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逃離文明的虛無,用靈魂體悟廣闊人生與世界的本真

它代表的從來不是青少年犯罪,而是某種特殊靈性的擁有者,他們不會拉幫結派,而是生性孤獨的巴特比,注視著我們文明的死寂窗外。他們是地下英雄,是西方所謂“自由”機器的最終產物,他們嗑藥,聽波普爵士,時而閃現頓悟,體驗“感官錯亂”,言談怪異,貧困但快樂,預示著美國文化的新流派。

————傑克•凱魯亞克《關於垮掉的一代》

拿到傑克•凱魯亞克的《在路上》這本書(姚向輝譯,江蘇鳳凰文藝出版社最新出版),太過炫彩的封面一度讓我不爽,厚厚的一本有點壓力沉重。翻開讀來,狂熱與激情撲面而來,讀下去,情節猶如汽車百米加速,在美國的公路上高速疾馳,往來奔突,捲起狼煙四起般的生活,無數城鎮,路人,故事如窗外的風景一晃而過。猶如飛瀑奔洩洶湧的語言,意識,思想,各色人物,不同風景都被宏大誇張的語言挾裹湧來。各種原野植物土地的氣味,不同城市鄉鎮淒涼街道與陰暗角落的生活氣息,女人與酒,咖啡和各種食物,大麻與汗臭,所有的味道衝擊你的嗅覺,瘋狂而又刺激,讀起來又怎一個“爽”字。


《在路上》:逃離文明的虛無,用靈魂體悟廣闊人生與世界的本真


《在路上》的偉大之處在於,塑造了一種全新的青年文化,點燃了一個時代,更改變了許多人的命運和生活。凱魯亞克也成為“跨掉一代”的靈魂人物,披頭族,嬉皮士流行,鮑勃·迪倫,披頭士樂隊和列儂,喬布斯和蘋果公司,搖滾樂、朋克、伍德斯托克音樂節,這些不凡人物都將凱魯亞克奉為偶像,這些偉大樂隊、音樂、公司都因《在路上》影響而誕生。

如果這是一本頹廢、逃避、述說荒唐流浪故事之書,那為什麼一個時代的青年為之瘋狂迷戀?為什麼會激發產生不凡的人物,創造偉大的樂隊與震撼人心的音樂?所以,正象本文題詞引用作者對“垮掉的一代”的解釋與定義,他們是某種靈性的擁有者,他們是孤獨者,他們逃離文明的虛無,去掉物質的枷鎖,用激情而好奇的靈魂去體驗廣闊的人生,世界的本真,完整而真實的生活。忘掉自我,又融入自我,是瘋狂虔誠的朝聖者,是最孤獨深入的悟道者,在路上,是方法,是路徑,是尋找。

一、流浪尋求:尋找你自己的路

《在路上》描寫了作家薩爾與迪恩等一幫年輕人四次橫穿美國大陸的經歷,他們貧窮如洗,靠打工維持基本的生活和旅途的開銷,他們採用各種方式上路,坐巴士,搭車,開偷來的車,扒火車,吃任何能填飽肚子的食物,衣衫襤褸,有時陷入困境不得不求助於人,他們也曾去偷東西,他們遇到各種各樣的人,各種各樣的事,被幫助,被偷錢,被敲詐。但他們用最狂熱的心熱愛在路上的生活,他們感受廣闊壯麗的自然景觀,山川河流,沙漠星空,朝陽落日,滿懷好奇觀察體驗不同地域不同人的生活與情感,聽波普音樂,交友狂歡,酗酒,飛車,泡妞,吸毒,宗教式的靈魂對話,享受至福與天賜的快樂。他們打開所有的感官甚至靈魂去體驗生命,感受生活,無所畏懼,尋找最自然本真的自由。這也許就是流浪尋求的全部意義。

《在路上》記述了四次旅行。第一次旅行是從紐約到丹佛,再到舊金山再到洛杉磯,薩爾試圖獨自一人向西旅行,但是第一次嘗試並沒有走多遠。然後他又嘗試了一次坐公共汽車去芝加哥,然後去丹佛。第二趟是從弗吉尼亞州到紐約,從新奧爾良到舊金山。第三次旅行是從紐約到丹佛,再到舊金山,他們開一輛凱迪拉克車前往芝加哥。他們在芝加哥聽到了更多現場爵士樂,然後返回紐約。第四次旅行是從紐約到丹佛再到墨西哥。

