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以農業4.0助推農民闖市場,新農人準備好了嗎?

關鍵詞:鄉村振興戰略; 職業農民; 現代農業

邁進農業4.0新時代

2019以農業4.0助推農民闖市場,新農人準備好了嗎?

新時代的一場深刻變革,就是推動農業由1.0邁進4.0,推動“四生農業”的出現。

農業是自然再生產和社會再生產相交織的過程,也是逐漸演進的歷史過程。當前,面對國內外市場相連通的基本形勢,農業生產一方面面臨“兩塊板”的約束,即成本“地板”和價格“天花板”這“兩塊板”的雙向擠壓,農民費時費力生產出來的產品,賣不了好價錢,持續增收的壓力越來越大;另一方面受到“兩道箍”的束縛,即農業資源長期透支、過度開發,資源、環境兩道“緊箍咒”越繃越緊,拼資源拼投入的傳統老路難以為繼。農業需要努力邁進新時代,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進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時代的一場深刻變革,就是推動農業由1.0邁進4.0,推動“四生農業”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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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農業是農業的1.0版本,這是自古以來就有的農業類型。這一時期農業生產受自然條件影響較大,是典型的“靠天吃飯”農業。農業2.0是工業化、機械化的農業,將農業生產鏈條逐步延伸至加工、儲藏、運輸、銷售等環節。這一階段的主要特徵是“靠地吃飯”,農民在這種工廠化農業模型下,扮演了產業技術工人的角色。農業3.0是以第三產業的方式經營農業,農民在其中扮演服務員的角色,主要特徵是“靠人吃飯”。

農業4.0則超越了單一產業範疇,形成一二三產業融合的綜合型農業,通過一二三產業疊加,創造新供給的“加法效應”,以及一二三產業融合,催生新業態的“乘法效應”,進行農業的深度交叉融合,通過第六產業化,實現集生產、生態、生活與生命為一體的“四生農業”。生產性和生態性是基礎,生活性是核心,生命性是靈魂。農業4.0時代,農民集生產者、技術員、服務員、銷售員等綜合身份於一體,從事農業成為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農業4.0體現了人與自然、人與人和諧相處的更高境界,代表著農業發展的新業態、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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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世界各國的農業現代化發展模式,大體有四種類型:

第一種是以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為代表的大農場農業。其以石油化學農業著稱,是農業1.0和2.0版本的典型代表。

第二種是以歐盟為代表的中小農場農業,這是農業3.0版本的典型代表。

第三種是以巴西、阿根廷等拉美國家為代表的大農場與小農戶並存的農業模式。這種“兩張皮”的農業,是農業1.0和2.0版本的交織。

第四種是以原住民為主的東亞國家,以日韓和中國臺灣為代表,都具有小農經濟的特徵。通過將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由農協或農會來運作各種資源,併成功轉化為資本,從而帶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和諧穩定,體現了農業4.0版本的基本內涵。

農民闖市場,也需要“兩條腿”走路,一方面利用好以銷售農產品為主要目的的全國性大市場(主流市場),另一方面要開拓具有“四生農業”特徵、一二三產業融合的替代性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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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發展以“四生農業”為特徵的農業4.0?從認識層面上來說,一要重視和利用農業多功能性和農業所具有的很強的正外部效應。作為人類活動與自然高度結合的經濟過程,農業具有維護生態環境、保護物種多樣性、實現農民生活以及就業和社會保障、保障國家安全、文化教育、醫療休閒、經濟產業等多種功能。可以說,農業是具有多元價值的產業,這種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多功能性發揮了很強的正外部性。二是農業發展必須在三大規律間調適。讓市場規律服從於社會規律,社會規律受制於自然規律,形成一個可持續的循環體系。市場嵌入社會、社會依從自然,兼顧了農業經濟、生態、社會效益,從而推動整個社會的文明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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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戶生產存在“一戶兩制”現象

