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辱華留學生,國家不能給第二次機會!

對於辱華留學生,我認為絕不是“一時衝動”,更不是想引起“廣泛關注”,而是這些留學生從骨子裡就對祖國沒有絲毫好感,有的甚至恨之入骨。所以國家不能給二次機會,父母更負不可推卸之責。建議對辱華留學生父母,直系親屬的人採取相應措施。如黨紀政紀處理,不能任公職,不能服役,入黑名單,並觀其言行,記錄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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