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與你息息相關!

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國泰”方能“民安”。國家安危繫於每一位公民,民族崛起繫於每一個人。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該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4月15日是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主題:“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保障。”維護國家安全與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在維護國家安全上人人都不是局外人、旁觀者,而是人人有責,更需人人盡責。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即將來臨,這些知識要知道!

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與你息息相關!

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與你息息相關!


什麼是國家安全?


《國家安全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我國國家安全領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極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領域。


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與你息息相關!

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國家安全法》、《反分裂國家法》、《反間諜法》、《反恐怖主義法》、《網絡安全法》、《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等。


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本法所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的,或者境內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的下列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

(一)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二)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三)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

(四)策動、勾引、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

(五)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的。


以上這些行為,國家不僅會依法懲治,還要防範和制止!

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與你息息相關!

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與你息息相關!

維護國家安全我們應該這麼做?

關於公民和組織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義務,《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條明確規定: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二)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三)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四)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五)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與你息息相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