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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口訣!法制史部分,是典型的“背多分”,背誦、記憶越熟悉,分數越高,學弟、學妹們一定要認真背誦~這分口訣對於背誦、記憶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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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口訣
第一章 立法概況
1.中國法律起源的特點(家道中落)
家——家長制——以家長制的集權統治為基本的統治方式
道——道德——法律與道德相結合,界限不清
中——宗——宗法氏族——濃厚的宗法氏族血緣色彩
落——落後——刑事法規相對發達,民事法規相對落後
2.戰國時立法指導思想(一刑輕法)
一 —— 一斷於法;
刑——刑無等級;
輕——輕罪重刑;
法——法佈於眾
3.秦、漢、唐的法律形式
1)秦:請找“瀉立停大師”
請——秦;找——詔——詔令;立——律;停——廷——廷行事;大——答——法律答問;式——封診式
2)漢:李寧、科比,悍!
李——律;寧——令;科;比;悍——漢
3)唐:律,令,格,式,典
4.《呂刑》內容(呂寬贖罐)
呂——《呂刑》
寬——寬嚴適中,在定罪量刑上“中正、中罰、中道”
贖——規定贖刑
罐——貫——貫徹明德慎罰的指導思想
5.九刑(宮妃議大漠,留僕贖鞭)
宮——宮刑;妃——非刑(刖);議——劓刑;大——大辟;
漠——墨刑;留——流;僕——撲;贖;鞭;
6.成文法的公佈及論戰
鄭子書——鄭國、子產、“鑄刑書”
趙晉鼎——晉國、趙鞅、“鑄刑鼎”
宋刑器——宋國、“刑器”
楚僕茆——楚國、“僕區之法”“茆門之法”
鄧竹刑——鄧析、“竹刑”
論戰——子產VS叔向;趙鞅VS孔子
7.成文法公佈的歷史意義(瘋子觀戰否?)
瘋子——封建制度——客觀上為封建制度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條件
觀——觀念——標誌著法律觀念與法律技術的發展與進步
戰——戰國——為戰國時期及戰國以後封建法律的發展與完善積累了經驗
否——否定——是對傳統法律觀念、法律制度及社會秩序的一種否定
8.《法經》的內容(盜賊砸網拒捕)
盜——盜法;賊——賊法;砸——雜法;網——網法;拒——具法;捕——捕法
9.“六禁”(金銀洗洗成交)
金——金禁;銀——淫——淫禁;洗——徒——徒禁;
洗——嬉——嬉禁;成——城——城禁;交——狡——狡禁
10.《法經》的特點(戰地重法)
戰——戰勝——是封建制法戰勝奴隸制法的標誌
地——地主——體現新興地主階級的意志和利益
重——重刑——體現法家嚴刑峻法的重刑精神
法——法治——體現“法治”精神
11.漢律六十篇(超越九鎊)
超——朝——《朝律》,6篇
越——《越宮律》,27篇
九——《九章律》,9篇
鎊——傍——《傍章律》,18篇
12.《曹魏律》主要內容(八篇刑具)
八——“八議”正式入律
篇——篇目——增加了篇目
刑——刑罰——改革了刑罰
具——具律——將《法經》中“具律”改為“刑名”,置於律首
13.《晉律》主要內容(靜態法25法內準)
靜——晉——《晉律》
態——泰——《泰始律》
25——25篇
法——法例——在“刑名”後增加“法例”一篇
內——內容——調整內容、結構,使之更加“刑寬、禁簡”
準——規定了“準五服以治罪”制度
14.《北魏律》主要內容(北官25鞭)
北——《北魏律》;官——“官當”首次入律;25——25篇
鞭——鞭刑——確立了死、流、徒、杖、鞭五刑制度
15.《北齊律》主要內容(北冥12重法)
北——《北齊律》
冥——名——名例律——將“刑名律”與“法例律”合併成“名例律”,作為總則
12——12篇
重——重罪——規定了“重罪十條”
法——法條明審、科條簡要的特點
16.《麟趾格》、《大統式》(東臨[碣石,大[話西[遊)
東臨——東、麟——東魏、《麟趾格》
大西——《大統式》、西魏
17.《開皇律》主要成就(五八四十篇,贖官12網)
五——五刑——封建五刑法定化
八——八議——明確規定了“八議”制度
四——私罪——區分公罪與私罪
十——十惡——確立“十惡”罪
篇——篇章體例定型化
贖——贖刑——贖刑制度化
官——官當——“官當”列為定製
12——12篇
網——刑網簡要,疏而不失
18.《大業律》(18大爺除十惡)
