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回國落戶北京常見問題彙總

留學生回國落戶北京常見問題彙總

Q1: 關於出國留學一年以上如何界定?

官方回覆:判斷是否符合條件的主要依據是留學人員護照所記錄的出入境時間。

解讀:在具體操作中,以課程開始前首次出境開始計算,截止到課程結束後的首次回國,扣除期間假期回國花去的時間,留學生在國外的累計時間多於365天即可(2019年只需要待滿360天),這個時間可以包括研究生課程所要求的語言課或預科時間、你在其它國家旅行的時間,以及課程結束到拿畢業證之間的時間。在國外讀本科的時間不計算在內。對於讀一年制碩士的同學而言這意味著這一年都不能回國,只能在國外度過了。

Q2: 關於“學業結束回國兩年之內申請在京就業落戶”手續中“兩年”時間如何界定?

回國時間參照留學人員本人護照所記錄出入境日期為準。時間從回國飛機落地那一天起計算。由於申請時一般存在較長的排隊預約時間,所以實際上可申請的期限不足2年。

Q3: 留學回國人員是否屬於應屆畢業生?能否籤三方協議?

留學回國人員不分應屆和往屆,一律沒有三方協議,是否為應屆,由用人單位界定。

Q4: 什麼樣的單位有落戶指標?一般央企都有嗎?

央企也不一定有指標,有指標也可能需要排隊。一般每年年底,公司會申請第二年的指標,因此入職前需要跟人力資源經理問清楚公司指標情況。確保回國2年內指標能夠輪到你。

Q5: 留學人員提交申請後自己無法修改信息,有個別項填寫錯誤怎麼辦?

單位在為學生上傳材料時可以修改信息。

Q6: 如何判定單位性質?

單位性質的具體確定要參考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法人證書等。對於單位性質有疑問或不確定,中心將要求用人單位出示相應的證明文件。

Q7: 留學回國人員落戶時,其父母、配偶和子女能否隨遷?

中心只能辦理留學回國人員本人的落戶手續,子女、配偶以及父母戶口隨遷不屬我中心的服務業務範圍,請在本人辦完落戶手續後,自行到落戶地派出所或者單位人事部門諮詢辦理子女、配偶及父母的親屬投靠手續。

Q8: 對勞動合同簽訂時長有要求嗎?

單位提交申請時合同的有效期應不少於6個月。

Q9: 如果戶籍信息中的姓名、出生日期與留學期間的護照出生日期不一致能否辦理就業落戶手續?

如果留學人員的戶籍信息(包括戶口本、身份證、戶籍證明等)中的姓名和出生日期與留學期間的護照出生日期不一致,不能申請在京就業落戶手續。

Q10: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和就業落戶手續能否同時辦理?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是辦理就業落戶手續時審核的重要文件之一,所以要在獲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之後,才能申請辦理就業落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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