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甘肅省各級人大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越是戰疫特殊時期,越要發揮法治的重要作用。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甘肅省各級人大常委會立足人大職能,主動擔責、積極作為,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針對法律法規執行中存在的弱項短板和這次疫情暴露出的問題,省人大常委會不僅將修改《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甘肅省動物防疫條例》增加到常委會2020年工作要點中,而且增列為常委會2020年立法計劃預備項目。

4月1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作出了《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決定結合我省實際,堅持務實管用原則,在嚴格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全面禁止非法獵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對違法行為加重處罰的前提下,結合我省實際,堅持務實管用原則,重點從細化管理部門職責、加強餐飲行業源頭管控、對餐桌禁食野生動物和野生動物交易提出明確要求、細化資金投入和補償機制、增加對舉報者保護獎勵的規定等5個方面作了細化和補充。同時,還明確了全省各級人大常委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相關職責。決定的出臺,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也是回應社會關切,防範公共衛生安全風險的具體舉措。

為了倡導和促進公民的文明行為,用法治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的我省首部規範公民行為的地方性法規——《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對公民應當自覺增強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移風易俗,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不購買、食用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交易、食用的野生動物作出了明確規定。同時,條例要求公民患有傳染性疾病時,應當自覺遵守有關公共衛生防疫的規定,並接受相關部門和機構的監督管理;條例倡導和鼓勵文明就餐,不鋪張浪費,使用公筷公勺取餐,推行分餐制。

為支持和保障當地政府及時依法實施應對疫情的緊急措施,從2月初開始,甘南藏族自治州、平涼市等地人大常委會都分別召開常委會會議,作出了關於依法防控疫情的決定決議。這些決定決議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以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為目的,突出管用有效的特點,為依法、科學、高效、規範地防控疫情發揮了積極作用。

作為省會城市,蘭州市疫情防控的形勢更加嚴峻。為此,蘭州市人大常委會圍繞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健全蘭州市公共衛生應急管理立法體系,召開了疫情防控立法工作座談會,對與疫情防控有關聯的《蘭州市愛國衛生條例》《蘭州市藥品和醫療器械流通監督管理條例》《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等4部法規進行了深入研討並對法規清理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圍繞備受市民關注的醫療廢物汙水處置情況,以專題會議的形式進行了監督,最終以“全市醫療廢物汙水日產日清、達標排放、處置安全規範”的監督結果,回應了市民關切。

通過對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對完善公共衛生體系中疫情預防、發現、報告、反應、抗疫等方面內容進行調研,從而總結經驗、發現存在問題,提出工作建議,依法推進防控工作,確保法律有效實施,是全省各級人大常委會近一段時間工作的重點。省人大常委會已將檢查傳染病防治法實施情況,對全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情況進行專題調研明確寫入今年工作要點。將發揮人大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制度功效和職能作用研究;城區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中疫情報告、防治機制建設情況;全省重大疾病防治應急防控體系建設和全省完善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體系及提高急救服務能力情況等內容都列入了今年的大調研計劃。

目前,蘭州市及一些縣區人大常委會已完成了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執法檢查。金昌市人大常委會在深入轄區10個野生動物人工繁育點及部分大型農(集)貿市場、餐飲場所和超市調研的基礎上,形成了關於全市經營、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情況的調研報告並提交常委會會議進行了審議。嘉峪關市人大常委會將引入第三方對傳染病防治法實施情況和效果開展評估。

在此基礎上,根據省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要求,省、市(州)人大常委會及人民政府和自治縣人大常委會還將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精神,清理相關地方性法規、單行條例和政府規章,並依照法定程序及時修改完善。

甘肅人大客戶端記者 張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