18——18篇
大爺——大業——《大業律》
除十惡——刪除“十惡”條款
19.《武德律》、《貞觀律》(五一增訂12篇)
五一 ——武、一 ——《武德律》,唐朝第一部法律
增訂——貞、定——貞觀律、定刑——《貞觀律》標誌唐代基本法典即告定型
12——12篇
20.《唐六典》內容(政治、禮教、刑事)
政——政職;治——治職;禮——禮職;教——教職;刑——刑職;事——事職
21.唐律的特點(理科用語)
理——禮——禮法合一
科——科條簡要、寬簡適中
用——用刑持平
語——語言精煉明確
22.條法事類(調笑,請您蠢笑)
調笑——條、孝——條法事類,孝宗時開始彙編
請您——慶、寧——《慶元條法事類》,寧宗時期
蠢笑——淳、孝——《淳熙條法事類》,孝宗時期
23.編敕(太監太太太大)
太監——太祖、建——太祖時期,《建隆新敕》
太太——太宗、《太平興國編敕》
太大——太宗、《大中洋符編敕》
24.六部(工兵李虎行禮)
工——工部;兵——兵部;李——吏——吏部;虎——戶——戶部;
行——刑——刑部;禮——禮部
25.明會典(碗真大)
碗——萬——《萬曆會典》;真——正——《正德會典》;大——《大明會典》
26.《大清會典》(康佳錢用光)
康——《康熙會典》
佳——嘉——《嘉慶會典》
錢——乾——《乾隆會典》
用——雍——《雍正會典》
光——光——《光緒會典》
27.《天朝田畝制度》主要內容(貧農徵婚)
貧——平——平等——提倡男女平等
農——農業經濟制度:“天下田天下人同耕”
徵——政——政權組織建設:君主專制主義政權組織體系
婚——婚姻制度:反封建性
第二章 憲政制度
1.《臨時約法》主要內容(才子踢國民)
才——財產——確認保護私有財產的原則
子——指——指導思想——以孫中山民權主義學說為指導思想
踢——體——體制——肯定了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的政治體制和組織原則
國——國家制度——確立了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的國家制度
民——民主自由——體現了民主自由的原則
2.南京國民政府憲法性文件(訓曰:勿現!)
訓——《訓政綱領》
曰——約——約法——《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
勿——五——《五五憲草》
現——憲法——《中華民國憲法》
3.《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內容(曰:觀裸衣舞)
曰——約——《中經民國訓政時期約法》
觀——官——官僚資本——以國家的名義發展官僚資本
裸——羅——羅列一系列人民“權利”與“自由”
衣—— 一 —— 一黨專政——確立國民黨一黨專政的國家制度
舞——五——五院制——規定“五院制”的政府組織形式
4.《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的主要內容特點及意義(根鋼果香,資舊經積)
1)根鋼——根、綱——根本大法,偉大綱領
果香——果、向——勝利成果,鬥爭方向
資舊——資產階級約法,舊中國反動政府憲法
經積——經驗,積極性
2)內容特點(外國公證)
外——外交政策:宣佈中華民族完全獨立,不承認帝國主義在中國的特權和不平等條約
國——國家性質:工人和農民的民主專政國家
公——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證——政——政治制度:工農兵代表大會
5.《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主要內容(民團抗經文)
民——民主——關於健全民主制度的規定
團——團結——關於加強團結的規定
抗——抗戰——關於保障抗戰的規定
經——經濟——關於發展經濟的規定
文——文化——關於普及文化教育的規定
第三章 行政立法
1.官員考核依據(嚴判書生)
嚴——言——言辯;判——文理;書——楷法;生——身——體貌
2.“四善”(勤公得勝)
勤——恪勤匪懈;公——公平可稱;得——德——德義有聞;勝——慎——清慎明著
第四章 刑事立法
1.奴隸制五刑(宮妃議大漠)
宮——宮刑;妃——非刑(刖);議——劓——劓刑;大——大辟;漠——墨——墨刑
2.最早廢除宮刑(西宮[辭)
西魏,廢宮刑
3.最早規定官當(城北[官)
城——陳——《陳律》;北——《北魏律》;
4.五刑的等級及量刑標準(無恥髒徒,上下推算;三流加役斬絞死)
