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東|對標國際“最高”上海這樣立法優化營商環境

人民網-上海頻道

4月10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全票表決通過,並於當日開始施行,正式成為上海的一項地方性法規。

自十九大召開以來,“優化營商環境”一直是上海市委市政府最關注的工作之一。

2017年至今,上海市委市政府連續召開優化營商環境推進會議。“一網通辦”“一窗通受理”“政務服務‘好差評’”等一系列改革舉措從無到有、從陌生到熟悉,推動上海各政府部門開展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效能革命。

那麼,與兄弟省市的同類法規相比,作為“改革開放排頭兵、創新發展先行者”的上海,此次的條例中,有何亮點?

“這個法規中的亮點有很多,但總得來說,上海營商環境改革的目標方位很明確,就是對標國際最高標準、最高水平,讓上海這個國際化大都市的市場活力得到充分迸發。”

《條例》表決通過後的新聞發佈會上,在回答大江東工作室提問時,上海市發改委副主任朱民作了這樣的回答。

此次《條例》的通過和施行,是對近年上海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總結,也是對這個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的新展望。

政府主要負責人是優化營商環境的第一責任人

大江东|对标国际“最高”上海这样立法优化营商环境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條例現場。 展翔攝

此次通過的《條例》共八章八十條,從市場環境、政務服務、公共服務、監管執法、法治保障等五個主要方面作了多項規定。

圍繞破解市場主體可能遇到的痛點、難點、堵點,《條例》要求上海要打造企業全生命週期服務體系,在企業開辦、融資信貸、糾紛解決、企業退出等方面持續優化。

同時,要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依法保護市場準入方面的平等待遇,並依法平等適用國家和上海市支持發展的政策,享有公平適用資金、技術、人力資源、土地使用權以及其他各類生產要素和公共服務資源的權利。

《條例》還要求上海市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事業單位不得違反合同約定拖欠市場主體的貨物、工程、服務等賬款,也不得變相延長付款期限,並且要探索建立拖欠賬款行為約束懲戒機制。“促使政府、事業單位守約踐諾,治理拖欠企業賬款問題,政府變更或者撤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採取應急徵用等措施的,應當依法對市場主體予以補償。”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說。

近年來上海對優化營商環境的諸多探索也在《條例》中得到了體現,如要求上海市政務服務事項中除法律、法規有規定或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的,全部納入“一網通辦”平臺;企業辦理政務服務事項,使用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為申報人提供進出口貨物申報、運輸工具申報、稅費支付等全流程電子化服務。

對於監管執法,《條例》要求推動創新監管方式。推行分類監管、信用監管、“互聯網 監管”等監管方式,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促進公平公正監管執法。

此前,上海多個部門曾探索施行市場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制度,這一點也在《條例》中得到了體現。“對市場主體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授權市政府有關部門探索建立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丁偉說。

在政府職責上,《條例》也作出了清晰明確的規定,上海市、區政府應當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優化營商環境的原則和要求,建立健全優化營商環境的統籌推進工作機制,完善服務企業聯席會議機制, 加強統籌本行政區域企業服務工作。政府主要負責人是優化營商環境的第一責任人。

兩個“最高”,是目標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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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進博會期間,上海允許國外仲裁機構在自貿區新片區設點。 巨雲鵬攝

自今年1月1日起,國務院於去年10月頒佈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正式開始實施,這也直接帶動全國不少省市開始制定各自行政區劃內的優化營商環境地方性法規,包括北京、江蘇、河南在內,有的已經通過,有的正在制定當中。

左顧右盼,“最高標準、最高水平”或是上海這部法規中最引人注目的詞彙之一。

《條例》總則提到,優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以市場主體獲得感為評價標準,以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以“一網通辦”為抓手,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踐行“有求必應,無事不擾”的服務理念。對標最高標準、最高水平,打造貿易投資便利、行政效率高效、政務服務規範、法治體系完善的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

作為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的樣本城市的上海,如何才能讓這兩個“最高”真正落實到法規法條中?

“我們的立法工作班子專門有對照表,參照世行的標準、國務院的條例、兄弟省市的經驗,一一進行對比,確定最優、適合上海的條款。”丁偉說。

在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中,共有包括開辦企業、辦理施工許可、登記財產、獲得信貸、跨境貿易等在內的10項指標,“世行的指標後還會附有最佳實踐,把世界上哪個地方這個方面做得最好列在其中,立法過程中我們一一對照比較,好的經驗和做法,都會進行吸收和借鑑”,一位立法工作班子成員介紹。

通過與“獲得信貸”指標中排名靠前的城市對對標,《條例》中除了普惠制金融外,還增加了徵信保障的內容,鼓勵金融機構未誠信經營的中小企業提供無抵押信用貸款。“在地方立法權限上,希望能推動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該成員說。

系統化法治建設將持續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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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們在審議《政府工作報告》。 巨雲鵬攝

“營商環境的法治建設是一個系統化、規模浩大的過程,不是說立一個條例營商環境就好了。”丁偉說,以法治形式優化營商環境將會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條例》中,除對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規定外,對法院、檢察院等司法部門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如要求上海市各級法院要加強網上訴訟服務平臺建設,支持各級法院依法公正審理涉及市場主體的各類案件,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支持各級檢察院對法院審判活動實施法律監督。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也是近年來上海市各司法機關的共識,上海法院系統、檢察院系統均出臺一系列相關文件,要求服務保障上海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

近期出臺的《上海市檢察機關服務保障全面深化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2020年行動方案》中,特別提出要積極穩妥拓展檢察公益保護範圍,包括加大對企業產權、投資和企業家個人隱私等合法權益保護力度,探索推進知識產權、證券、外貿等領域檢察公益訴訟,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圍繞產權保護、合同執行、市場秩序維護等重點領域,加大引領性民事裁判監督案件辦理力度,深化對涉企民事執行、行政非訴執行案件的監督,切實保障企業創業發展。

在此次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對《條例》的審議中,不少常委會委員對其後續的落實也提出了意見。

顧偉強委員表示,要加大對“兩院”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司法保障工作的支持和監督,營造更加規範嚴格和公平正義的法治化市場,將司法在優化營商環境中的功能作用發揮到位。

李鳴委員建議,可建立條例法律適用性工作的年度評估機制,及時對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作出適時適度的修正,不斷提升其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蘇明委員提出,要抓緊出臺相關配套政策,把為科技型企業提供全生命週期綜合金融服務等條款落實落細。

“其實每年都有十幾項地方立法項目,但今年上海的地方立法就聚焦一個鮮明的主題:優化營商環境”,丁偉坦言,在金融、外商投資,知識產權等不少領域,長期以來都存在體制機制上的問題,“我們力爭通過幾個地方性法規的制定、修改或刪除,把立法機關有限的資源集中在這一個點上,推動解決問題,讓上海的營商環境向最高標準、最高水平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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