1、在路上,感受最廣闊的美麗世界

《在路上》四次橫跨美國,往來穿梭。書中用富於激情地語言描繪了眾多自然景觀,鄉村城鎮,將宏大廣闊地世界展現在我們眼前,充滿熱愛,美好和自然的快樂。


《在路上》:逃離文明的虛無,用靈魂體悟廣闊人生與世界的本真


從毛茸茸的巨大熊山巍然聳立,霧氣繚繞的樹木,淒涼的荒野山坡朝著天空延伸,到落基山脈那白雪皚皚的巍峨身影,有西部高原璀璨的星空,還有乾枯的棕色棉花田,它綿延伸展到視野之外,棕色的旱谷丘陵,背後是白雪積頂的內華達山脈和清晨的藍色天空。

我在這兒第一次見到了我鍾愛的密西西比河,正好是枯水期,夏季的霧靄籠罩著淺淺的河水,濃烈的腥臭像是美國的赤裸軀體的氣味,因為河水剛剛沖洗過它。

那些美麗的小鎮,哀傷的城市。羅克艾蘭的鐵軌,棚屋,狹小的商業區;達文波特,溫暖的中西部陽光下散發著鋸末氣味的小鎮。夏延狂野西部周,成群結隊的商人,穿皮靴戴十加侖大帽子的肥胖商人和他們打扮成女牛仔的老婆,在夏延老城鋪著木板的人行道上你推我搡大呼小叫;集中在老城區的慶祝人群,他們對天放空槍。酒館裡的客人都滿到人行道上了。

丹佛郊外的水果批發市場,煙囪、濃煙、調車場、紅磚房屋和市中心的花崗岩建築物。順著著名的薩克拉門託河駛上高速公路,很快來到有著睡意盎然的華彩燈光的黎明的舊金山,還有加利福尼亞,溫暖、棕櫚樹搖曳的空氣——你能親吻的空氣——還有棕櫚樹。

他們駕車駛過科羅拉羅州風和日麗的下午,農場,縱橫交錯的溝渠樹蔭下的小溪,還有夜晚得克薩斯州廣袤的平原,月光下只有牧豆樹和荒原。穿過格蘭特河大橋,行駛在沙漠上,在黎明的墨西哥灣看到絲蘭和風琴管仙人掌幽魂般的身影,荒漠的白沙和零星的小屋。

在蒙特雷公路上,穿過白雪積頂的群山,爬上蜿蜒穿過白雲的山路,越過蒙特雷鎮所在的高原,駛過蚊蟲密佈的沼澤叢林,在五千英尺的中央高原上行駛,俯瞰冒著蒸汽的黃色蒙特祖馬河。

在最終高原的路口,太陽金黃,天空刺眼的藍,荒漠狂暴而熾熱,聖經傳說般的樹蔭,牧羊人穿著文明初期似的飄拂長袍,婦人抱著一捆捆金色的亞麻,這猶如耶穌降生的金色世界。跨過1900英里到了火山口中的墨西哥城。


《在路上》:逃離文明的虛無,用靈魂體悟廣闊人生與世界的本真


世界如此廣大,世界也如此美麗,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出去看看,驚歎於自然的美麗,異域風情的豐富,各色城市與小鎮迥異的驚喜。這是在路上的風景,誰不喜愛呢?在世界的廣大懷抱中行走,去理解它,感悟它,當你看到世界的奇異和自然的偉大,你會體會到人類的渺小與自我的微不足道,蕩去驕傲與浮躁,迴歸安靜與敬畏。這就是許許多多人喜歡流浪,踏上路途的原因之一。

2、在路上,體驗最完整的社會生活

黑塞說過:人們的世界由兩部分組成,一個是光明的世界,另一個是黑暗的世界,它們涇渭分明又親密無間。

這裡的世界,更具體地指向人們的社會生活。《在路上》真實地記錄了在美國,在廣大土地和城鄉行進的薩爾和迪恩等人,接觸到的形形色色的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身份,不同的故事,不同的生活。作品更注重對生活的感受與體驗和思考。

在西部高原越往高處走,星星似乎就越加璀璨。我們來到懷俄明州了。我平躺著,直視壯麗的蒼穹,我感到自豪,因為我正在體驗的生活。

第一次旅行中,薩爾體驗了初次獨自出行的挫敗,一路搭車的辛苦,但種種經歷令他快樂興奮。這次出行他主要體驗了愛情在現實物質生活中的破滅。一個是舊金山雷米和戀人李•安的生活,他們住在城郊山中的棚屋裡。李•安也是薩爾上學時看中的女孩,雷米搶走了她,但是現在李•安恨他們倆人,因為她想嫁個有錢人。李•安和雷米總是揮霍掉每一分錢,兩人爭吵不休。薩爾和他們住在一起,和雷米一起當打工警察打工,偷食品,這些無法支撐他們隨心所欲的生活,薩爾只好離開。

