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最新力作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最新力作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司法解釋條文適用編注》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 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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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執行工作中涉及的法律問題紛繁複雜,既包括程序法問題,也包括實體法問題,與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我國當前尚未制定獨立的強制執行法典,強制執行制度主要在民事訴訟法中專編予以規定,並由司法解釋、規範性文件等多種淵源構成。為解決執行立法供給不足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通過數百份司法解釋和具有司法解釋性質的其他規範性文件謀求補充完善執行規則,有效填補了規則空白。但是,要實現具體規則在執行實踐中規範統一適用,必須促成各項制度相互銜接、相互配合、形成體系。

最高人民法院非常重視執行規範化制度體系建設,2018年,在司法解釋制定出臺基本告一段落後,最高人民法院依照部署啟動了司法解釋編注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在“基本解決執行難”進入攻堅關鍵期,面臨前所未有的工作壓力和工作強度的情形下,仍專門組織力量,全面開展工作。編注工作歷時一年,經多輪討論和修改,最終成稿出版本書——《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司法解釋條文適用編注》。

【本書特點】

1.“全面”。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出臺的涉及執行工作的16部法律、86部司法解釋、69部規範性文件、8篇指導性案例、105個請示答覆進行了全面梳理、歸類整合、逐條註釋。

2.“精解”。

立足於執行實踐需要,對所有可能存在重複或衝突的條文逐一進行解釋說明,明確規範衝突的解決方案,指明法律適用的具體路徑,同時對於實踐中適用較多、爭議較大的條文,進行了簡明扼要的釋解。

3“實用”。

為方便讀者檢索適用,編注一般採用雙向註釋方式,即A條文和B條文的關係,在A條文與B條文之下均作註釋,指出“本條與《xxx》第xx條相關,該條規定……”。

(1)新司法解釋條文與此前條文完全一致或基本一致的,對此前的條文,採用“《xxx》施行後,適用該規範第xx條規定”的表述;對新司法解釋條文,採用“《xxx》施行後,適用本規範第xx條規定”表述。

(2)新司法解釋條文與此前條文不一致的,對此前條文,採用“《xxx》施行後,以該規範第xx條為準”的表述;對新司法解釋條文,採用“《xxx》施行後,以本規範第xx條為準”表述。

(3)新司法解釋條文與此前條文存在關聯,需要結合理解適用的,表述為“應注意結合適用”。

4.“權威”。

司法解釋編注工作以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為主,彙集全國四級法院的部分執行骨幹力量,分工協作,共同完成。撰寫過程中組成專門統稿小組,經過多次集中討論,對編寫部分進行全面統稿、修改和內容補充。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領導組織對編注中的爭議問題進行集中深入探討,明確了部分規範衝突的解決方案。主管院領導對編注予以審定。

【正文試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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