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誦口訣】​奇特速效聯想記憶內容——中國法制史

有很多學弟學妹,一直在問,如何更有效的記住專業課基礎知識點,有沒有高效的記憶口訣!為此,繼昨天給大家整理了刑法和法理學的記憶口訣,今天又整理了

法制史口訣

【背誦口訣】​奇特速效聯想記憶內容——中國法制史


法制史部分,是典型的“背多分”,背誦、記憶越熟悉,分數越高,學弟、學妹們一定要認真背誦~這分口訣對於背誦、記憶很有幫助!

使用方法:打印打下來,標記在分析旁邊;後期,對著口訣快速回憶知識點!

法制史口訣

第一章 立法概況


1.中國法律起源的特點(家道中落)

家——家長制——以家長制的集權統治為基本的統治方式

道——道德——法律與道德相結合,界限不清

中——宗——宗法氏族——濃厚的宗法氏族血緣色彩

落——落後——刑事法規相對發達,民事法規相對落後

2.戰國時立法指導思想(一刑輕法)

一 —— 一斷於法;

刑——刑無等級;

輕——輕罪重刑;

法——法佈於眾

3.秦、漢、唐的法律形式

1)秦:請找“瀉立停大師”

請——秦;找——詔——詔令;立——律;停——廷——廷行事;大——答——法律答問;式——封診式

2)漢:李寧、科比,悍!

李——律;寧——令;科;比;悍——漢

3)唐:律,令,格,式,典

4.《呂刑》內容(呂寬贖罐)

呂——《呂刑》

寬——寬嚴適中,在定罪量刑上“中正、中罰、中道”

贖——規定贖刑

罐——貫——貫徹明德慎罰的指導思想

5.九刑(宮妃議大漠,留僕贖鞭)

宮——宮刑;妃——非刑(刖);議——劓刑;大——大辟;

漠——墨刑;留——流;僕——撲;贖;鞭;

6.成文法的公佈及論戰

鄭子書——鄭國、子產、“鑄刑書”

趙晉鼎——晉國、趙鞅、“鑄刑鼎”

宋刑器——宋國、“刑器”

楚僕茆——楚國、“僕區之法”“茆門之法”

鄧竹刑——鄧析、“竹刑”

論戰——子產VS叔向;趙鞅VS孔子

7.成文法公佈的歷史意義(瘋子觀戰否?)

瘋子——封建制度——客觀上為封建制度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條件

觀——觀念——標誌著法律觀念與法律技術的發展與進步

戰——戰國——為戰國時期及戰國以後封建法律的發展與完善積累了經驗

否——否定——是對傳統法律觀念、法律制度及社會秩序的一種否定

8.《法經》的內容(盜賊砸網拒捕)

盜——盜法;賊——賊法;砸——雜法;網——網法;拒——具法;捕——捕法

9.“六禁”(金銀洗洗成交)

金——金禁;銀——淫——淫禁;洗——徒——徒禁;

洗——嬉——嬉禁;成——城——城禁;交——狡——狡禁

10.《法經》的特點(戰地重法)

戰——戰勝——是封建制法戰勝奴隸制法的標誌

地——地主——體現新興地主階級的意志和利益

重——重刑——體現法家嚴刑峻法的重刑精神

法——法治——體現“法治”精神

11.漢律六十篇(超越九鎊)

超——朝——《朝律》,6篇

越——《越宮律》,27篇

九——《九章律》,9篇

鎊——傍——《傍章律》,18篇

12.《曹魏律》主要內容(八篇刑具)

八——“八議”正式入律

篇——篇目——增加了篇目

刑——刑罰——改革了刑罰

具——具律——將《法經》中“具律”改為“刑名”,置於律首

13.《晉律》主要內容(靜態法25法內準)

靜——晉——《晉律》

態——泰——《泰始律》

25——25篇

法——法例——在“刑名”後增加“法例”一篇

內——內容——調整內容、結構,使之更加“刑寬、禁簡”

準——規定了“準五服以治罪”制度

14.《北魏律》主要內容(北官25鞭)

北——《北魏律》;官——“官當”首次入律;25——25篇

鞭——鞭刑——確立了死、流、徒、杖、鞭五刑制度

15.《北齊律》主要內容(北冥12重法)

北——《北齊律》

冥——名——名例律——將“刑名律”與“法例律”合併成“名例律”,作為總則

12——12篇

重——重罪——規定了“重罪十條”

法——法條明審、科條簡要的特點

16.《麟趾格》、《大統式》(東臨[碣石,大[話西[遊)

東臨——東、麟——東魏、《麟趾格》

大西——《大統式》、西魏

17.《開皇律》主要成就(五八四十篇,贖官12網)

