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泰安市發改委發佈公告
暫停出臺物業公共服務收費有關規定
我市物業公共服務收費繼續按照原文件執行
2019年11月8 日,市發改委在門戶網站發佈了《關於貫徹落實有關問題徵求意見公告》,擬重新明確物業公共服務收費有關規定,經與相關部門對接,暫停出臺相關政策規定。
物業公共服務收費繼續按原市物價局、市房產管理局《關於貫徹落實的通知》(泰價費發〔2018〕94號,見市發改委網站http://fgw.taian.gov.cn/art/2018/6/26/art_47534_6218715.html)規定執行。
附:泰安市物價局 市房產管理局關於貫徹落實《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閱讀更多 泰山晚報東平讀本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