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錢端案迷雲:投資人信息在不知情情況下流入杭州杭深

錢端一案中,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在信息主體不知情的情況下,大量的錢端投資人的個人信息如何流入杭州杭深成為謎題。

部分錢端投資人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接到了招商銀行的電話後不久便接到杭州杭深的短信。也有個別投資人稱,並未收到任何招行的短信或者電話,只是收到了來自杭州杭深的短信。但錢端投資人均向新京報記者表示,他們並不知道杭州杭深是如何獲悉投資人個人信息的,他們亦並未曾許可或授權任何一方將數據傳輸給杭州杭深。

據一位投資人提供給新京報記者的截圖顯示,來自杭州杭深的短信內容為:“尊敬的錢端平臺用戶,距申報截止日僅剩2天,我們已收到大部分用戶的申報信息。為避免您錯過申報時間,請您儘快登錄微信使用‘廣錢申報平臺’小程序完成申報。”

多位投資人向新京報記者表達對個人隱私被侵犯的擔憂,對杭州杭深這一第三方平臺的不信任也成為多位錢端拒絕申報的重要原因之一。4月29日上午,招商銀行錢端一案涉及的廣東錢端商務服務有限公司一內部高管告訴新京報記者,就杭州杭深收購錢端投資人債權/產品權益一事,招商銀行與杭州杭深並未與錢端方面有過接觸。

當日下午,記者分別聯繫招商銀行相關工作人員及杭州杭深方面詢問此事。至截稿,招商銀行方面未予回應,杭州杭深方面電話未接通。

京師上海國際總部互聯網專職律師徐延軒認為,公民的個人信息原則不上不得共享、轉讓。“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北京網絡行業協會、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聯合發佈《互聯網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指南》也有明確規定。如果需要轉讓要遵循以下程序:1、合法性,必要性評估;2對受讓方是否具備數據安全能力進行評估;3、告知信息主體轉讓的目的、規模、範圍;4、除了國家安全等情形外、需要個人信息主體同意;5、做好轉讓的登記和保存。”徐延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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