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中醫藥條例加速落地,進一步提振企業信心

  【製藥網 政策法規】當前,江西、陝西、安徽、湖北等各地中醫藥條例加速落地,持續釋放利好中醫藥行業發展的信號。業內認為,政策是企業信心的提振器,將進一步給予中醫藥相關企業的發展信心。


多地中醫藥條例加速落地,進一步提振企業信心

多地中醫藥條例加速落地,進一步提振企業信心(來源:製藥網)


  江西

  2020年1月1日起,《江西省中醫藥條例》正式施行。其中在促進中醫藥產業發展方面,《條例》明確支持中藥飲片生產基地建設;編制中藥材種植養殖規劃;支持當地的中藥材專業市場建設,發展中藥材現代商貿服務,完善倉儲物流、電子商務、中藥配送等配套平臺的建設,加強中藥材市場監管等。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還強化了對中醫藥廣告的監管,規定發佈中醫醫療、中藥藥品廣告,應當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准。中醫養生保健機構登記的經營範圍應當使用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非醫療)的表述。非醫療機構不得在其機構名稱、經營項目及相關宣傳活動中使用中醫醫療、中醫治療等字樣。

  陝西

  《陝西省中醫藥條例》於202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注重挖掘陝西中醫藥特色與優勢,充分體現地方特色,在中藥產業發展上凸顯秦藥品牌,發揮資源優勢。

  《條例》支持中藥材種植養殖基地規範化、規模化建設,推廣中藥材種植養殖技術,培育經營主體,推動農企聯結,引導股份合作,提升中藥材種植養殖產業化水平;支持發展本省道地中藥材優勢品種,對本省道地中藥材進行品種選育和產地保護,鼓勵道地中藥材品種申報國家地理標誌保護,培育和保護區域中藥材知名品牌。

  同時支持中藥材專業市場建設,發展中藥材現代商貿服務,完善倉儲物流、電子商務、期貨交易等配套建設;建立中藥生產企業誠信評價體系和藥材種植養殖、加工、流通、使用等全過程質量管理、質量追溯體系,規範中藥材種植養殖種源及過程管理。

  另外,《條例》還鼓勵本省中藥生產企業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藥新藥,支持中藥生產企業運用現代技術和工藝研究開發傳統中成藥,鼓勵進行二次開發研究,提升產品質量和療效。鼓勵企業研發藥食同源的產品。


  安徽

  根據計劃,《安徽省中醫藥條例》將於2020年6月1日起施行,2001年頒佈實施的《安徽省發展中醫條例》同時廢止。

  《條例》規定促進中藥產業發展。要求制定中藥材保護和發展規劃,支持皖產道地中藥材開發和利用,建立覆蓋全品種、全過程、可追溯的中藥材質量監管體系,加強中藥飲片、中藥製劑等的管理。同時要求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將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落實對公立中醫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等。

  湖北

  《湖北省中醫藥條例》自2019年11月1日起就開始施行。《條例》分為8章61條,對湖北省傳承和發展中醫藥作出規定。

  另外,《條例》還明確了促進中醫藥產業發展的相關措施。包括髮揮荊楚道地中藥材資源優勢,構建中醫藥產業發展集聚區,促進中醫藥產業發展;支持中藥生產企業自主研發或者基於古代經典名方、民間驗方、秘方等研發中藥新藥,以及與醫療機構合作研發以中藥製劑為基礎的中藥新藥;鼓勵企業運用現代技術工藝開展中藥材精深加工,研發中醫特色診療設備、中醫健身器械,發展中藥保健食品等;發揮傳統產業改造升級等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加大對中醫藥產業的支持,鼓勵社會資金投向中醫藥產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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