A模式中,農戶大量施用化肥、農藥等,以獲取規模經濟收益。B模式中,農戶少用或不用農藥、化肥,生產出符合農民安全觀念的農產品

農民利用好兩個市場的背後,是兩種生產動機和“一家兩制”行為。中國是典型的小農國家,在中國改革開放40年的農村市場化、商品化的發展中,農戶階層分化不斷加劇,身份日趨多元化,表現出貫徹不同目標的農業生產行為。據研究,農戶生產存在“一家兩制”現象。一方面貫徹資本邏輯,為市場而生產,我們稱其為A模式。另一方面貫徹生命邏輯,為生活或家計經濟而生產,我們稱其為B模式。A模式生產過程中,農戶採用“化學農業”的耕種方式,大量施用化肥、農藥等生物和化學制劑,以獲取規模經濟收益。B模式生產過程中,農戶採用生態化的耕作方式,少用或者不用農藥、化肥,生產出符合農民安全觀念的農產品,滿足農戶家庭自身需要,並差別化地供給一部分城市消費者(費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背後反映的就是農民的差序責任意識)。對這種差別化生產和差別化消費行為,我們將其定義為“一家兩制”,即“一個家庭,兩種制度”。這種“一家兩制”還體現在農戶消費和銷售等各個方面。

在“一家兩制”中, A模式主導的農業生產,因過量化學品投入而存在嚴重的食品安全問題,也帶來農戶分化和農村衰敗,農民主體性喪失,逐漸成為僱工。在B模式中,農戶從生存理性和社會理性等多元理性的動機出發,通過構建生產者和消費者的信任共同體,最終實現農產品的價值和農業多功能性。敬畏自然、尊重生命,過有價值的生活。在B模式的農業生產方式指引下,自然生態改善,人際互聯互信的社群關係加強,產生信任、聯結以及網絡結構的集體社會資本和財富。中國正經歷從傳統農業1.0時代向現代農業4.0時代轉型,家庭承包制形成的簡單再生產的傳統農戶正在向有文化、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新型職業農民轉變,切不可以資本邏輯為主導,而應該在農業4.0時代,以遵循生命邏輯為價值取向,實現農業的“四生共贏”和生態文明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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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闖市場的兩種選擇

主流的全國性大市場,以銷售農產品為主,伴隨農業不可持續危機和食品安全危機的不斷爆發,一個找尋農業多功能性以及本地化、社會化的替代性的食物市場逐漸形成

當農戶貫徹不同邏輯生產農產品和提供食物時,必然深化與不同市場的聯結,於是在“生產—銷售”鏈條上就自然而然出現了兩類市場:

一類是主流的全國性大市場,以銷售農產品為主。中國在改革開放後為改造傳統農業而進行的努力,使得“為市場而生產”成為現代農業的主要目的。逐利動機取代自我消費動機,日漸成為食物體系變革的巨大動力。但是一旦資本力量在主流食物體系中佔據主導地位,農戶實質是通過逐利性的食品中間商與消費者聯繫。食品中間商控制了糧食生產、加工、分配以及整個消費體系,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為唯一目標,利用自己的資源優勢控制市場,實現對農戶話語權的控制,並使消費者完全失去話語權,通過低價收購、高價出售農產品來攫取農戶與消費者的利益。食物體系利益相關方的信任關係受單一經濟理性支配,食品安全主要依靠“一家兩制”式的個體自保,城鄉關係割裂甚至對立。這一主流市場適合規模經營的農戶,並需要切實保障農民的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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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類是發揮農業多功能的替代性市場。伴隨農業不可持續危機和食品安全危機的不斷爆發,一個找尋農業多功能性以及本地化、社會化的替代性的食物市場逐漸形成。在替代性食物市場中,農戶遵循生命邏輯生產安全農產品,通過社區互助農業,巢狀市場、有機農夫市集等新型信任中介與消費者直接聯繫,或者無需信任中介,實現產消對接。由於農戶與消費者直接對接,進行良性互動,同時提升了自身的市場話語權,二者之間的信任關係也由單一經濟理性,走向包括生存理性、經濟理性和社會理性的多元理性。消費者瞭解農產品信息,提升了自己的市場話語權,並支付合理的費用,支持農戶更多地開展安全食品生產。由此,形成新型城鄉關係,人格信任發揮作用,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趨勢初步顯現。

