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要是敢對我的寶貝寵物動手,哪怕傷到了一絲狗毛,我都不會放過你!
我把狗養這麼大,早就把他當親人了,你傷我親人,我必毀你整個天堂!
孫某下樓取外賣,被李某家的狗追,孫某拿起石頭砸狗。
![我把狗當爸爸養,你敢傷它?我就要你命](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聽到狗叫,李某從窗戶向外看,正好看到孫某正用石頭丟狗,李某大聲呵斥,孫某不搭理。
隨後,李某出門找狗,發現一隻狗消失不見,一隻狗“滿身是血”,於是李某恨從心頭起,上門找孫某“討說法”。
儘管李某瘋狂敲門,但孫某不理睬,李某一氣之下用石頭砸了孫某家廚房窗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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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孫某也生氣了,拿著鐵棍從家中衝出。
二人一言不合,爭執愈演愈烈。
孫某揚言要打死李某和他的狗,並用棍子打了李某,於是,李某拿出了隨身攜帶的彈簧刀,捅傷了孫某,即便孫某已經倒在了綠化帶裡,李某依然還對孫某進行著傷害。
事件最後,孫某沒被搶救過來,李某涉嫌故意殺人而被逮捕。
至於那兩條狗……這時候誰會關心那兩條狗呢?
這是發生在蘇州的真事。
因為一條狗,鬧出人命,為了狗命,要別人人命,怎麼想的?
當然,我不認為有些人的命一定會比狗命高貴,那麼我就秉持萬物皆有靈的原則,將所有狗命和人命放到平等的起點上看這件事。
起初,是狗先開始追人,正常人應該什麼反應?逃!但是以我的經驗,人是跑不過狗的,所以遇到惡狗攔路,咄咄逼人,我又逃不掉的時候,我一般會撿起石頭砸狗,就像事件中的孫某一樣。
我們羅老師也告訴過我們,就算是大熊貓要襲擊自己,自己也可以砸死它,更別說砸傷一條狗了。
在這方面,孫某沒做錯,倒是那位放狗出門,不加看管的狗主人,該被人唾罵。
後來李某上門討說法不成,就砸玻璃,這種情況,換你你怎麼辦?忍氣吞聲,第二天買一塊新玻璃?反正我是忍不了,我或許找不到鐵棍帶出門,但我肯定得拿個掃把。出門我就罵砸窗的人,怒火一起來,我就用手裡的棍子打一下對方,就像事件中的孫某一樣。
這麼做對嗎?我知道不對,可我也知道,這是一般人最合理的表現了。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只能說,雙方都各有過錯。
直到李某掏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
一般人誰會隨身帶彈簧刀?一般人家裡頭都不會有彈簧刀這種東西!這難道不是擺明的上門行兇嗎?
而令李某上門行兇的理由,僅僅是因為自己家養的狗被石頭砸了。
我並非認為狗主人們對自己狗的寵愛和維護是不對的,只是在“愛狗心”和“理智”之間,總得有個平衡。
從頭到尾,沒有腦子,不論自己狗做了什麼,一個勁維護自己的狗,怎麼,狗是你爸爸?
退一萬步講,就算是自己爸爸出門要咬人被打傷了,理虧的難道還能是別人了?
狗可以是家人,是牽掛,但腦子這種東西,最好別拿去餵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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