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九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0089證券簡稱:深圳機場公告編號:2020-028

深圳市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九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九次臨時會議通知於2020年4月15日書面送達各位董事,會議於2020年4月17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收董事表決票6張,實收6張,其中獨立董事3張。關聯方董事林小龍、謝友松、張巖迴避了關聯議案的表決,非關聯董事陳繁華、徐燕、陳志榮,獨立董事賀雲、沈維濤、趙波親自參與了本次會議的表決。會議的召開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審議並表決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關於公司控股股東向公司提供財務資助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具體內容請見2020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公司控股股東向公司提供財務資助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項議案為關聯交易事項,關聯方董事林小龍、謝友松、張巖迴避表決;以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獲得通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證券代碼:000089證券簡稱:深圳機場公告編號:2020-029

深圳市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二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二次臨時會議通知於2020年4月15日書面送達各位監事,會議於2020年4月17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收監事表決票3張,實收3張。監事葉文華、史曉梅、田立新親自參與了本次會議的表決。會議的召開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審議並表決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關於公司控股股東向公司提供財務資助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控股股東擬向公司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的財務資助。在銀行提供給地方性名單企業的優惠利率基礎上財政貼息50%,預計實際資金成本約1.025%,低於市場定價。本次關聯交易體現了控股股東對公司開展疫情防控保障的大力支持,有利於公司降低融資成本,提高融資效率。本次關聯交易不會對公司本期和未來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造成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公司對本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認真、充分的論證,關聯交易審議和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本次關聯交易與機場集團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賴,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狀態,不存在同業競爭的情形。

本項議案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獲得通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證券代碼:000089證券簡稱:深圳機場公告編號:2020-030

深圳市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控股股東向公司提供財務資助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一、關聯交易概述

(一)關聯交易事項

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財政部和人民銀行等部委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和財政貼息。公司控股股東深圳市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機場集團”)擬向公司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的財務資助,借款利率以機場集團申請的專項再貸款實際利率為準,單筆借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額度有效期為一年。本次財務資助全部用於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的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及其下屬分子公司置換前期已採購和未來擬採購的防疫物資和防疫設備的支出,無需公司提供保證、抵押、質押等任何形式的擔保。

(二)關聯關係

本交易事項的交易雙方為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東深圳市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機場集團”)。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構成了關聯交易。

(三)審議程序

本交易事項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九次臨時會議按照關聯交易審議程序進行了表決;關聯董事林小龍、謝友松、張巖迴避了表決;非關聯董事陳繁華、徐燕、陳志榮,獨立董事賀雲、沈維濤、趙波對本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表決,並以6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獲得一致通過。

根據關聯交易監管政策規定、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關聯交易決策制度》,本關聯交易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獨立董事賀雲先生、沈維濤先生、趙波先生對本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事前認可並對本關聯交易發表了專門意見。

(四)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無需經過有關部門批准。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一)關聯方名稱:深圳市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二)企業性質:國有獨資

(三)註冊地址: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機場道1011號

(四)法定代表人:鄭紅波

(六)註冊資本:1,200,000萬元人民幣

(七)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1921711377

(八)主營業務範圍:客貨航空運輸及儲運倉儲業務,航空供油及供油設施;旅業(只設客房不設餐飲)(分公司經營);機動車停放服務;通訊及通訊導航器材;售票大樓及機場賓館、餐廳、商場(需另辦執照)的綜合服務及旅遊業務;航空機務維修基地及航空器材;經營指定地段的房地產業務(需建設局認可);機場建築物資及航空器材、保稅倉儲業務;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教育培訓、小件寄存、打字、複印服務;進出口業務;從事廣告業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進行廣告經營審批登記的,另行辦理審批登記後方可經營);非營利性醫療業務;機場及相關主營業務的投資(具體項目另行申報);供水、供電、供冷服務(依法需要審批的,取得相關審批文件後方可經營);供冷運維服務;機場水電運行維護服務;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後方可經營);客運場站經營;客運碼頭經營、聯運服務;遊艇泊位租賃及銷售、遊艇會員卡、貴賓卡銷售;遊艇碼頭設計;遊艇的設計、技術開發、租賃及銷售;酒店管理;產業園區開發與經營;創業孵化器管理服務;產業和商業項目策劃及相關信息諮詢、設計及相關佈局規劃;信息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會務、展會服務;文化活動策劃(不含經營卡拉OK、歌舞廳);航空產品維修及加改裝業務。(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

