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自曝高管“偽造交易22億”!“董責險”出動了!


瑞幸咖啡自曝高管“偽造交易22億”!“董責險”出動了!

今天的小鹿茶,或許更加“香醇”。4月2日晚間,一則“瑞幸咖啡偽造交易22億”消息曝出後,迅速登上熱搜榜。這家號稱“中國版星巴克”的咖啡品牌,從走紅到爆雷,跌宕起伏。高管偽造數據,監管當局點名譴責……專門應對“董監高”風險的“董責險”出動了!

瑞幸咖啡自曝高管“偽造交易22億”!“董責險”出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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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幸咖啡自曝高管“偽造交易22億”!“董責險”出動了!

4月2日晚間,來自瑞幸“自曝”的一份公告揭開了公司存在的財務性問題。瑞幸表示,在審計2019年年報時發現問題,為此公司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展開內部調查,從而發現2019年二季度到四季度,公司首席運營官(COO)劉劍與向他彙報的幾名員工,共同偽造了高達22億元的銷售金額。

這一“自我爆雷”事件瞬間將“瑞幸”兩字推上熱搜,引發市場一片譁然。

作為一家口碑尚可的咖啡品牌,因高管惹下的禍端,一夜之間,公司市值蒸發350億元,股票下跌80%左右,盤中多次熔斷。不僅如此,此事還牽連其他經營商,“所有中概股、在華投資的美元基金都將被這杯注水的咖啡影響”。

一時之間,市場所有視線聚焦瑞幸。對於如何規避因此類事件遭受損失的話題,牽引出保險市場上小眾但專業的險種——“董責險”。

有媒體報道,瑞幸在赴美上市前投保了董責險,國內約有十多家保險公司以共保體的形式參與了此次承保。中國平安已收到被保險人提起的理賠申請,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另有文章報道,關於具體索賠額,根據美國法律對類似案件的索賠額計算可知,瑞幸咖啡或面臨最高大約700多億元人民幣的索賠。

北京安理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新銳算了一筆賬,按照美國法律對類似案件的索賠額計算方式,即設定一個時段,當中的最高價,以及事發後最低價,得出價差,再乘以股份數量,即是這家公司可能面臨的投資者索賠額。

“若以2020年初至今作為時間段計算,期間瑞幸咖啡2020年1月7日曾觸及年內最高價51.38美元/股,事發後最低價為2020年4月2日晚觸及的4.9美元/股,公司最新總股本為2.4億,由此可粗略計算出,一旦面臨集體訴訟,瑞幸咖啡將面臨的賠償總計約112億美元,摺合人民幣754億元。”

“董責險”專業但小眾

屬於非主流產品

何為“董責險”

董責險,是指由公司或者公司與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共同出資購買,對被保險的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履行公司管理職責過程中,因被指控工作疏忽或行為不當(其中不包括惡意、違背忠誠義務、信息披露中故意的虛假或誤導性陳述、違反法律的行為)而被追究其個人賠償責任時,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該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責任抗辯所支出的有關法律費用並代為償付其應當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的保險。

近年來,由於高管說錯話、幹錯事等,造成上市公司股價下跌、聲譽受損的事件頻頻發生。且隨著監管越來越嚴,公司、高管的處罰案例也不在少數。

為規避因高管的不當行為而造成的相關財物損失,一些上市公司開始為自家管理層戴上“安全帽”,為公司董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配備責任保險,也就是現在所說的 “董責險”。

安達保險相關負責人告訴『A智慧保』,董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保險(D&O)其實不是一個新險種。近年來,隨著美國、歐洲及亞洲等知名企業財務醜聞接連爆發,全球司法在公司管治上更多關注對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員提出更嚴格的管理標準,將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的責任提升到空前的高度。

根據相關資料來看,作為一款外來產品,“董責險”發端於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60年代後得到較快發展。在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絕大多數上市公司都為自己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購買了“董責險”。隨著經濟的發展,企業的增加,購買“董責險”不僅成為保障企業董事、監事及高管的訴訟風險,也是衡量公司內部治理水平的重要環節。

自2002年第一份“董責險”落地中國市場,18年間,“董責險”一直作為財險中的小險種存在。雖具備很強的專業性,但滲透率很低,小眾而不普及。

安達保險相關負責人透露,“董責險”引入中國逾二十載,而A股投保率仍然不足10%,相比美國和歐洲上市公司超過90%的投保率,國內仍然處於低位。

有數據顯示,在目前A股主板的3600多家上市公司中,大約有185家購買了“董責險”,投保比例在5%左右。但反觀歐美保險市場,對於”董責險”的投保比例基本在90%左右,且部分地區更是達到95%以上。中國香港地區的”董責險”購買率也達到了60%-70%。

普及有難題

“風控+理賠”或阻礙投保積極性

為何看似如此重要的“董責險“,在國內的滲透率這麼低?

