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申請4月10號截止,圍觀下2019年濱江積分入學規則!

杭州居住證積分申請截止時間4月10!


居住證積分、人才居住證怎麼入學

第一年辦理積分申請,

大家一頭暈,

看看2019濱江區的積分入學規則,

你就明白了!


根據《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杭州市區接受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管理辦法(試行)》和《杭州市濱江區2018年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細則》,現就2019年濱江區居住證持有人積分申請子女入學公告如下:


根據自願申請原則,申請人向現居住地街道的受理窗口提出書面申請並遞交相關材料。申請時間為2019年4月15——5月13日(工作日),並於2019年5月5日10:00——5月13日17:00,

登陸《杭州市小學一年級入學管理系統》登記入學子女的報名信息。


濱江區西興、長河、浦沿三個街道辦事服務中心及區行政服務中心積分受理窗口負責積分的申請受理、材料初審、材料傳遞等工作。區各有關職能部門協助開展相關材料審核工作。


積分申請子女入學具體內容詳見《2019年濱江區居住證持有人積分申請子女入學服務指南》。該服務指南中有關於積分申請子女入學問答和申請積分入學應提供的材料。


服務指南在下方↓↓


《2019年濱江區居住證持有人積分申請子女入學服務指南》


1、持有哪些證件能參加積分管理嗎?

答:目前持有原紙質《浙江省居住證》、新型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且在有效期限內的,持證人仍然可享受原待遇,可以參加積分管理。紙質證件有效期滿的,應及時申領新型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IC卡式證件有效期滿的,應及時進行簽註,防止因中斷造成不便。今後法律、法規、規章對居住證申領條件有改變的,從其規定。


2、向哪裡提出積分入學申請?

答:西興、長河、浦沿街道辦事服務中心和區行政服務中心積分受理窗口負責積分管理的申請受理、材料初審、材料傳遞等工作。區各有關職能部門協助配合區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相關審核工作。

根據自願申請原則,申請參加積分管理的流動人口,按照基本公共服務提供部門規定的時間,向居住地街道辦事服務中心或區行政服務中心積分受理窗口提出書面申請並遞交相關材料。書面申請需提交《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申請表》,申請人本人簽署的誠信承諾書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向窗口提出書面申請後,請於2019年5月5日10:00——5月13日17:00,登陸《杭州市小學一年級入學管理系統》(網址:https://xxbm.hzdeu.gov.cn),登記入學子女的報名信息。


3、參加積分入學申請需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答: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流動人口,需要提供子女在杭州市區辦理的《浙江省居住證》和戶口本(或出生證),父母雙方在杭州市區辦理的《浙江省居住證》和《流動人口登記表》,並提交申請一方: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資格職稱、房產情況、表彰獎勵、社會貢獻、投資納稅等方面的原始材料(詳見《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指標體系(試行)》)。

注:除省社保需提供紙質證明外,其他主城區的社會保險繳納情況由區人力社保局統一核查,申請人無需提供社會保險繳納情況。《流動人口登記表》可在居住地辦證點受理窗口打印,需打印2018年8月31日至今在濱江區的居住登記記錄。


4、申請子女積分入學有哪些基本條件?

答:參加積分管理的流動人口申請子女積分入學的,需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父母雙方及申請入學的子女持有在杭州市區辦理的《浙江省居住證》;

(2)父母雙方於2018年8月31日前已在濱江區辦理居住登記且在之後一直按規定辦理,無中斷;

(3)子女年齡為6週歲(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且具有接受正常普通教育能力;

(4)申請子女積分入學年級為小學一年級,其它年級入學按學籍管理辦法,直接聯繫居住地學校辦理轉學手續。


5、對來不及申領《浙江省居住證》的孩子,在哪些情況下,可以受理積分入學申請?

答:在其它條件均滿足的情況下,如在積分入學受理期間,入學子女來不及申領《浙江省居住證》,但在2019年8月31日入學前可以領取《浙江省居住證》的,可憑入學子女在2019年2月28日前登記在冊的《流動人口登記表》或父母《流動人口登記表》當中的附屬兒童信息來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6、申請子女積分入學的大致程序是怎樣的?