薩爾遇到了特麗,一個美麗的墨西哥裔女人,他愛上她,他想和特麗和她的兒子一起生活。他們在帳篷營地租了個小帳篷,薩爾希望通過摘棉花養活他們。可是他掙得錢只夠每天吃飯。天冷了,考慮到孩子,特麗只好回家,美麗的愛情生活破滅,而薩爾再次踏上旅途。

特麗蜷縮在我身旁,約翰尼坐在我胸口,兩個人在我的筆記本上畫動物。我們帳篷的燈光在可怖的平原上照耀。牛仔音樂在路邊酒館裡叮叮咚咚,越過田地飄向我們,感覺很淒涼。我覺得沒什麼。我親吻我的寶貝兒,我們熄燈休息。

疲憊地薩爾在旅途中餓了三天,最後搭車回到紐約結束了他的第一次旅行。當他站在時代廣場,無錢坐公交回家,感受到生活巨大的虛無。


《在路上》:逃離文明的虛無,用靈魂體悟廣闊人生與世界的本真


一年後第二次出發,迪恩買了一部麥迪遜車來找薩爾,車上還瑪麗露,艾德·登克爾一起。

他們享受在路上的快樂,體驗無拘無束的生活,他們追求感官享受,包括各種角色扮演的瘋狂。

他們在紐約舉行盛大派對,去聽喬治·席林,偉大的爵士鋼琴家演奏音樂,和家裡有巨大書架,無數書本的瘋子羅洛·格萊伯探討。迪恩說服薩爾和瑪麗露發生關係,允許他觀看,結果失敗。他們德州奧佐納附近公路上,脫光衣服,三個人赤條條並排坐在前排,汽車呼嘯而過,卡車司機們看得目瞪口呆。他們去超市,食品店偷麵包,在加油站偷偷加油。他們也經歷在華盛頓逆行,被警察罰款25美元。

他們在老公牛家呆了一段時間,感受老公牛李和妻子簡的生活。簡瘋狂地愛著李,她從來不離開老公牛身邊十英尺的範圍,他們保持極其深厚地伴侶關係,看似冷漠無情,實際是形式上的幽默感。愛就是一切,他們吸毒,有孩子,過著天堂一樣的生活。

老公牛是個教師,他曾周遊世界,經歷豐富,他熱愛學習,學習關於“人生真相”一切知識。他學過醫學,研究過人類學,現在研究藥物成癮,讀《瑪雅刻本》,試驗生命聚能器,他和心理分析專家對自己做麻醉心理分析,發現自己有七重分離人格,從英國貴族到狂躁白痴。

第三次出行,迪恩的生活開始崩潰,他被卡米爾趕出家門,他們去舊金山找葛拉蒂·登克爾解決住宿問題,結果艾德再次拋棄這個女人。女人們仇恨迪恩,他們離開,在路上飆車,去聽最好的波普音樂演奏。

第四次出行,開始,迪恩向他的生活屈服,沒有和薩爾一起出行。但後來他又快速趕來,呼朋喚友去墨西哥吸大麻,去妓院尋歡作樂,去觀察墨西哥人的生活。

正如薩爾所說:“生活是神聖的,每一刻都是寶貴的”。在某種程度上,身體上的追求是他們精神追求的一種外在表達。他們在旅途中思考與追問:去哪裡?幹什麼?為什麼?

你的路是什麼路,哥們兒?

聖人的路,瘋子的路,彩虹的路,孔雀魚的路,隨便什麼路。

無論何人無論如何都能走的一條無論何處的路。

何處、何人、如何?