有業內人士告訴『A智慧保』,“董責險“是財險中的一個小險種,目前大家對於”董責險“的關注度還不是很高,尤其是目前在財險一險獨大的情況下,像這樣的小險種,在投入方面不是很大。

從承保端看,財險公司在該險種承保的前、中、後臺等風控技術上還不成熟。

雖然隨著保險業發展的演進,車險的佔比在不斷減少,非車險比例不斷上升,但在非車險領域,健康險依然是未來的重頭戲,而責任險方面,因近年來爆雷事件頻發,保險公司對於風險的把控技術仍然有很大不足。

如一味地承保高風險事件,而風控技術跟不上步伐,保險公司將面臨很大的承保風險。

從投保端來看,中國大部分企業對於“董責險”的投保積極性還不是很高,這或許是出於對發生賠償概率較低的原因,或者是出於對“董責險”理解認知不清楚的原因。

其實,從“董責險”理賠數據看,目前在公開市場上,並未看到很多的理賠案例,且自2002年引入A股市場後,也很少有國內上市公司公告過該險種的賠付情況。曾有媒體報道稱,是因為保險公司和上市公司簽有協議,理賠情況不方便透露導致理賠案例難以公開化。

很可能因為給予不公開原因,多數公司認為發生理賠的概率很低,“董責險”也淪為 “可有可無”的險種。

承保範圍靈活

但定價標準迥異

目前來看,A股市場上購買“董責險”的公司主要有幾大類:

· A股和H股兩地上市公司。

· 公司治理較好的大型國企及金融機構。

· 聘用了有海外背景高管的,或者有股東是外資背景,或有跨國業務的公司。

· 科創板公司。

且根據不同公司的類型,會有不同的保費標準。

有資料顯示,“董責險”通過市場化的保險定價機制,來檢驗企業的治理情況。而影響“董責險”的報價因素有很多,例如證券類風險、運營類風險、財務類風險、公司治理類風險。

因為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甚至上市地點不一樣,保費也完全不同。對於內部管理比較差、風險比較高的企業可能很難獲得此類保險保障,即使能有保險公司承保,保費也會非常高。相反,公司治理很好的企業不僅能獲得較高的保險額度,也能以較低的保費投保。

例如,格力地產,保額5000萬元,保費30萬元/年;廣州日報粵傳媒,保額2000萬元,保費50萬元/年(投保責任範圍為公司和高管);石家莊常山北明科技,保額5000萬元,保費25萬元/年。

保障範圍方面,安達保險告訴『A智慧保』,目前市場上“董責險”保障範圍基本類似。以安達保險推出的“董責險”為例,可以預付抗辯費用;保障覆蓋全球範圍承保區域及全球司法管轄;補償損失可涉及公司證券賠償責任、僱傭行為責任、子公司管理責任、外部組織職務責任、汙染管理責任等,可以有效解決公司與訴訟方(主要是股民)之間的訴訟成本等。

此外,從被保險人來看,“董責險”的被保人分為“被保人個人”和“被保人公司”。顧名思義,被保人個人指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管;被保人公司就是指這些高管所在的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董責險”承保以後,所有高管自動列為被保人,包括所有已經離任、在任或者即將任命的高管。同時,在保單裡也可以約定,責任可以擴展到新成立或收購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管。如想要承保其他非高管的職位,同樣可以增加到保險責任範圍內。

海外上市是剛需

觸發理賠需警惕“故意”

對於上市公司而言,“董責險”是非常有針對性的保險產品。特別是對赴美上市的中國企業而言,“董責險”是應付美國證券市場特殊法律環境的必要“裝備”。

例如,SEC對於海外公司通過反向收購實現在美上市行為的調查,至今已波及大量在美的中國概念股,在美上市的中國企業面臨的訴訟量不斷增多。相關的抗辯費用、調查舉證費用、和解金額等往往要花費數百萬甚至數千萬美元。若投保了“董責險”,一旦企業被集體訴訟,保險公司將在索賠開始時就預先墊支企業的抗辯費用,同時可以覆蓋上市公司因違反當地相關證券管理的法律法規所產生的賠償。

安達保險表示,近年以來,中國公司赴美上市態勢火爆,2019年累計有32家公司在美國IPO上市,遍佈教育、文娛、消費電商、金融和互聯網等行業。與此同時,2019年共有17家中概股公司在美遭遇集體訴訟。

但並非所有的“高管事故”,“董責險”都能理賠。

根據安達保險“董責險”保單顯示的內容,上市或非上市公司購買董(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保險,可以保障及補償公司的董(監)事及高級職員在執行公司管理職務時,因不當行為遭受股東、僱員、政府機構、客戶或其他第三方提出的訴訟或調查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而對於違反披露義務、忠實與勤勉義務等“不當行為”的定性,則是能否觸發“董責險”保單賠付的關鍵要素之一。

“不當行為”在主觀上有“故意”和“過失”之分,而保險給予保障的是“誠實經營者的賠償責任”,即過失性責任。只有在經營中盡到了合理的注意義務但仍然導致損害的過失行為才能納入保險責任。而對於“故意”和“犯罪行為”所導致的賠償責任和投保人的損失,則不屬於保險提供賠償機制的本意所在。

對於瑞幸此次交易造假,有律師表示,中國平安僅僅表示收到了被保險人提起的理賠申請,但根據保險的投保條款約束,“董責險”並不是萬能的,包括不忠誠行為、內幕交易等多種行為都被列入“董責險”的除外責任中。這也就是說,瑞幸這次所陳述的COO主觀編造交易的財務造假行為,不具備獲得理賠的條件。

隨著國內相關立法及監管的加強,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管個人受訴的幾率不斷上升。同時,H股及海外上市公司數量的快速增長,使國內公司董事及高管個人在海外受訴的風險明顯增加。

例如瑞幸一事,因高管的“不當行為”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此後或許也會衍生其他的連鎖反應。如果此次瑞幸投保了“董責險”,是否能獲得理賠?不一定!

從“董責險”的接受度來看,有業內人士表示,相較A股其他板塊,“董責險”在科創板更受歡迎,是因為科創板有多個風險點非常容易觸發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矛盾,更需要有保險公司的介入,通過“董責險”轉移企業未來面臨的訴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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