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殼找房平臺:商業模式的思考

貝殼找房平臺:商業模式的思考

文丨地產三哥


身懷利器,殺心自起?

不想做運動員的裁判員不是好平臺?


美國經濟學家阿克爾洛夫在1970年寫了一篇《檸檬市場:產品質量的不確定性與市場機制》的論文,在學界引起巨大反響,並在30年後幫助他拿下2001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

所謂檸檬市場,是指信息不對稱的市場,即在市場中,產品的賣方對產品的質量擁有比買方更多的信息。作為買方,只能通過價格進行產品篩選。

他提出一個二手車中介市場模型:

假設市場中的100輛二手車中有50輛質量好的、50輛質量差的,好的車在市場中的價值是30萬元,差的價值10萬元。賣方知道車的好壞,但買方並不清楚。買方因此最高只願出平均價20萬元買車。

一臺30萬元的好車卻只能賣到20萬元,那麼,擁有的好車的原車主開始惜售,好車逐漸退出市場,情況變得更糟。當市場中的好、壞車比例由1:1降到1:3時,消費者此時只願花15萬元(10x3/4+30x1/4)買車,車市中成交價降低,這又讓更多的好車車主退出買賣。

到最後,車市中只剩下壞車在交易。

買賣雙方有一方信息不完全,由於買方價格篩選和市場的價格反饋,最終劣幣驅逐良幣,市場會逐步萎縮和不存在,這就是信息經濟學中的逆向選擇。

互聯網的主要作用解決了信息不對稱、降低了交易成本。

如果能降低全社會的交易成本,這就是一項崇高的事業。如果能夠降低人際之間的交易成本,就是一樁不錯的生意。

這就是中介平臺存在的價值。


1、貝殼:中介優而平臺化?

如果從1998年算起,房地產中介行業從草莽到今天的互聯網化、平臺化經歷了22年時間。

三哥記得,大學畢業那年還是21世紀初,去租房時,在城鄉結合部的玻璃拉門門臉裡面坐著幾位操作非本地口音的大漢,門面旁邊是閃爍著曖昧燈光的髮廊。

信息不對稱+叢林法則,讓這批中介成為買家、賣家,租客、房東之間的橋樑的同時,也能夠兩邊通吃。

時代在進步,今天的房地產中介行業已經非常正規化了。

比如鏈家說“只招本科生”,這個門檻就足夠讓行業從業人員的素質提高不少。從支起攤子就能幹的野蠻生長時代,到平臺時代也只用了20年的時間。

2018年鏈家出身的貝殼找房上線,主攻大居住領域,想成為衣食住行中的住的環節。不同於鏈家網的垂直自營模式,其目標是締造平臺。

它以共享真實房源信息與鏈家管理模式為號召,吸引經紀人與經紀公司入駐。

一流企業做標準,二流企業做品牌,三流企業做產品。

商而優則做平臺。

這是商業內在邏輯,也是企業的發展之路。

從地產中介商開始,到鏈家,到做貝殼平臺吸引非自營的中小經紀品牌加盟。

從商業模型的角度來說,這條路似乎很熟悉,亞馬遜和京東走成功了,這條路的更遠方是阿里巴巴。

他們是價值創造者,大幅度的降低了交易成本,在為全社會創造價值的同時,自己也能分一杯羹。

這是房地產中介平臺存在的價值點和必然性:為所有的參與方提供對等的信息。

不但是貝殼,也包括58等等。


2、貝殼:價值創造者的邊界在哪?

貝殼的價值創造者角色體現在兩個維度:

第一個是樓盤字典。

樓盤字典即線上多維展示的房源信息數據庫,包括房屋情況、周邊交通、教育配套等信息。貝殼的樓盤字典由鏈家的樓盤字典進化而來。

第二個是ACN(Agent Cooperation Network),即經紀合作網絡。

ACN,就是經紀人系統,不同的的經紀人能以不同角色參與同一筆交易,最後按角色比例進行佣金分成。最終變競爭為競合,實現行業資源的共享和業務共贏。

貝殼憑藉鏈家起身的樓盤寶典解決了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憑藉ACN系統協同解決了銷售人員的分利問題。這兩者都創造出了價值。

產品和人員的整合,為建立房地產中介平臺提供了足夠的可行性。

因此,它能帶來足夠的流量,流量又能轉化為大數據。

因此,貝殼獲得軟銀的投資,這是一個正反饋的過程。

這些都會不斷加深、加寬企業的護城河。

有些企業做到這裡就停止了,而貝殼的野心顯然不止於此。

那麼,護城河的邊界在哪裡呢?

