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品牌“私域流量”踩坑記

2017年,該是微商崛起的年代,隨著大小品牌在微商中賺得缽滿盆滿,一些傳統大品牌也抵不住微商的流量及分銷方式帶來的巨大資本誘惑,加入了這條道路。

根據國家的《“十三五”期間電商行業發展環境預測及投資策略分析研究報告》顯示,2016年中國微商行業市場交易規模為3287.7億,微商從業人員數量達到1523.2萬人,預計到2019年中國微商從業人員數量將達到2400萬,市場規模將突破萬億。

大品牌“私域流量”踩坑記

韓束,愛馬仕等大牌相繼進入微商領域,2018年,娃哈哈,蒙牛,伊利,達利園等食品界的大品牌,也以“社交零售新渠道”的名義正式加入微商。客觀來看,大品牌做微商,無論是其自帶的口碑及品質保障,還是品牌代言人的明星效應,都該讓這些大品牌們,在微商路上“殺出一條陽關道“,將不知名的小品牌擠進“獨木橋”,可隨著時間推移,大品牌們的微商之路,似乎也是滿布著荊棘的。

4年暴跌327億,多元化策略失敗後,娃哈哈的微商路

從娃哈哈歷年財報來看,2013年可以說是娃哈哈的鼎盛時代,隨後,娃哈哈的營收便開始逐年遞減,到了2017年,其年營收額只有456億元,比起2013年的783億元,可以說4年的暴跌。

試圖挽回頹勢的娃哈哈在2017年底宣佈加入微商,可鑑於微商早期,滿滿充斥的假冒,山寨及“三無”產品帶給人的惡劣印象,娃哈哈給自己的“微商路”起了個很不錯的別稱——依託於IP互動和粉絲經濟的社交零售。

而之所以有這個別稱,是因為娃哈哈並沒有採取微商普遍使用的線下代理方式,以其首款推出的產品天眼晶睛來說,這款富含葉黃素、牛磺酸、維生素A、鋅等四大護眼因子,用於保護眼睛,緩解視疲勞的產品,在當時青少年近視比率極高的市場環境下,迅速填補了食品保健領域的空白。

而娃哈哈所採取的微商渠道推廣營銷方式,則是制定專門的政策,嘗試在互聯網經濟下,對微商代理進行渠道保護。這在良莠不齊的微商界,對產品的主體受眾,年輕媽媽們來說,可謂是一件好事,畢竟,娃哈哈的品牌質量放在那裡。

可從公開的資料來看,這一款產品的微商路,卻走得並不順暢。到了2018年8月份時,因代理虧損或認為自己“被騙了”,而加入“娃哈哈代理維權”群的人便累積了不少。

大品牌“私域流量”踩坑記

從娃哈哈當年提供的一張代理政策表來看,成為城市代理,需花費10440元,兌換成60件(每件24瓶)天眼晶睛的產品,派發到線上虛擬貨倉,城市代理可以向其上級——大區經理申請“提貨”,當60件產品全部提貨完畢後,城市代理可繳納費用進行“補貨”。

可據當時代理商們提供的資料,僅一個月的時間,招商政策,甚至代理模式便換了多次。中南天眼開闢了線下渠道,全國開設1000家運營中心。如此一來,線下運營中心售賣的天眼晶睛便成了每提66元。相比微商代理購貨後出售的每提119元,便宜不少。如此,微商代理們便無法再從獲利,但一旦有人在由天眼晶睛負責人創建的代理群中表達不滿,很快就會被清除出群。

無論如何,娃哈哈的“天眼晶睛”產品從目前來看,還並沒有替娃哈哈實現它的“復興”夢,而從上面來看,中南天眼在微商運作過程中的不成熟,如代理政策混亂,將視為成功重要因素的渠道,模式一改再改,甚至出現多個團隊同時運營等,是造成這一大品牌微商之路道坎且阻的主要原因,這也是多數大品牌微商,在沒有經驗的情況下貿然嘗試,常犯的通病之一。

繼“天眼晶睛”之後,娃哈哈還推出了“纖細佳人藜麥奶昔”這一款成人飲料,經過一次次的嘗試,這個傳統的大品牌愈發跟得上互聯網+經濟模式的發展趨勢,不僅在微商上繼續著前行的腳步,也同樣擁抱了電商,與拼多多展開合作,雙管齊下探尋著新的渠道之路。

6個月4億銷售額,蒙牛“慢燃”起得快,卻也死得很快

再看看娃哈哈之前,更早進入微商道路的蒙牛。2017年底,蒙牛推出一款名為“慢燃”的系列纖維奶昔,而蒙牛對入駐微商的佈局,相比傳統微商模式,同樣有著新的變化。從生產方面,蒙牛在全國共建立了33個生產基地,58個工廠,而“慢燃”與蒙牛的高端產品特侖蘇同屬一家生產工廠。