感受體驗生活是為了更好地生活。他們最終找到自己的歸宿安定下來,瑪麗露離開迪恩,迪恩和紐約的伊內茲結婚又被趕出家門,他和卡米爾和兩個孩子生活在一起。而薩爾也找到了自己喜歡的姑娘,寫作上取得巨大地成功。艾德也回到了葛拉蒂的身邊,幾個朋友的生活都悄然改變,安定下來。

二、精神內核:用熾熱的激情和最自由本真的靈魂,逃避和對抗虛無。

《在路上》被稱為“垮掉一代”的精神宣言,那麼書中蘊含的精神內核究竟是什麼?該如何正確地理解。英語中beat的涵義豐富多彩,從貧困、打垮、厭倦、筋疲力盡到靈魂的赤裸和精神的極樂、至福。所以很多批評人士,包括一些青年讀者把“垮掉的一代”等同於青少年犯罪,頹廢,墮落,這都是不全面,不完整或不正確地理解。


《在路上》:逃離文明的虛無,用靈魂體悟廣闊人生與世界的本真


《在路上》中,薩爾,迪恩,卡羅讀尼采,習禪宗,只爭朝夕,活在當下,寫小說詩歌,所有這些都體現了他們深層次的精神探索和反叛,他們渴望逃離物質生活的虛無,獲得靈魂的自由和救贖。

1、逃離和對抗物質文明的虛無,尋找靈魂的依託。

在《在路上》中描述的旅行發生在1940年代末和1950年代末,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經濟蓬勃發展時,工業化技術和效率至上導致唯物主義盛行。西方文明制度越來越官僚化,工會強化對人們的控制並強求順從。物質文明也引起帶給人們強烈的虛無感。所以他們尋找一種新生活方式做為替代。

虛無主義的兩個代表,一是施特勞斯認為:現代文明在道德價值層面逐漸陷入“豬的城邦”

二是尼采所謂柏拉圖主義,它一直把超感性世界認定為真實存在,同時把感性生成世界貶低為非真實的虛幻世界。

《在路上》中多次提到尼采,主要人物對美國現狀的批評,理解了這一點就不難理解凱魯亞克的思想。現代的物質文明將一切與金錢和物質掛鉤,愛情,生活,道德,法律,人情,宗教都被物化,甚至可以等價交換。這讓人們受困於物質,心靈滿是破滅與虛無。

迪恩在第四次不能和薩爾一起走時,他拿出妻兒的照片說:

“知道嗎,現在我們都在走向那兒。”我應該說的是上下顛倒的虛無湖泊上的漣漪。這個世界的底部是黃金,世界上下顛倒。他拿出卡米爾和新生女兒在舊金山的合影。一個男人的影子穿過陽光燦爛的人行道,落在孩子身上,褲子裹著的兩條長腿,籠罩在悲哀中。

《在路上》中的眾人只是在逃離這種物質生活的虛無,他們無法忍受,他們談論尼采,渴望找到靈魂的撫慰和救贖。迪恩和薩爾談論前一晚的薩克斯手,吹出了最美妙的音樂,因為他找到了“它”

他在用我們生命的精髓填補虛無,他坦白他內心深處的痛苦、各種想法的記憶,重新吹出古老的曲調。他必須在吹奏中跨越橋樑,然後返回,帶著無窮無盡的感情探索靈魂,尋找屬於這個時刻的旋律,所有人都知道重要的不是旋律,而是它——

上路,也許是唯一的選擇,去看看世界,看看其他城市的人都在幹什麼?他們怎麼生活,他們的靈魂怎樣?飛車,嗑藥,單純的愛情,陌生人的故事,酒精與性,音樂和朋友都是為了逃離和對抗,遠離物質,填補空虛,尋找靈魂中的美好和純粹,自由與安慰。


《在路上》:逃離文明的虛無,用靈魂體悟廣闊人生與世界的本真


2、熾熱的激情和自由本真的靈魂

《在路上》所有人究竟在尋找什麼?最後又得了什麼?是尼采所謂精神世界的實質真實,還是上帝存在的靈魂歸宿。都不是,書中想告訴我們的其實很明確,就是迪恩這個人,他那熾熱的激情和最自由本真的靈魂。

書中迪恩是這樣一個激情燃燒的靈魂代表人物,他是書中的主角,聖人,是薩爾一直追隨和想成為的人。

他們瘋狂地生活,瘋狂地說話,瘋狂地被拯救,

他們渴望同時擁有一切,從不無聊得打哈欠或口吐陳腔濫調,而只是燃燒、燃燒、燃燒,

就像神奇的黃色羅馬焰火筒爆炸,像蜘蛛在群星之間垂下長腿,

你在正中央看見最大的那顆藍色煙花綻放,所有人驚歎“哇噢——”!