五——五刑——封建五刑法定化

八——八議——明確規定了“八議”制度

四——私罪——區分公罪與私罪

十——十惡——確立“十惡”罪

篇——篇章體例定型化

贖——贖刑——贖刑制度化

官——官當——“官當”列為定製

12——12篇

網——刑網簡要,疏而不失

18.《大業律》(18大爺除十惡)

18——18篇

大爺——大業——《大業律》

除十惡——刪除“十惡”條款

19.《武德律》、《貞觀律》(五一增訂12篇)

五一 ——武、一 ——《武德律》,唐朝第一部法律

增訂——貞、定——貞觀律、定刑——《貞觀律》標誌唐代基本法典即告定型

12——12篇

20.《唐六典》內容(政治、禮教、刑事)

政——政職;治——治職;禮——禮職;教——教職;刑——刑職;事——事職

21.唐律的特點(理科用語)

理——禮——禮法合一

科——科條簡要、寬簡適中

用——用刑持平

語——語言精煉明確

22.條法事類(調笑,請您蠢笑)

調笑——條、孝——條法事類,孝宗時開始彙編

請您——慶、寧——《慶元條法事類》,寧宗時期

蠢笑——淳、孝——《淳熙條法事類》,孝宗時期

23.編敕(太監太太太大)

太監——太祖、建——太祖時期,《建隆新敕》

太太——太宗、《太平興國編敕》

太大——太宗、《大中洋符編敕》

24.六部(工兵李虎行禮)

工——工部;兵——兵部;李——吏——吏部;虎——戶——戶部;

行——刑——刑部;禮——禮部

25.明會典(碗真大)

碗——萬——《萬曆會典》;真——正——《正德會典》;大——《大明會典》

26.《大清會典》(康佳錢用光)

康——《康熙會典》

佳——嘉——《嘉慶會典》

錢——乾——《乾隆會典》

用——雍——《雍正會典》

光——光——《光緒會典》

27.《天朝田畝制度》主要內容(貧農徵婚)

貧——平——平等——提倡男女平等

農——農業經濟制度:“天下田天下人同耕”

徵——政——政權組織建設:君主專制主義政權組織體系

婚——婚姻制度:反封建性

第二章 憲政制度

1.《臨時約法》主要內容(才子踢國民)

才——財產——確認保護私有財產的原則

子——指——指導思想——以孫中山民權主義學說為指導思想

踢——體——體制——肯定了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的政治體制和組織原則

國——國家制度——確立了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的國家制度

民——民主自由——體現了民主自由的原則

2.南京國民政府憲法性文件(訓曰:勿現!)

訓——《訓政綱領》

曰——約——約法——《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

勿——五——《五五憲草》

現——憲法——《中華民國憲法》

3.《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內容(曰:觀裸衣舞)

曰——約——《中經民國訓政時期約法》

觀——官——官僚資本——以國家的名義發展官僚資本

裸——羅——羅列一系列人民“權利”與“自由”

衣—— 一 —— 一黨專政——確立國民黨一黨專政的國家制度

舞——五——五院制——規定“五院制”的政府組織形式

4.《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的主要內容特點及意義(根鋼果香,資舊經積)

1)根鋼——根、綱——根本大法,偉大綱領

果香——果、向——勝利成果,鬥爭方向

資舊——資產階級約法,舊中國反動政府憲法

經積——經驗,積極性

2)內容特點(外國公證)

外——外交政策:宣佈中華民族完全獨立,不承認帝國主義在中國的特權和不平等條約

國——國家性質:工人和農民的民主專政國家

公——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證——政——政治制度:工農兵代表大會

5.《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主要內容(民團抗經文)

民——民主——關於健全民主制度的規定

團——團結——關於加強團結的規定

抗——抗戰——關於保障抗戰的規定

經——經濟——關於發展經濟的規定

文——文化——關於普及文化教育的規定

第三章 行政立法

1.官員考核依據(嚴判書生)

嚴——言——言辯;判——文理;書——楷法;生——身——體貌

2.“四善”(勤公得勝)

勤——恪勤匪懈;公——公平可稱;得——德——德義有聞;勝——慎——清慎明著


第四章 刑事立法

1.奴隸制五刑(宮妃議大漠)

宮——宮刑;妃——非刑(刖);議——劓——劓刑;大——大辟;漠——墨——墨刑

2.最早廢除宮刑(西宮[辭)

西魏,廢宮刑

3.最早規定官當(城北[官)

城——陳——《陳律》;北——《北魏律》;