另一方面從產品本身上,“慢燃”在產品宣傳中冠以“減肥代餐”的功能,即在於宣傳它能帶來足夠長久的飽腹感,來達到減肥的效果。這一頗受年輕女性喜愛的“體重管理”功能,也是蒙牛在於吸引更多微商的關注與青睞的策略之一。

大品牌“私域流量”踩坑記

“親,蒙牛總裁盧敏放在年會上還特意提到了慢燃產品,因為我們用6個月就創造了4億的銷售額。”這是曾經的一位代理蒙牛慢燃和凝純兩款產品的高級合夥人使用過的文案。

可與娃哈哈的微商們一樣,不少代理商衝著品牌的名氣加入代理隊伍,但結果仍舊是不少微商們事與願違的虧本了。原因與娃哈哈不盡相同,在微商們開始招募代理時,市場上出現了一系列流言,導致原本有意加入的代理商們遲疑了,最終市場無法一層層推行下去,最早一批微商們囤的貨,也成了堆積。

代理商們也曾透露,一方面是產品保質期6個月,如果瘦身效果反饋不佳,便不容易出手,加上瘦身產品在朋友圈氾濫,即便慢燃有蒙牛品牌加持,貨品在終端控制不好,也就失去品牌光環的價值。

除此之外,還有在推廣過程中,代理商們的問題。在2019年1月份,慢燃的微信公眾號上,關於“蒙牛慢燃纖維奶昔牛奶”合作經銷代理違規亂價銷售的處罰通知被連續發了4條,但通知中的處罰力度對於上級領導的處罰僅為罰款1000元,對代理商則是取消代理資格並扣發剩餘庫存。

針對大品牌入駐微商後,種種問題的現象,也有業內資深人士稱,實則微商除卻極少數案例外,絕大多數項目都是做不長久的。這種完全鬆散純以利潤驅動的合作,在任何一個領域都不會長久,很快起來,又很快倒下,是微商領域最常見的現象。

大品牌的微商,傳統渠道外的私慾流量,該如何抓取

除了這兩個經典大品牌外,還有很多傳統品牌在這兩年也在微商路上做個各種的嘗試,但效益截至目前來說,都是平平。也因此,雖然大品牌有自帶的品質保障與明星效應,但在微商界卻並不能發揮它的作用。

雖然大品牌,有意利用微商開拓渠道,引入傳統渠道外的新流量,可在收割流量之餘,還有很多荊棘攔在路上。

比如山寨,假冒偽劣等產品在微商上蹭大品牌的熱度與名氣,甚至代言人的事情也屢見不鮮,這種“品牌濫用”的現象,一旦出現多起蹭熱度等山寨假貨現象,則會加深消費者對於正品品牌本身的負好感度,這無疑給大品牌的微商路帶來了風險。

大品牌“私域流量”踩坑記

除此之外,在政策上,大品牌也同樣不可疏忽。1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對微商做出了更多細節性的規定,如微商主體(代理商)必須要有營業執照,向消費者發送廣告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等。

但從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臺來看,代理商們為提高產品銷售量,常會發一些誇張的文案或圖片,放大產品的功能或療效,甚至嚴重扭曲事實,拿造假的圖片宣傳等,做出一些並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行為。而大公司在收穫這樣大批代理商的同時,也同樣承擔了手下微商違反廣告法的風險。

但雖然存在諸多弊端,在互聯網時代下,微商仍然是目前營銷策略及品牌傳播的主旋律之一。不僅是因為微商的成本低廉,更重要的是,品牌能夠通過微商拓展新的渠道,在新的渠道商,利用新產品去獲得更多忠實的粉絲群體,通過社交平臺去擴大口碑的傳播效應。

也恰好,微商趕上了即將到來的5G時代,而微商也不僅聚集在微信朋友圈裡,開始發散到抖音等短視頻領域。

這兩個領域,也同樣是“私慾領域”的集中營。也就是說,參與者無意識的“刷屏”行為,引起的去中心化傳播。而策劃著幾乎不需在這個上面花費多少推廣費。

而對於品牌下的代理商,能夠在利益的驅動下,自發幫助品牌產品構想文案,思考營銷策略,實現自媒體傳銷,這也使產品的銷售能夠發生幾何級別的增長。

如此的“大勢所趨”下,對於大品牌商而言,如何做好微商管理,完善成熟品牌下的微商機制,是他們亟待解決的大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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