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億消費券來了!你準備好買買買了嗎?

為促進內需,提振經濟,泉州市總工會聯合泉州市商務局、財政局專門設立基層工會疫情防控特殊慰問消費券,簡稱“泉消費”。

“泉消費”每張票面價值50元,預計發放總額為1.5億元,文旅券和樂購券各佔50%。“文旅券”指定用於餐飲、住宿、旅遊、健身等文旅消費項目,“樂購券”用途不限。消費券在消費滿50.01元時可使用,可疊加使用,但不找零。

1.5億消費券來了!你準備好買買買了嗎?

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會可向全體職工、工會會員發放該消費券。各基層工會在指定公眾號上購買定額電子消費券,並結合實際情況,按照每人不超過500元的標準向全體會員發放,但不得以現金形式發放。電子消費券一經購買、不得轉贈、提現。工會會員可以使用電子消費券購買民生用品,也可以在餐飲、酒店、景區、旅行社等本地指定商家進行消費。

電子消費券從5月1日起使用,自領取日起有效期為60天,到期後將自動失效。本次消費券活動於2020年7月31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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