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格——公司的控制權


說到公司的控制權,經常會有“股權9條生命線”的說法,這個高大上的總結難免讓人不明覺厲,但是對於立志成為企業家的創業者們,股權設計是一門必須課。關於股權的9條生命線,在這裡做一個註解,方便大家瞭解,算是一個入門。想要掌握股權的精髓,不要怕麻煩系統的學習一下公司法。


一、絕對控制線——67%


【釋義】一些重大事項的如公司的股本變化,關於公司的增減資,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併、變更主營項目等重大決策,需要2/3以上票數支持的。也就是說當持股比例達到67%時可擁有對公司的絕對控制權,相當於擁有100%的權力,可以決定公司的分立、合併、增資、減資、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項和普通事項。


二、相對控制線——51%


【釋義】一些簡單事項的決策、聘請獨立董事,選舉董事、董事長、聘請審議機構,聘請會計師事務所,聘請/解聘總經理。如果公司要上市、經過2-3次稀釋後,還可以控制公司。


三、安全控制線——34%


【釋義】股東持股量在1/3以上,而且沒有其股東的股份與他衝突,叫否決性控股,具有一票否決權。


四、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線——30%


【釋義】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收購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時,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採取要約方式進行,發出全面要約或者部分要約。


五、重大同業競爭警示線——20%


【釋義】我國學者一般認為,關聯企業特指一個股份公司通過20%以上股權關係或重大債權關係所能控制或者對其經營決策施加重大影響的任何企業,是以會出現20%是重大同業競爭警示線的說法。


六、臨時會議權——10%


【釋義】可提出質詢/調查/起訴/清算/解散公司。


七、重大股權變動警示線——5%


【釋義】證券法規定達到5%及以上,需披露權益變動書。


八、臨時提案權——3%


【釋義】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召集人。


九、代位訴訟權——1%


【釋義】亦稱派生訴訟權,可以間接的調查和起訴權(提起監事會或董事會調查)。


這個就是市場上盛行的股權9條生命線。這個生命線的說法脫胎於公司法,通過傳播變異簡化,早就變成了一個網絡營銷的工具。是一段看起來有道理,實際上價值無限趨近於0的廢話。你要知道:67%的絕對控制權可能是假的,51%的相對控制權純屬臆想,34%的否決權是個偽概念。商場如戰場,創業九死一生,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金科玉律。總結出“前人”踩過的“坑”,才能在不可知的未來,規避巨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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