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縣選派86名機關事業單位幹部到村任職

選派機關事業單位幹部到村任職工作是省委作出的重要部署,是解決長期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的重大舉措。全市選派工作啟動以來,洪洞縣立足實際、逐項研究、逐條細化、逐件推動,確保各項工作細緻、紮實、到位。

為把“問題村”全部納入選派範圍,洪洞縣堅持問題導向,結合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整頓、書記“面對面”述評、年度考核、行政村合併、黨支部“星級化”管理,實施“五結合”問題聯找、縣鄉兩級聯評、多部門聯判、反覆聯審“四聯研判”,確定了52個行政村,佔全縣行政村總數的16%。

為把真正符合條件,想幹事、能幹事、善幹事的“硬幹部”選出來,該縣根據優先選派農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人員、有農村工作經歷的幹部和有培養潛力的優秀年輕幹部“四個優先”原則,將選派工作細化為6個方面13個步驟,採取百分制量化評分辦法,實施查檔案、身份、年齡、學歷、黨齡、徵信“六必查”,按1∶1.5的比例考察確定擬派人選,最後從71個單位中選出52名幹部擔任村黨組織書記、34名幹部擔任委員,實現了黨群部門進“軟”村、經濟部門進“窮”村、政法部門進“亂”村、涉農部門進“專業村”的“四進”預期目標。(記者 劉文軍)

原標題:洪洞選派86名機關事業單位幹部到村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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