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牆偷拍,幾乎逛遍競爭對手所有生產車間,身價日內漲3000萬

這件事本身是又搞笑且蹊蹺的,4月18日下午,中電電機創始人、原董事長王建裕翻牆進入競爭對手華永電機的廠區內進行拍攝,被工作人員發現並控制後報警,當地警方隨後將其帶走調查。4月19日,中電電機回應媒體報道,稱王建裕先生現任公司董事兼總經理,目前沒有被採取人身強制措施,也未收到相關部門的立案調查通知,可以正常履職,不受影響。

翻牆偷拍,幾乎逛遍競爭對手所有生產車間,身價日內漲3000萬

目前相關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媒體報道所涉事項與上市公司無關,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各項日常工作和業務有序開展,不受影響。但“董事長”的這一翻倒是贏得了股民的肯定,4月20日中電電機開盤漲停,此後股價小幅回落,截至收盤報收9.62元/股,漲幅達到6.42%,明顯強於大盤。王建裕曾是中電電機實控人,目前持股22.5%,是公司的大股東。可以說,王建裕這一翻讓他身價漲了超3000萬。

根據華永電機提供的廠區監控和照片顯示,王建裕在當天下午4點半之前進入華永電機廠區。4點23分左右,他在監控中出現,監控顯示他在華永電機車間內拍攝大功率海上電機。華永電機稱,該電機是未來主流產品,公司擁有該電機的自主研發專利。在王建裕被保安控制之前,他幾乎逛遍了所有的生產車間,長達半個多小時。

翻牆偷拍,幾乎逛遍競爭對手所有生產車間,身價日內漲3000萬

中電電機為了撇清與自身的關聯,認定王建裕的翻牆偷拍是個人行為。但是建裕目前仍是中電電機法定代表人,並繼續擔任總經理一職,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王建裕仍持有中電電機22.5%股份,其具有竊取商業秘密的意圖和動機,雖然從目前的後果來看,其拍攝的照片還並沒有流傳出去造成嚴重後果,但後續事件的發酵還要時間來證明。如果法院進行認定,這類案件通常會被認定為企業責任。根據《刑法》第219條規定,侵犯商業秘密罪,是指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獲取的商業秘密,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如果華永電機決定以侵害商業秘密罪起訴中電電機,需要舉證說明王建裕的行為構成了華永電機至少50萬人民幣的損失,這是商業秘密罪的起刑點。因此,中電電機翻牆案的後續,要看競爭對手的跟進狀況。看競爭對手如何組織舉證,讓王建裕承擔侵害商業秘密罪的後果。根據“兩高”司法解釋顯示,一旦侵害商業秘密的罪名成立,意味著王建裕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造成特別嚴重後果,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翻牆偷拍,幾乎逛遍競爭對手所有生產車間,身價日內漲3000萬

所以說,不管這件事的起因是什麼,作為上市公司高管,還是不要牽扯進這些出風頭的事情裡。高管自己出馬實踐,看著吸引了一波輿論、股價漲了一點,其實背後還是要承擔很大的法律風險的。如果競爭對手一心要擊垮你,那這可是一個很不錯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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