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障教師福利,贏得網友掌聲,老師轉變“教育公務員”需謹慎

教育關乎一個國家的未來,中國一直就非常重視教育事業

,但是隨著中國各項事業的發展,教師職業似乎不再吃香,不再令人羨慕。

1994年1月1日施行的《教師法》明確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而在之後《教師法》修正依然保留了這一要求,常年以來,“實現教師平均工資收入高於公務員”的呼聲也越來越高,讓教師真正成為令人羨慕的職業。

杭州保障教師福利,贏得網友掌聲,老師轉變“教育公務員”需謹慎

1月17日,杭州市對外發布了《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是對教育隊伍建設的一次大膽的變革,提升教師地位和福利待遇。尤其是在教師管理隊伍人才培養方面,該市將每年認定40名“杭派”名校長、10名卓越校長,市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4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在優秀教師人才隊伍培養方面,推進杭州市“中小學名師151培養工程”,用5年左右時間重點培養1000名35週歲以下各學科新銳教師、500名各學科 (領域)“杭派”名師和100名 “教育家型”名師。每年認定100名“杭派”名師、20名“教育家型”名師,市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50萬元的獎勵。

可以說,杭州市的這一舉動,從多方面保障了教師隊伍的福利,也贏得了很多人的掌聲。而在這個時候,甚至有人認為應該把教師作為國家教育公務員予以保障,也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

但是,為什麼有人還會反對將教師作為教育公務員?有人可能會說反對者是私心作怪,但是筆者認為並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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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者可能基於了2個方面的擔憂:一則是在過去,不少的教師流入到了機關事業單位,尤其是進入到教育部門,其中不乏有拿著教師職稱工作,卻並未能站在一線,甚至有的走向了領導崗位。儘管在過去,一直有著事業與公務員的區別,但是也沒有抵擋教師隊伍的人員流失。當下,將教師作為教育公務員,豈不是打通了教師與公務員的流通渠道,很可能更便於優秀教師流入到行政事業單位中。

二則是中國一直對於公務員的數量有著嚴格的控制,教育公務員的出現將會讓公務員隊伍的數量從數據上大幅提升,會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也給公務員編制帶來壓力。

從教育公務員出現的初衷來看,其實目的只是想要落實教師的福利和提升社會地位。但是這種給予公務員身份做法似乎有些不妥。筆者以為應該考慮的是在法律的制約下,為什麼教師隊伍依然不能保障的問題,而不是再搞出一個公務員的身份。畢竟公務員一直的定位是人民的“公僕”,未來這樣的執政理念,必然會進一步加強,而教師作為育人的神聖職業應該高於“公僕”,如果賦予公務員的身份,實際上卻與教師的定位相違背。

杭州保障教師福利,贏得網友掌聲,老師轉變“教育公務員”需謹慎

在破解教師社會地位和福利的問題上,筆者以為一則應該依靠法律來解決,而非另闢蹊徑。首先,要解決的是《教師法》的落實情況,這不僅僅關乎教師的地位和福利,更關乎國家法律的尊嚴;二則需要相關部門轉變思維。很多人提出了要教師平均工資水平高於公務員,這種思維本身就存在問題。要想提升教師隊伍的地位和福利問題,需要相關部門換一個思路。試問為什麼不是當地公務員福利參照當地教師福利待遇?恐怕只有相關部門這樣的思維轉變,才能從本質上改變教師在社會的地位和福利。

至於所謂教育公務員這樣的解決思路,並非什麼明智之舉,也當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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