

2、債券付息日:2020年4月15日

四、本次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20年4月14日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9鐵工03”、“19鐵工04”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辦法

1、本公司已與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簽訂了《委託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託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託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後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準。公司將在本年度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年度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2、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於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

六、關於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1、關於個人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本期債券的個人利息所得稅徵繳說明如下:

(1)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2)徵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

(3)徵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徵收。

(4)徵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兌付機構領取利息時由兌付機構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各兌付機構。

2、關於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對於持有本期債券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分別簡稱“QFII”、“RQFII”)等非居民企業(其含義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根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以及2018年11月7日發佈的《關於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08號)等規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上述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範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債券利息。

3、關於其他債券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其他債券持有者的債券利息所得稅需自行繳納。

七、本次付息的相關機構

1、發行人: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28號院1號樓918

聯繫人:文少兵

聯繫方式:010-51878265

郵政編碼:100070

2、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寫字樓2座33層

聯繫人:徐晛、陳彬彬

聯繫方式:010-65051166

郵政編碼:100020

3、託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

聯繫電話:021-3887 4800

郵政編碼:200120

特此公告。

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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