迪恩身上燃燒著激情,給他人致命的吸引。薩爾為他吸引,一次次追隨迪恩上路,在路上迪恩在他沒錢,生病,或有其他事,一次次拋棄薩爾,但薩爾覺得沒有他,一切都似乎失去方向和意義。甚至這本書,也是在迪恩寫來的一萬八千字充滿激情長信的啟發下,一氣呵成。

迪恩的靈魂最為徹底和純粹,不被任何東西束縛,一輛快速的汽車,一個要到達的海岸和一個女人就足夠了。在路的盡頭,就像他崇拜的爵士樂手一樣,他陷入了狂熱的靈魂。

與迪恩相比薩爾覺得他的朋友全都像是生活在噩夢中,抱著消極的態度貶低社會,舉出令人厭倦的書本或政治或心理分析學的理由,但迪恩只是一頭扎進社會,馳騁闖蕩,渴求麵包和愛;他根本什麼都不在乎。

他其實只是個年輕人,對生命充滿了極大的熱情,儘管他是個騙子,但他騙人僅僅因為他對生活有著巨大的期盼,希望能和正常情況下對他不屑一顧的人扯上關係。他在欺騙我,我知道(騙我供他食宿和所謂的教他寫作,等等),他也知道我知道(這是我和他關係的基礎),但我不在乎,我們相處得很好——不糾纏,不討好;我們躡手躡腳繞著彼此打轉,就像一對惹人憐愛的新朋友。我從他身上學到的東西大概和他從我身上學到的一樣多。關於我的寫作,他會說:“好好幹,你寫什麼都特別棒。”我寫短篇時他趴在我肩膀上看,大喊:“對!就是這樣!哇!厲害!”


正因為這樣,他能理解並痴迷最偉大的爵士樂,他會指著席林說:“看啊,上帝來了”


《在路上》:逃離文明的虛無,用靈魂體悟廣闊人生與世界的本真


詩人卡羅·馬克斯與迪恩相遇,一個是有著閃耀靈魂的聖人騙子,另一個是心靈灰暗的憂傷的詩人騙子,兩個敏銳的心靈,剛碰面就互相喜歡上了。而且卡羅時時渴望與迪恩進行徹夜地靈魂對話。

迪恩理解那個瘋子羅洛·格萊伯的靈魂,他是個大學者,夾著17世紀的原版樂譜在紐約濱水區亂逛,大呼小叫,他像大蜘蛛似的在街道上爬行。他的興奮從眼睛向外迸發,化作惡魔般的光束。他在狂喜的痙攣中扭動脖子,他蠕動,他翻騰,他呻吟,他號叫,生命讓他太興奮了。迪恩站在他面前,垂著頭,一遍又一遍地重複,“對……對……對。”稱他是最偉大最了不起的,他想成為和他一樣的人,稱羅洛·格萊伯是終點,和他一樣就能感受到“它”

迪恩總是懷著對生活狂熱地愛,用靈魂去觸摸和感受周圍的一切。

黃昏時分,我們開進新奧爾良嘈雜的街道。“天,你聞聞這些人!”迪恩吼道,腦袋探出車窗,鼻子使勁聞。“啊!上帝啊!生活!”。我們在車裡上躥下跳。“再看看她!”迪恩吼道,指著另一個女人。“天,我愛、愛、太愛女人了!我認為女人是最好的!我愛女人!”他朝窗外吐口水,他呻吟,他抱住腦袋。出於純粹的興奮和疲憊,大滴大滴的汗珠從他額頭滾落。

對於那些女孩,迪恩僅靠他的言語,就能讓她們主動獻出身體。瑪麗露十五歲就跟著迪恩,明知迪恩去找卡米爾結婚生活而無可奈何,卡米爾明知他要和伊內茲結婚,還答應他離婚,並最後仍然接納他。

激情是年輕的象徵,也唯有激情讓你無所不能,獲得勇氣,力量,智慧,讓青春的活力超越年齡。還有如珍珠一樣最純粹的靈魂,它能與所有的靈魂共鳴,打破一切束縛,獲得純粹的自由。

一直走下去,我知道我會遇到姑娘、啟示和一切;一直走下去,珍珠會交到我的手上。


《在路上》:逃離文明的虛無,用靈魂體悟廣闊人生與世界的本真


結語

也許上路就是一種逃離,也是一種對抗,上路可以更接近自然和本真。去看千千萬萬人的生活和感受他們的靈魂,品味最徹底地放棄,最純粹地愛情,最深入靈魂的音樂。只有在路上,我們才能燃燒生命的激情,找到自我最純粹的靈魂。

所以,趁還年輕,不要害怕,勇敢上路,去感受廣闊的世界,體驗完整的生活,找到自我,找到想要的生活,找到你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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