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昌假離婚買房,結局“藍瘦,香菇”


徐文昌假離婚買房,結局“藍瘦,香菇”

孫儷和羅晉主演的都市劇《安家》,以房產中介為主線,講述了買房人的故事,劇中的每一個角色都貼近生活,直戳現實中人們的痛點。作為觀眾的我們,總能有共鳴,彷彿看到漫漫買房路上自己的影子。所謂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作為律師,筆者發現《安家》中涉及的普法素材還真不少。今天,我們就以徐文昌假離婚買房的劇情為切入口,聊聊相關的法律問題。


徐文昌假離婚買房,結局“藍瘦,香菇”

徐文昌為了在上海多買一套房,與妻子張乘乘到民政局辦理了假離婚,並且將房產過戶給了妻子。不料,張乘乘出軌單位的實習生,被徐文昌逮個正著,人帥、心好的徐文昌心痛不已,假離婚卻遭遇了真出軌,“藍瘦,香菇”!

現實生活中,為了購房、逃避債務、拆遷等利益,“假離婚”的現象並不少見,從法律層面上分析,隱患很大。

一、“假離婚”實乃真離婚

現實中的假離婚往往是指夫妻雙方本無離婚的真實意願,但為了實現某種預期的目的而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待後續達到目的,再復婚的行為。其實質是情感上的假離婚,法律上的真離婚,因為婚姻登記的行為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只要雙方依法領取了離婚證,婚姻關係就已經解除,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也就隨即消失。

二、面臨財產所有權變化的風險

通過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後,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劇中,徐文昌若是在離婚後,按照離婚協議的約定,把房產過戶給了張乘乘,那他還真是淨身出戶,被綠得挺慘。即使後來兩人復婚,離婚協議裡的這套房產也是屬於張乘乘的個人婚前財產,(除非變更產權登記)。如果劇情發展是徐文昌堅持不原諒這個自稱“激情犯錯”的前妻,兩人分道揚鑣,對徐文昌而言,後果將是人財兩空。

三、“弄假成真”的風險

“房子”是家,是我們的港灣,並不是婚姻的試金石,用它來考驗愛情和人性,實屬不明智。雖然夫妻雙方,在操作“假離婚”時,通常會協商好達到預期目的再另行復婚,但假戲真做的案例卻時有發生。就像徐文昌,怎麼也沒想到,自己的嬌妻會在離婚後,真的放飛自我。若徐文昌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部分的約定,亦是難以得到法院支持。因為,他很難甚至是無法舉證自己是在被欺詐、脅迫的情形下籤訂協議的。

現實中,有的夫妻為了保證日後能順利復婚,會私下籤訂復婚協議,甚至約定如果一方反悔,需要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但是,很遺憾,這樣的協議違反婚姻自由,實屬無效。

四、目的落空的風險

“假離婚”說到底是不講誠信的行為,也影響了國家相關調控政策的落實。不少城市出臺了房地產調控的新政,專門打擊這樣的行為。在2018年的時候,筆者所在的城市深圳,就出臺了史上最嚴樓市調控的新政,規定對購房人離婚2年內申請住房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各商業銀行、市公積金中心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執行;若無房貸記錄且能提供離婚前家庭無住房證明的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執行;若能提供離婚前家庭僅有1套住房證明的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執行。想利用“假離婚”來鑽國家政策的空子,只會越來越難。

五、意外的繼承風險

如果雙方在“假離婚”後,一方已購入新房,但還沒來得及與另一方復婚就意外身亡,那麼另一方將喪失作為配偶的繼承權,只能默默承受這樣的後果。

徐文昌假離婚買房,結局“藍瘦,香菇”

結婚證,對於我們而言,是愛,是責任,是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絕不僅是一紙誓言。為了眼前經濟利益“假離婚”的人,往往有的是美麗的初衷,等來的卻是令人“藍瘦、香菇”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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