(九)股權結構:機場集團是深圳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100%控股的國有企業,持有本公司56.97%的股權。

(十)歷史沿革:機場集團是深圳市市屬大型重點國有企業,負責深圳機場的投資建設與經營管理。原名為“深圳機場公司”,系經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深府辦[1989]336號文批准於1989年5月11日設立的全民所有制企業,由深圳市財政局及深圳市投資管理公司(現更名為“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資、並由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行使國有資產管理權。1994年6月30日,經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深投字[1994]80號文批准,機場集團更名為“深圳機場(集團)公司”,並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了註冊號為4403011022938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資本94,924萬元人民幣,經營期限為15年。2004年,經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經營期限延長至2039年5月11日止。2001年7月27日,經深圳市國資委[2001]7號文批准,機場集團改製為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自2004年4月20日起,機場集團正式更名為“深圳市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並辦理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十一)財務數據:截至2019年12月31日,機場集團公司資產總額5,194,348萬元,淨資產4,099,565萬元;2019年度營業收入723,735萬元,淨利潤126,714萬元(數據未經審計)。

(十二)機場集團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三、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機場集團擬向公司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的財務資助,借款利率以機場集團向銀行申請的專項再貸款實際利率為準(預計實際資金成本約1.025%),機場集團可根據公司資金需求一年內分次借款,單筆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

四、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目前銀行提供給地方性名單企業的優惠利率為2.05%-3.05%,在此優惠利率的基礎上財政貼息50%,預計實際資金成本約1.025%,低於市場定價。本次關聯交易不存在利益轉移。

五、借款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交易雙方

貸款人(甲方):深圳市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借款人(乙方):深圳市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二)協議主要內容

1.在乙方支付防疫款項時,甲方以內部借款形式借予乙方,借款金額不超過1億元。乙方保證所借款項用於疫情防控。

2.借款利率以機場集團申請的專項再貸款實際利率為準。

計息方式:利息從乙方實際到款日起按照到款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

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實際使用天數*年利率/360

3.乙方根據資金情況償還本金,但原則上每筆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

4.甲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使用情況,乙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資料,否則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財務資助全部用於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的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及其下屬分子公司置換前期已採購和未來擬採購的防疫物資和防疫設備的支出,是控股股東對公司經營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

本次關聯交易事項不會對公司當期和未來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造成重大影響,上述關聯交易與機場集團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賴,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狀態,不存在同業競爭的情形。

七、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情況

自2020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與機場集團及其關聯人之間累計發生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約為19,735萬元。主要包括:租賃費及水電費,信息資源委託管理費、卓懌貴賓廳資源使用費,綠化費,油料費,物業服務費等。

八、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賀雲、沈維濤、趙波對本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事前審查認可,並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本關聯交易事項的審議程序、公司董事會的召開程序、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關聯董事就本關聯交易迴避了表決。

(二)公司對本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充分論證,為董事會提供了可靠、充分的決策依據。

(三)我們在事前對本關聯交易事項的情況進行了全面、客觀的瞭解。我們認為:

公司控股股東擬向公司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的財務資助。在銀行提供給地方性名單企業的優惠利率基礎上財政貼息50%,預計實際資金成本約1.025%,低於市場定價。本次關聯交易體現了控股股東對公司開展疫情防控保障的大力支持,有利於公司降低融資成本,提高融資效率。

(四)本次關聯交易不會對公司本期和未來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造成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上述關聯交易與機場集團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賴,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狀態,不存在同業競爭的情形。

(六)我們同意本關聯交易事項,根據《公司章程》和《關聯交易決策制度》的規定,本關聯交易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九、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九次臨時會議決議

(二)獨立董事關於關聯交易事項的專門意見

(三)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二次臨時會議決議

證券代碼:000089證券簡稱:深圳機場公告編號:2020-031

深圳市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20年3月份生產經營快報的

自願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本公告屬自願性信息披露。

重要說明:

一、上述數據為快報數據,與實際數據可能存在差異;

二、上述運輸生產數據源自公司內部統計,僅供投資者參考。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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