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需!軍官、士兵轉業安置經驗清單

作者|林之說

轉需!軍官、士兵轉業安置經驗清單

退役是每一名軍人的人生重大轉折,期間涉及到選崗安置、家屬隨調、子女轉學、落戶隨遷等諸多問題,因此很多即將踏上轉業之旅的戰友會有“退役要褪一層皮”的感覺,導致精神壓力和思想負擔越來越重。

其實,退役軍人工作是階段性分步實施的,看似紛繁複雜卻有章可循。只要戰友們學通政策、熟悉流程、有的放矢,就可以輕裝上陣、穩操勝券,事半功倍地實現華麗轉身。本期,我們針對大家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了梳理彙總。

01

幹部篇

(1)選擇計劃分配的轉業幹部待安置期間需要做哪些準備?

答:轉業批覆下達後,確定轉業的戰友可以陸續離隊。按照大多省份往年轉業安置工作節奏,一般7、8月份向地方移交檔案,9、10月份組織軍轉考試,11月底前基本完成選崗。

離隊後,可以整理個人簡歷,對感興趣的機構和部門進行深入瞭解;需要參加考試的地區,儘早開始時政、行測、申論等內容複習,如經濟條件允許還可報一些具有相關資質的培訓班;有涉及到子女轉學的,及時關注當地教育部門工作安排,防止出現個人疏漏和時間延誤。

(2)選崗安置如果專業不對口,沒有參加職業培訓的機會?
答:為解決轉業安置專業不對口的問題,中發〔2016〕13號文件規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定崗定位後,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和接收單位可根據崗位需要和本人實際情況,將專業不對口的軍隊轉業幹部送到高等學校,進行為期1年的帶薪脫產教育培訓,系統學習專業知識,提高崗位工作能力”。

另外,中央專門下發國轉聯〔2017〕1號文件,就轉業幹部進高校專項培訓工作作出具體安排,明確培訓所需經費由財政全額承擔。因此,只要勤奮學習,勇於實踐,“專業不對口”問題將不是問題。

(3)自主擇業轉業幹部離隊後需要做哪些準備?

答:2017年開始,自主擇業轉業幹部黨員實行先接轉黨組織關係、後到軍轉部門辦理報到手續的工作程序。為方便將來離隊報到,建議:

①提前複印留存《入黨志願書》《黨員發展對象培養考察登記表》《預備黨員考察登記表》等相關黨員材料;②對接自主擇業安置所在居住地(暫住地)街道、社區組織部門,詳細瞭解黨組織關係接轉流程和黨員教育管理辦法,確保儘快融入組織,更好發揮自主擇業幹部黨員的優勢和作用。

(4)自主擇業轉業幹部如何計發月退役金?

答:可以參照軍路日前推送的文章《自主擇業退役金,要點再精準!》,講解的是比較詳細的。

注意:地方給予軍隊現役人員或者地方給予收歸軍隊建制前人武部幹部的其它立功獎勵,不作為增發月退役金計發基數比例的依據。

(5)現役幹部轉改文職人員如何辦理落戶手續?

答:轉改人員持落戶介紹信(指標卡)、接收證明、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複印件,以及退役證件、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居民身份證照片等材料,到擬落戶地公安機關辦理本人以及隨調隨遷配偶子女落戶手續。轉改人員應當及時將新入戶的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複印件交用人單位留存。

02

士兵篇

(6)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包含哪些項目?

答: 加分項目:服役年限、獎勵表彰、殘疾等級、艱苦邊遠地區服役、駐海外基地服役、參加作戰、烈士子女;

減分項目:服役期間受到處分,檔案材料中有虛假計分材料或違規抽取減分材料及其它弄虛作假情形。具體可以在軍路輸入“量化積分”查看。

(7)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程序有哪些?

答: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由部隊團級以上單位和安置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分別填寫並審核,由退役時所在部隊和安置地相關部門分別採取適當方式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並由退役士兵本人簽字確認。退役士兵本人對分數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組織公示的單位申請複核,逾期未申請複核的,視為本人無異議。

(8)選擇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可否放棄安置選擇靈活就業?

答:對選擇由政府安排工作後又放棄的,允許選擇靈活就業。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其在部隊選擇自主就業應領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經濟補助之和的80%,發給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同時按規定享受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各項優惠政策。

(9)退役士兵在與接收單位簽訂合同有哪些優惠?

答:退役士兵享受所在單位正式員工同工齡、同工種、同崗位、同級別待遇。軍齡10年以上的,接收的企業應當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接收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簽訂期限不少於3年的聘用合同。

(10)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有哪些政策優待?

答:財稅〔2019〕21號文件規定,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

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於上述扣減限額的,減免稅額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於上述扣減限額的,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納稅人的實際經營期不足1年的,應當按月換算其減免稅限額。換算公式為:減免稅限額=年度減免稅限額÷12×實際經營月數。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依據是享受本項稅收優惠政策前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11)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間各類保險如何繳納?

答: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以其在軍隊服役最後年度的繳費工資為基數,按20%的費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作為個人繳費記入個人賬戶,所需費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級財政資金安排;按規定參加安置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額繳納,個人繳費部分由退役士兵個人繳納,軍地相關部門協同做好保險關係接續,確保待遇連續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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