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四屆市委第八輪巡察情況完成反饋

近日,7個市委巡察組向被巡察黨組織反饋了臨汾四屆市委第八輪巡察情況。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19年9月中旬至12月中旬,2個市委巡察組對市應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市促進外來投資局、市司法局5家單位黨組織進行了巡察整改“回頭看”;5個市委巡察組配合省委第四巡視組對古縣、安澤縣、浮山縣、蒲縣、鄉寧縣開展了脫貧攻堅專項巡察,並對每縣所屬的2個鄉鎮、每鄉鎮所屬的2個村,共10個鄉鎮和20個重點關注類村黨組織進行了脫貧攻堅提級巡察。2019年12月23日,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各巡察組的巡察情況彙報;2020年2月24日,市委書記專題會議聽取了四屆市委第八輪巡察情況綜合彙報。市委充分肯定第八輪巡察工作,認為本輪巡察安排部署有序,協調配合密切,工作穩步推進,取得較好成效,特別是巡視巡察上下聯動工作得到了省委巡視辦和省委巡視組的充分肯定。


臨汾四屆市委第八輪巡察情況完成反饋


4月22日至30日,市委巡察組先後向被巡察黨組織反饋了巡察情況。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曹曉亮,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劉文華,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巡察辦相關人員出席巡察反饋會議。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分別向縣委書記和所巡察鄉鎮及提級巡察村進行了反饋。


臨汾四屆市委第八輪巡察情況完成反饋


反饋會議要求,被巡察黨組織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深刻認識做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落實巡察整改貫穿於黨中央對國家治理體系的整體部署中,力度更強、標準更嚴,一個問題一個問題的改,通過對賬式監督、面對面反饋、常態化跟蹤,盯住主要領導抓整改,盯住關鍵責任抓整改,盯住重大事項抓整改,督促被巡察黨組織逐條逐項推進整改落實。


要堅決扛起巡察整改責任,夯實黨組(黨委)的主體責任,抓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層層傳導壓力,該誰整改的就由誰整改,該誰負責的就由誰負責,決不能把層層傳導壓力變成層層推卸責任,確保整改方案全面落實、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效果全面達標,真正通過責任落實,形成全體黨員幹部一起抓整改、抓全面從嚴治黨的良好局面。

要堅決落實巡察整改監督責任,派駐紀檢監察組要充分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加強對巡察整改的跟蹤監督;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要加強巡察整改日常監督,每年年底前要向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日常監督情況;巡察機構要加強統籌監督,及時掌握整改進度,跟蹤瞭解整改情況;要嚴肅問責追責,對落實巡察整改要求走過場、不到位的,干擾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實巡察整改要求的,將視情節予以問責。

臨汾四屆市委第八輪巡察情況完成反饋

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對巡察反饋指出的問題一致表示誠懇接受、照單全收、認賬領賬,切實把巡察整改作為踐行“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堅決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責任,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確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實效,為開創臨汾高質量轉型發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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