或者說,有沒有邊界呢?


3、貝殼:變身掠食者?

任何護城河都有邊界。

從邏輯上,握有樓盤數據、銷售人員、客戶數據的貝殼網會在哪裡遇到邊界?

或者說,哪些東西是它掌控不了的?

除了上面幾個角色,在貝殼的交易模型裡面,至少還有兩個是它掌握不了的:

內部是品牌加盟商,外部是租售雙方。

當裁判員也下場踢球的時候,即便你初心是公平的,也會此地無銀三百兩。

2019年1月,鏈家又發起了一輪新的內部架構調整:打通貝殼、德祐和鏈家三條業務線,不再劃分南北貝殼和德祐後臺。

貝殼“爸爸”在後,左鏈家、右德祐。用一位加盟商的說法:一個是親兒子,一個是乾兒子。這時候,對加盟商來說,貝殼平臺是心底無私也有私:加盟商怎麼能比得過兒子。

更何況,平臺的生存邏輯就是要消滅中間環節、降低成本。

所以,對內掠食是必然。

據樂居財經報道:2019年9月金華100餘家中介成立反“殼”聯盟,陳斌(化名)是聯盟的一份子,他對樂居財經表示,“進入貝殼就是繳槍做傀儡,不僅要用它的流量、系統和規則,而且連管理、財務和人員全都交出去,這種模型已經決定了店東將毫無價值。”

在目前的商業模式下,架空和弱化加盟商的品牌、資源向自有品牌傾斜、都是必然會發生的現象。

對外,流量帶來的紅利必然要變現,這就是貝殼與租售雙方的博弈與利潤再分配過程。

租售雙方中力量最強大的、最可能和貝殼角力的就是開發商。

2017年初,萬科和融創大手筆入股鏈家,通過鏡像協議算到貝殼裡面。2019年3月,碧桂園也出現在貝殼找房的投資者陣容中。

萬科、融創、碧桂園,top4中除了恆大,都是貝殼的東家,好說。

那麼那些不是東家的中小地產開發商遇到貝殼時,必然是一番撕扯。

所以,對外掠食也是必然。

據搜狐焦點合肥站報道,2019年12月份,合肥北城一樓盤和貝殼合作的佣金是3%以上,如果不接受,客戶就會被洗走,房子賣不掉。

同樣的事情,在鄭州的新樓開盤時也屢屢發生。

這就是商業的邏輯,不必遮掩。


4、貝殼模式:商業模式再考量

商業模式中,我們總會考慮一個問題:

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

之前房地產中介行業的O2O模式被證偽了。

表面上是因為房地產租售中介是一個低頻次、非標化的服務,用戶粘性不強。

深層次的原因是:從交易成本角度來說,為此付出的代價要高於降低的交易成本。

燒錢的目的是擴大規模從而降低邊際成本,如果燒錢也不能降低邊際成本,那錢也是白燒。

所以這樣的事情沒有商業價值。

簡而言之:

長久的生意,第一必須要創造價值,第二是能降低交易成本。兩者必取其一。

再回頭來看房地產中介行業和貝殼的商業模式。

真房源、經紀合作網絡的確是創造了內生價值,解決了劣幣驅除良幣的問題。

除此以外,品牌加盟也罷、分銷渠道也罷,只是在整個生態系統中的利益再分配,並沒有創造價值。

利益再分配的過程中,你是弱勢群體,你就沒有話語權,只能別人吃肉你喝湯。

比如苦逼的案場顧問、架空的小經紀品牌加盟商、甚至中小地產開發商為了回款也必須要飲鴆止渴。

對貝殼來說,“裁判員+運動員”的雙重身份,讓它的商業模式看上去像京東和亞馬遜:

如同京東、亞馬遜走過的路:短期內面臨的問題也一樣,是管理規模、管理成本和邊際收益的問題。

長期看,則是貝殼的商業模型中,各方的利益博弈勢必持續激烈。

底層考量則是:地產中介行業中,貝殼作為“運動員”下場競技是否創造了價值或者降低了交易成本呢?

如果只是因為壟斷而在利益分配機制中佔據強勢,那麼這一點,可能才是貝殼模式和京東、亞馬遜平臺模式的根本區別。

身懷利器,殺心自起,慎而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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