無恥贓徒——5、笞、杖、徒——笞刑、杖刑、徒刑各分5等,實行上下推算量刑原則
三流加役——3、流、加役流——流刑分3等,另設有加役流
斬絞死——死刑分為斬和絞兩種
5.折杖法的適用(笞杖臀,徒流脊,流一加三)
笞杖臀——笞刑、杖刑折為臀杖
徒流脊——徒刑、流刑折為脊杖
流一 ——流刑、1年——流刑折為脊杖後於本地配役1年
加三——加役流、3年——加役流折為脊杖後於本地配役3年
6.凌遲刑的歷史沿革(五代凌遲,仁增寧定明入律,明清13、22,現行廢除)
五代——最早出現於五代時期
仁增——北宋仁宗時期增施凌遲刑
寧定——南宋寧宗時凌遲被定為法定刑
明入律——凌遲刑在明朝正式入律
明清13、22——適用凌遲的罪名明朝為13條,清朝為22條
現行廢除——《大清現行刑律》予以廢除
7.元朝死刑分為2種(原始戰領)
原——元——元朝;始——死——死刑;戰——斬;領——凌——凌遲
8.太平天國的刑種及死刑種類(家長死,五盞燈)
1)刑種:家——枷——枷刑;長——杖——杖刑;死——死刑;
2)死刑:五——五馬分屍;盞——斬首;燈——點天燈
9.西周時期的刑法原則(老姑嘴寬)
老——老幼犯罪減免刑罰原則
姑——故——區分故意與過失、慣犯與偶犯原則
嘴——罪——罪疑從輕、罪疑從赦原則
寬——寬嚴適中原則
10.秦朝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則(盜鈴故累,自宮勿說)
盜——盜竊按贓值定罪
鈴——齡——年齡——刑事責任年齡以身高確定
故——故意——區分故意與過失
累——累犯——累犯加重原則
自——自首——自首減刑原則
宮——共——共同犯罪與集團犯罪加重處罰原則
勿——誣——誣告反坐原則
說——唆——教唆犯罪加重處罰原則
11.元朝及三國刑罰適用原則(恤上親,準罷官)
1)漢:恤——恤刑原則;上——上請原則;親——親親得相首匿原則
2)三國:準——準五服以治罪原則;罷——八——八議制度;官——官當原則
12.服制(斬齊大小緦麻)
斬——斬衰;齊——齊衰;大——大功;小——小功;緦麻
13.唐朝定罪量刑主要原則(共同數特工,老花子更累)
共——關於共同犯罪與合併論罪
同——“同居相為隱”原則
數——數罪併罰原則
特——特權原則
工——公——區分公罪與私罪
老——老幼廢疾者減刑原則
花——化——化外人的處罰原則
子——自——自首原則與類推原則
更——更犯加重原則
累——累犯加重原則
14.抗日民主政權時期的刑法原則([抗日真嚇人)
真——鎮——鎮壓與寬大相結合的原則,區分首要與脅從
嚇——威嚇——反對威嚇報復,實行感化教育原則
人——人權——保障人權原則
15.“五過”內容(官反內禍來OR宦官來內火)
官——惟官;反——惟反;內——惟內;禍——貨——惟貨;來——惟來
16.“七殺”內容(五斗細谷謀過節)
五——誤——誤殺;鬥——鬥殺;細——戲——戲殺;谷——故——故殺;
謀——謀殺;過——過失殺人;節——劫——劫殺
17.太平天國時主要罪名(反叛破醋罈)
反——反革通妖罪;叛——叛變通妖罪;破——破壞軍紀罪;
醋——觸——觸犯天條罪;壇——貪——貪汙、盜竊罪
18.工農民主政權時期主要罪名(戰爭浪費)
戰爭——戰爭罪;浪費——浪費罪
19.抗日民主政權時期主要罪名(盜匪漢奸,破邊破堅)
盜匪——盜匪罪;漢奸——漢奸罪;破邊——破壞邊區罪;破堅——破壞堅壁財物罪
20.解放區政權主要罪名([解放區反戰)
反——反革命罪;戰——戰爭罪
21.《大清現行刑律》內容(改編新罪名)
改——改律名為刑律
編——編篡——取消六律總目
新——刑——廢除一些刑罰手段將主體刑罰定為死刑、遣刑、流刑、徒刑、罰金
罪——罪名——增加一些新罪名
名——民——純民事性條款不再判刑
22.清末禮法之爭的焦點(劉乾杯無子)
劉——留——關於“留存養親”制度
幹——關於“幹名犯義”條款的廢存問題
杯——卑——關於卑親屬是否可對尊親屬行使正當防衛的問題
無——關於“無夫奸”和“親屬相姦”的問題
子——關於“子孫違反教令”的問題
23.清末修律的主要特點及意義(思維內偏,知識進化)
1)特點
思——思想——始終貫穿著“兼採列邦之良規,無違中國之禮教”的立法指導思想
維——維護——是清統治者為維護其統治而被迫進行的
內——內容——在內容上,表現出封建專制主義傳統與西方近代法學最新成果的奇怪混合
編——編篡——在法典編篡形式上,改變“諸法合體”的形式
2)意義
知——資——資本主義——有助於推動中國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和教育制度近代化
