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特型畫作”之“合作畫”造假法辨識

在藝術市場上我們經常會接觸一些暑名某某名家的另類畫作,我將其統稱為“特型畫作”。所謂“特型畫作”,是指某名家在一種非正常創作狀態下完成的或“全部”或“片斷”作品,也可以說它是非常規畫作。這類作品一般在當局名家一生全部作品中,所佔比例不高,全國範圍的鑑藏者多數對其基本面貌不熟悉,判真斷偽的把握並不大,因此造假者就專造此類畫作的假。“特型畫作”常見的有合作畫、主題性創作、課堂習作、課徒畫稿或寫生作品等幾種類型,本文先說“合作畫”的造假與辨識。


在書畫界,功成名就的書畫家免不了會受邀參加各種聚會,在盛情難卻的情境下有時會與數人共同執筆合作著畫出若干件作品。也有少數是在有心人的精心策劃下,在不同時間段,挨“家”挨“戶”慢慢續成一件“合作畫”。總之,“合作畫”是由數人“合成”的作品,名家們總是有的認真、有的帶應付地,與每人或多或少(或兼題款)地各畫一部分,最後畫作被收歸於施筆者以外的他人(多數都是這樣)。從畫作的表面狀態看,“合作畫”共計三點“與眾不同”之處:一是作畫者最少有兩人,多的有三到五人甚至還不止,畫作似有各種(不同)藝術風格相“聚會”和“交響”的意味,畫作的題材和結構以“多”和“散”(名家獨創的作品則相對會完整與嚴謹些)為明顯特徵;二是該類作品的尺幅多數偏大,基本都大於常規四尺宣紙一裁三的尺寸,適合做家居客廳或機構會所的大堂與會議室的佈置;三是多數“合作畫”作品的題款都會題寫著像“某人與某人合作於某處”之類的字,給人以明確的“出處”信息,對造假與售偽有“便利”因素。
“合作畫”的造假主要有二種“法術”,一種即選取母本一對一的克隆;另一種則不用母本,憑空仿製。前者的造假因冒充數位名家筆跡“有根有據”,成品相對會更接近實物(或真跡)一些;後者的造假由於脫離了具體的參照物,由一人(或一處)同時贗造具不同藝術風格的暑名名家筆跡,難度似乎要大一些。因此屬後者作偽性質的贗作在市面上數量會更多些。

我曾於北方某拍賣行2004年秋季的拍賣會上目睹到圖1這幅“合作畫”,其暑名分別是南方名家陸儼少和北方名家許麟廬。從畫上內容看好似陸儼少畫了一大一小二塊石頭;許麟廬畫了立在大塊石頭頂部的一隻老鷹。說實在的,我對此畫的疑心幾乎是從“第一印象”便開始了。因圖上存在著一個最“顯眼”的問題讓我不能不做設問:如果此畫真的是由暑名的二位名家共同完成的,那他們怎麼可能皆“視而不見”此畫面右半邊的“空洞無物”(像未完成狀態),而將二處的題字各“倦縮”在畫的左邊際中部和下邊際的中部?難道是施筆者都不懂作畫構圖的基本規律?不是的,答案就在我從另一家拍賣行圖錄中找到的圖2上。此畫才是地道的“合作畫”,它事實上的合作者分別是南方名家陸儼少和北方名家許麟廬與何海霞。儼然是作偽人在克隆時採取刪減內容的“相對克隆”方式,即刪去母本中原何海霞畫的松樹內容,並將款識作了變動,終使疑偽畫作出現了上述的“最大漏洞”。當然圖1畫面隱藏的“馬腳”還有很多很多,好在有母本在場,我就不必再說多餘的話了。殊不知大家知道否:真正的“合作畫”絕大多數都是由數名家在即興時“筆筆生髮”的,故世間基本不可能有相近似的作品存在。
要成功辨識“合作畫”作品的真偽,最需要做的“功課”當然是要熟悉每一位暑名者不同的藝術特質,此外對名家畫作構圖的基本法則及該類畫作的章法特點也要做到心中有數。


名家“特型畫作”之“合作畫”造假法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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