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度】積極適用確定刑量刑建議,牽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嚴格落實

新修訂《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張家港市檢察院注重不斷提升確定刑量刑建議工作水平,整體呈現出“確定刑量刑建議提出率高、法院採納率高、上訴率低”的“兩高一低”特點。2019年,該院認罪認罰適用率為84.15%,其中確定刑量刑建議佔比75.2%;所有確定刑量刑建議的法院採納率為93.75%,上訴率為3.07%。根據省院今年1~2月的通報,目前,該院已經初步實現目標,認罪認罰適用率為83.46%,確定刑量刑建議提出率、法院採納率均較高。

苦練內功,

在“自強”中提高量刑質量

加強學習培訓、規範量刑和監督制約,確保提出的確定刑量刑建議有理有據、科學精準。

一是抓學習培訓。邀請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授課,現場演示量刑起點、基準刑、宣告刑的確定方法。加強全員專題培訓,對如何做好量刑說理闡釋工作、庭審期間如何調整量刑、上訴如何處理等進行研討,提高檢察官實務能力。

二是抓規範量刑。編制《認罪認罰案件辦理標準化手冊》,梳理出各辦案環節11個節點中的34項具體要求,明確量刑依據、文書格式等標準內容。對法院近三年刑事判決的量刑情況進行梳理分析,自主研發集分析、計算、存儲功能於一體的智能量刑輔助軟件,通過勾選量刑情節和量刑幅度,自動生成量刑建議計算明細表,輔助檢察官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

三是抓監督制約。2018年11月份,即牽頭與司法局、律協出臺實施辦法,引導值班律師實質性閱卷,提高見證實效、確保認罪認罰真實自願。制定《關於辦理認罪認罰案件中加強內部監督制約的實施辦法》,建立重大辦案風險點逐案打鉤附卷、“藍、黃、紅”三色預警等工作機制,織密辦案部門和檢務督查部門對量刑建議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網絡,從嚴從細做好檢察官“防圍獵”工作。

深入溝通,

在“磨合”中促進達成共識

通過檢察建議、會籤意見、互動說理等,與法院形成“檢察院量刑建議權和法院量刑決定權方向一致、互相尊重”的高度共識。

一是制發檢察建議引起重視。針對2018年年末兩個月法院對確定刑量刑建議的採納率僅為68.7%的情況,一方面注重提升自身量刑建議的質量,另一方面針對法院認罪認罰案件程序不當、速裁程序適用率低等問題及時提出書面檢察建議監督糾正。

二是會籤意見暢通銜接。與法院會籤工作意見,統一標準和尺度。針對實踐中遇到的問題,採取“兩長”專題協商、分管院領導及部門負責人聯席會、法檢同堂培訓等方式,溝通交流,協商解決。

三是互動說理擴大共識。重視做好量刑建議的說理和闡釋工作,特別是對於量刑情節較為複雜的個案,要求檢察官在訴前和法官在量刑上交換意見,加強協商,逐步達成一致。聯合法院建立不採納量刑建議書面說理機制,明確法院對擬不採納的案件,均向該院發出調整量刑的書面建議,既保證程序規範又反向考量檢察官量刑建議的科學性,為進一步提高量刑建議水平積累經驗。

大膽實踐,

在“摸索”中擴大適用比例

確立“認罪認罰制度依法可用盡用;確定刑量刑建議依法能提就提”的鮮明導向和要求,不斷擴大確定刑量刑建議的適用比例。

一是速裁程序案件必須適用。要求檢察官辦理速裁程序案件均需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直接在起訴書中表述,並隨案附《刑事案件量刑建議說明表》。2019年該院速裁程序的適用率為34.2%,派駐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檢察室運行三個多月來,共辦理速裁案件163件,均100%提出確定刑期量刑建議。

二是認罪認罰案件原則適用。針對制度施行初期犯罪嫌疑人對認罪認罰有疑慮的情況,重視釋法說理,著重講清法院對確定刑量刑建議的採納原則及實際採納率,讓犯罪嫌疑人對“從寬”有明確預期,促進認罪認罰。針對可刑事和解案件,著重講清刑事和解對量刑建議的影響,引導犯罪嫌疑人主動賠償,並據此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促進社會關係修復。

三是所有罪名全面適用。目前,該院適用確定刑量刑建議的罪名已在23種常見罪名基礎上,拓展至包括受賄、挪用資金等33個罪名,佔所有提起公訴案件所涉罪名數的67.4%。此外,該院在附加刑與刑罰執行方式方面也明確要求,但凡主刑系確定刑量刑建議,附加刑及刑罰執行方式也必須提出確定的建議。

文字:鄧根保 張家港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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