識——知識——有利於近代法律知識的傳播
進——近代化——為中國法律近代化奠定了基礎
化——華——中華法系——導致中華法系走向解體
第五章 民事立法
1.西周契約制度(左權[的腸子)
左權——左券、債權——債權人持左券
腸子——長、質——較長的契券稱為“質”
2.宋朝典賣契約的實質要件(原先輸過)
原——原主離業;先——先問親鄰;輸——輸錢印契;過——過割賦稅
3.西周婚姻基本原則(同一父)
同——同姓不婚;一 —— 一夫一妻制;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4.“六禮”(蔡文姬真輕盈)
蔡——採——納采;文——問——問名;姬——吉——納吉;
真——徵——納徵;輕——請——請期;盈——迎——親迎
5.唐朝婚姻制度(先主解聘書)
先——限——對婚姻締結有限制,如同姓不婚等
主——主婚權——確認尊長對卑幼的主婚權
解——解除——以“七出”“三不去”“義絕”為解除要件,另有“合離”
聘書——聘財、婚書——以聘財、婚書為婚姻成立的要件
6.元朝婚姻制度(寡婦婚書管媒妁)
寡婦——嚴禁寡婦帶產改嫁
婚書——中國歷史上首次明確規定,建立婚姻必須訂立婚書
管媒妁——元朝開始對媒妁進行規範化管理
7.《中華民國民法》內容及特點(私修國際婚姻)
私——私有財產——維護私有財產所有權及封建地主土地經營權
修——修訂——對舊民律草案進行較多修訂並有明顯發展
國——國家本位——採取“國家本位”為主的立法原則
際——繼承——維護具有封建色彩的繼承製度
婚姻——婚姻家庭制度具有濃厚的封建色彩
第六章 司法制度
1.大理寺沿革
北齊水塘[有神雞——北齊、隋唐、審判機關——北齊設置;隋唐沿用作為審判機關
畜牲神宗[哼元曲——初、慎、神宗、元、取——宋初降為慎刑機關;宋神宗時恢復審判職能;元朝取消大理寺
明清[官員來查看——明、清、查看(即複核)——明朝、清朝大理寺為複核機關
清末北洋最高級——清末、北洋時期大理寺改為大理院,為最高審判機關
2.監察機關沿革
秦漢打中東——秦漢、大、中、東——秦漢:御史大夫;東漢:御史中丞
三男御明都——三南、御、明、都——三國兩晉南北朝:御史臺;明朝:都察院
3.地方司法機關(送點明星[給袁術)
送點——宋、典——宋朝:提典刑獄司
明星——明、刑——明朝:提刑按察司
袁術——元、肅——元朝:肅政廉訪司
4.“五聽”制度(瓷器木耳色)
瓷——辭——辭聽;器——氣——氣聽;木——目——目聽;耳——耳聽;色——色聽
5.審判制度(舉灶漢斷粥,請諮詢)
舉灶漢——鞫、詔、漢——漢朝:鞫獄、詔獄
斷粥——斷、周——周朝:斷獄
請諮詢——秦、治、訊——秦朝:治獄、訊獄
6.漢朝訴訟和審判制度(漢高舉復錄春秋[偉大旗幟)
高舉——告、舉——起訴分為“告訴”“舉劾”
復錄——“復錄”
春秋——“春秋決獄”
7.明朝廠衛干預司法制度(東城西縣無內行)
東城——東、成——東廠成立於明成祖時期
西縣——西、憲——西廠成立於明憲宗時期
無內行——武、內行廠——內行廠成立於武宗時期
8.明朝會審制度(九翻超重,大會大囚)
九翻——九卿會審:翻案囚犯
超重——朝、重——朝審:重案囚犯及死罪案件
大會——會審官錄:大案重囚
大囚——大審:囚徒
9.清朝會審(秋潮熱)
秋——秋審;潮——朝——朝審;熱——熱審
10.秋審分四種情況處理(情緩可留)
情——情實;緩——緩決;可——可矜;留——留養承祀
11.領事裁判權的確立(領五虎,觀煙臺,上公堂)
領五虎——領事裁判權正式確立於《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稅則》及《虎門條約》
觀煙臺——觀審制度形成於《中英煙臺條約》之後
上公堂——會審公堂規定於《上海洋涇浜設官會審章程》中
12.南京國民政府民事審判程序的內容和特點([南國民事,三條不繁)
三——三級三審制
條——調——特定案件的法院調解制度
不——不干涉原則
繁——程序規定極其繁瑣
每日一測
每日一測欄目呢,是想帶大家把書上可能出的簡答題目都梳理一下。每期5個,同學們可以檢測自己是否熟悉這幾個知識點。
43. 簡述教唆犯的刑事責任
44. 簡述在共同犯罪中,成立犯罪中止必須具備的條件
45. 簡述繼續犯的概念和特徵、處斷原則
46. 簡述想象競合犯的概念和特徵、處斷原則
47. 簡述結果加重犯的概念和特徵、處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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