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未取消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最高仍為3萬元

4月16日晚,一條關於“深圳擬廢止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的消息”引起廣泛關注。

這緣於深圳人社局官網4月15日發佈的一則公開徵求《關於廢止(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

“廢止”是否意味著補貼的“取消”?

對此,深圳人社局官方微信4月17日刊登了一則消息:澄清!放心,最高3萬的租房和生活補貼還可以領!

補貼並未取消

為何會產生誤讀?

實際上,此次深圳廢止的是根據2014年12月1日深圳頒佈的《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出臺的《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工作實施辦法》,即向2015年1月1日後新引進入戶的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包括非全日制學歷)並符合條件的發放補貼,金額為本科6000元/人、碩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的租房補貼,分兩次等額髮放。

在實際操作中,這一補貼方法早在2016年被“替代”。2016年3月23日,深圳出臺《關於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向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標準為本科15000元/人,碩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一次性發放。

為何此時“廢止”上述《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工作實施辦法》?

據深圳人社局解釋,2020年3月7日深圳發佈的《安居辦法》刪除了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相關條款,向非全日制本科學歷的新引進人才發放租房補貼已無上位法依據。因此,深圳市人社局擬聯合市財政局廢止《實施辦法》,同時市、區人力資源部門不再受理3月7日以後引進人才的租房補貼申請。

對於在此之前已經辦理接收手續、並且符合租房補貼申領條件的新引進人才而言,仍然沿用此前的申請程序。

而在3月7日以後,全日制學歷本科以上人員和留學人員可繼續按《關於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的規定申領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即本科15000元/人、碩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

補貼之下的“人才競爭”

4月16日夜間,關於“取消補貼”的消息在深圳引起了諸多討論。有3年前在深圳落戶並得到補貼的碩士畢業生稱,這2萬5的補貼並不是來深圳的決定性因素,最多隻能算是“意外收穫”。相比於北京、上海,深圳的落戶門檻低,能免除很多將來小孩讀書的煩惱。

也有一位即將來到深圳工作的碩士應屆畢業生李澤(化名)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看了報道後大吃一驚,但仔細研究了官方條文後,發現並不是真的取消了。“我們有一個即將到深圳工作的同學群組,大家還是研究得挺明白的,畢竟這筆補貼對我們畢業生來說不是一筆小數。”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在城市人才爭奪戰中,向落戶的大學畢業生髮放萬元級別的現金補貼,深圳稱得上是先行者,這也可能對於深圳引才形成了一定的效果。自2015年開始的5年時間裡,深圳常住人口分別增加了60萬、53萬、55萬、50萬和41萬。而2015年之前的幾年間,深圳的年人口增量僅在8萬到15萬之間。

最近幾年,陸續有城市加入“給補貼爭奪人才”的行列,並逐步提高標準。今年尤其引人關注的是杭州。2019年,杭州新增常住人口為55萬,超越上一年的深圳,成為全國城市人口爭奪之冠。

2月,杭州出臺服務保障“抓防控、促發展”、落實“人才生態37條”的有關補充意見,提出對全球本科以上所有應屆大學生,在發放本科1萬元、碩士3萬元、博士5萬元一次性生活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每年1萬元租房補貼,最多可享受6年。


青島也在3月發佈了“聚青行動計劃”十條舉措,在青島就業或創業並具有青島戶籍的,分別按照本科畢業生500元/月,碩士研究生最高1200元/月,博士研究生最高1500元/月的補貼標準,給予最長不超過36個月的住房補貼。

簡單計算可知,按照最高標準和最長補貼年限,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最高將可分別獲得18000元、43200元和54000元的住房補貼。

假如此次深圳的新引進人才補貼真的取消,會影響應屆畢業生的決策,轉而選擇高補貼城市嗎?李澤向記者表示,“有一定的可能性,尤其是對於工作城市沒有特別偏好的人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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