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國際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0546 證券簡稱:山煤國際 公告編號:臨2020-016號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太原市長風街115號世紀廣場B座21層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王為民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會議的表決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9人,董事陳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鍾曉強先生出席會議;公司總經理梁建光先生,副總經理賀禎先生、孟鑫先生和劉奇先生列席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增補公司董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累積投票議案表決情況

1、關於增補監事的議案

(三)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四)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審議的議案均為普通議案,已經參加表決的全體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贊成票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律師:王悅律師、劉寧律師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的王悅律師、劉寧律師通過視頻方式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並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山煤國際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及召開程序、現場出席人員的資格及召集人的資格、表決程序、表決結果等相關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煤國際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

附件:

董事簡歷

梁建光,男,漢族,1970年7月出生,大學本科學歷,中共黨員,高級工程師。曾任山西焦煤安全監管局副局長兼事故處應急處處長,山西焦煤霍州煤電團柏礦礦長,山西焦煤集團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山煤集團煤業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現任山煤國際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煤業分公司黨委委員、黨委書記、總經理,山煤國際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

監事簡歷

王霄凌,男,漢族,1974年4月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高級經濟師。曾任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主任、組織人事處處長,山煤集團煤業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副董事長、董事長,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濟師,山煤國際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現任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山煤國際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監事。

沈曉蓉,女,漢族,1972年11月出生,大學本科學歷,中共黨員,高級會計師。曾任太原重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審計部部長、財務資產部部長。現任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副總會計師,山煤國際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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