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型升級,也必然伴隨著傳統農戶向新型職業農民的轉型升級。在這場主流食物市場和替代性食物市場相互交織、相互爭奪的戰場上,是依附食物中間商、被資本裹挾完成農業和食物體系的去本質化過程,還是重建食物體系的“信任共同體”、迴歸農業多功能性、共保食物安全,是新型職業農民在農業4.0時代面臨的挑戰,也是農民闖市場,必須要作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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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託合作社,共闖大市場

資本主導的農業生產過程和食物供給體系必然碾壓農戶家庭生產,擺脫農業資本主義觀念的影響,形成有中國特色的農民合作社發展道路

小農農業特徵和農戶家庭經營的基礎地位,決定了小農戶和大市場之間的深刻矛盾,也迫切要求農民在多年去組織化之後,重新再組織化,以實現與大市場的聯結。再組織化的一個重要形式,是農民合作社。合作社以農產品生產者為所有者,按照其與合作社的惠顧分配盈餘,通過加強農產品生產者的主人地位和他們之間的互助、互惠意識,來降低農產品生產者與生產上下游環節間的交易成本,通過農產品生產者積極參與管理來降低合作社的所有權成本,從而成為一個有效率的組織。農民合作社是新型職業農民參與和創造市場、同資本化的食物體系和市場博弈的“諾亞方舟”,有助於推動農業4.0時代的農民闖市場。

對於當前農民合作社發展尚存的一些問題,應積極應對。

第一,擺脫農業資本主義觀念的影響,形成有中國特色的農民合作社發展道路。

資本主導的農業生產過程和食物供給體系,必然碾壓農戶家庭生產,實現農業的去農民化、去社區化。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定位和發展現狀,還是未能擺脫不平等的農業資本主義觀念影響。受資源稟賦的國情制約,新型職業農民所需要的並不是橫向的規模化和僱傭化,而是縱向的生產、加工和銷售等“縱向一體化”服務。農民組織化的發展方向應該是能夠滿足其多樣化服務需求,兼具經濟和社會雙重甚至多重功能,從事農業全產業鏈經營的綜合性合作社。國家政策應該將能夠產生盈利的領域如金融保險、供銷、批發、農資和農機生產等向合作社開放,並賦予合作社在一些領域的壟斷地位。

第二,農民合作社要在農業4.0時代創造新供給,催生新業態。

農業多功能性和鄉土之根的性質,決定了中國農民合作社必須是地域化的、一二三產業疊加融合的,更多體現互惠、互信、責任與參與意識。新型職業農民要通過農民合作社的制度性安排。為農業4.0創造新供給、發展新業態。在日韓新農村建設和產業融合發展中,農協或農會以及合作社都發揮了組織實施的重要保障作用。中國農民合作社要擺脫農業單一功能、產業分割的束縛,更多體現農業多功能性,更多融合農村社區網絡關係。在深度挖掘本地特有資源的基礎上,藉助六次產業的深度開發,優化生產要素配置,增加當地農民的收入,吸引更多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年輕人返鄉創業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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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發揮政府在發展農民合作社中有限且有為的作用。

農民合作社的發展,不單是合作社本身的事,更應該置於中國農業現代化和農業4.0的大背景中。農業新自由主義倡導下的農業市場化和政府退出,反而加劇了市場失靈,導致市場配置農業要素的低效率。因此,需要政府積極干預農業,降低農民合作社獲得資本、技術、管理、加工、營銷、品牌等要素的市場交易成本,使其更容易獲得貸款、找到稱職的管理人員、獲得銷售環節的信息、獲得合作社運營相關的諮詢服務。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應該由政府主導並且具有公益性質。

第四,鼓勵並支持“農消對接”及建立消費者聯合組織。

應對主流食物體系帶來的風險社會的食品安全問題,消費者不僅有權益,更有責任。通過建立消費者協會或組建消費者合作社,加強消費者與農戶的聯繫,打破二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重建食物體系的社會信任。倡導公平貿易,藉助消費者協會、消費者合作社和農民合作社構建的平臺,消費者能夠更多參與到公平貿易之中,走出爾虞我詐的自由貿易誤區,走向公平貿易,以合理的價格支付,支持農戶進行有利於食品安全的農產品生產,促進安全農業生產模式的社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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