答:提交申請——審核材料——積分公示——安排學校——資格公示——手續辦理。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4月15日—5月13日,家長向居住地街道辦事服務中心或區行政服務中心積分受理窗口提交積分入學申請材料(雙休日除外);

(2) 5月5日10:00—5月13日17:00, 已受理積分入學申請的家長,在《杭州市小學一年級入學管理系統》(網址:https://xxbm.hzdeu.gov.cn)中登記入學子女的報名信息,選擇報名就讀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若被民辦學校錄取後,公辦學校的積分入學申請自動失效,不再分配到公辦學校;

(3)6月14日,總積分和排名公示(詳見濱江區政府門戶網站或“濱江發佈”、“濱江教育發佈”公眾號發佈,下同);

(4)6月21日,總積分和排名公佈;

(5)7月8日,積分入學子女學校分配公示;

(6)7月13日-14日,積分入學子女到分配的學校報到,學校核驗報名信息,並完成錄取工作。


7、流動人口夫妻共同申請子女積分入學的,雙方積分可否累加?

答:不可累加。流動人口夫妻共同申請子女積分入學,取夫妻積分排名高的一方。


8、教育局如何安排申請積分入學子女的入學?

答:區教育局對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學校分配原則是:學區積分、全區統籌。即根據申請人的積分排名先後,結合流動人口居住情況及區域學校資源情況,安排入讀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具體規則如下:

(1)按積分高低就近安排到流動人口居住地所在的公辦學校,若居住地所在學校學位已滿的,統籌調劑到周邊有空餘學位的其他學校;

(2)所有學校均按積分高低先安排本學區內的流動人口子女,再接受其他學校調劑的流動人口子女,直到滿額;

(3)所有公辦學校滿額後,將安排到民辦學校。


9、申請積分入學的子女如何到學校辦理報名註冊手續?

答:7月中旬,經資格公示無異議的流動人口子女,由家長隨帶孩子、戶口本和《預防接種卡》,到公示的分配學校核驗報名信息,辦理入學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學校審核符合就讀條件的,發給《錄取通知書》,安排就讀並註冊學籍。

因濱江區目前沒有特殊教育學校,對無法接受正常普通教育能力的兒童,需回原籍就讀。


10、哪些適齡兒童入學不用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答:就讀民辦學校的適齡兒童、戶籍在濱江區內和按有關政策規定的適齡兒童,不用參加積分入學,請在5月5日10:00至5月13日17:00登陸《杭州市區小學一年級入學管理系統》進行報名登記,並於6月22日至23日隨帶戶口本等相關材料,到報名的民辦學校或居住地公辦學校進行報名信息核驗,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在杭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華僑歸僑子女,外籍華人子女,港、澳、臺籍人員隨帶子女(含港、澳、臺籍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或屬地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來杭創業和引進人才子女;

(2)工作地為杭州市區的迴歸和引進浙商子女;

(3)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或因公派往並長期在國外工作,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察部門工作,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需由市區親屬照管或寄養在杭州市區的學生;

(4)駐市區部隊的軍人子女;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險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其直系親屬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市區的適齡兒童、少年。


11、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情形如何處理?

答:以虛假證明材料取得積分的,查實後取消積分資格或入學資格。

以前宣傳資料若與本《服務指南》不符的,以本《服務指南》為準。


服務指南和材料目錄可登錄杭州濱江區門戶網站“濱江生活--教育--公告公示”欄目或微信公眾號“濱江發佈”、“濱江教育發佈”查詢。


請各位申請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儘早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故意作假者,一律取消其積分資格。


申請人可添加“新杭州人家園”微信公眾賬號,自行評測積分(此評測只能參考不能作為依據,個人積分最終以公示和公佈結果為準)。


各受理窗口地址及諮詢電話:

積分入學各受理窗口地址及諮詢電話:

西興街道辦事服務中心:濱江區官河路1號,0571-88158263;

長河街道辦事服務中心:濱江區長江北路18號,0571-86088037;

浦沿街道辦事服務中心:濱江區東冠路501號,0571-86618609;

區行政服務中心:濱江區泰安路200號,0571-86535296。


其他諮詢點(不受理積分入學申請):

區教育局招生諮詢接待站:濱江區育華巷102號(杭州高新實驗學校內,南邊行政樓一樓),0571-87702150;

區流動人口辦:濱江區通和路71號(濱江區公安分局內),0571-8163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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