4.五刑的等級及量刑標準(無恥髒徒,上下推算;三流加役斬絞死)

無恥贓徒——5、笞、杖、徒——笞刑、杖刑、徒刑各分5等,實行上下推算量刑原則

三流加役——3、流、加役流——流刑分3等,另設有加役流

斬絞死——死刑分為斬和絞兩種

5.折杖法的適用(笞杖臀,徒流脊,流一加三)

笞杖臀——笞刑、杖刑折為臀杖

徒流脊——徒刑、流刑折為脊杖

流一 ——流刑、1年——流刑折為脊杖後於本地配役1年

加三——加役流、3年——加役流折為脊杖後於本地配役3年

6.凌遲刑的歷史沿革(五代凌遲,仁增寧定明入律,明清13、22,現行廢除)

五代——最早出現於五代時期

仁增——北宋仁宗時期增施凌遲刑

寧定——南宋寧宗時凌遲被定為法定刑

明入律——凌遲刑在明朝正式入律

明清13、22——適用凌遲的罪名明朝為13條,清朝為22條

現行廢除——《大清現行刑律》予以廢除

7.元朝死刑分為2種(原始戰領)

原——元——元朝;始——死——死刑;戰——斬;領——凌——凌遲

8.太平天國的刑種及死刑種類(家長死,五盞燈)

1)刑種:家——枷——枷刑;長——杖——杖刑;死——死刑;

2)死刑:五——五馬分屍;盞——斬首;燈——點天燈

9.西周時期的刑法原則(老姑嘴寬)

老——老幼犯罪減免刑罰原則

姑——故——區分故意與過失、慣犯與偶犯原則

嘴——罪——罪疑從輕、罪疑從赦原則

寬——寬嚴適中原則

10.秦朝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則(盜鈴故累,自宮勿說)

盜——盜竊按贓值定罪

鈴——齡——年齡——刑事責任年齡以身高確定

故——故意——區分故意與過失

累——累犯——累犯加重原則

自——自首——自首減刑原則

宮——共——共同犯罪與集團犯罪加重處罰原則

勿——誣——誣告反坐原則

說——唆——教唆犯罪加重處罰原則

11.元朝及三國刑罰適用原則(恤上親,準罷官)

1)漢:恤——恤刑原則;上——上請原則;親——親親得相首匿原則

2)三國:準——準五服以治罪原則;罷——八——八議制度;官——官當原則

12.服制(斬齊大小緦麻)

斬——斬衰;齊——齊衰;大——大功;小——小功;緦麻

13.唐朝定罪量刑主要原則(共同數特工,老花子更累)

共——關於共同犯罪與合併論罪

同——“同居相為隱”原則

數——數罪併罰原則

特——特權原則

工——公——區分公罪與私罪

老——老幼廢疾者減刑原則

花——化——化外人的處罰原則

子——自——自首原則與類推原則

更——更犯加重原則

累——累犯加重原則

14.抗日民主政權時期的刑法原則([抗日真嚇人)

真——鎮——鎮壓與寬大相結合的原則,區分首要與脅從

嚇——威嚇——反對威嚇報復,實行感化教育原則

人——人權——保障人權原則

15.“五過”內容(官反內禍來OR宦官來內火)

官——惟官;反——惟反;內——惟內;禍——貨——惟貨;來——惟來

16.“七殺”內容(五斗細谷謀過節)

五——誤——誤殺;鬥——鬥殺;細——戲——戲殺;谷——故——故殺;

謀——謀殺;過——過失殺人;節——劫——劫殺

17.太平天國時主要罪名(反叛破醋罈)

反——反革通妖罪;叛——叛變通妖罪;破——破壞軍紀罪;

醋——觸——觸犯天條罪;壇——貪——貪汙、盜竊罪

18.工農民主政權時期主要罪名(戰爭浪費)

戰爭——戰爭罪;浪費——浪費罪

19.抗日民主政權時期主要罪名(盜匪漢奸,破邊破堅)

盜匪——盜匪罪;漢奸——漢奸罪;破邊——破壞邊區罪;破堅——破壞堅壁財物罪

20.解放區政權主要罪名([解放區反戰)

反——反革命罪;戰——戰爭罪

21.《大清現行刑律》內容(改編新罪名)

改——改律名為刑律

編——編篡——取消六律總目

新——刑——廢除一些刑罰手段將主體刑罰定為死刑、遣刑、流刑、徒刑、罰金

罪——罪名——增加一些新罪名

名——民——純民事性條款不再判刑

22.清末禮法之爭的焦點(劉乾杯無子)

劉——留——關於“留存養親”制度

幹——關於“幹名犯義”條款的廢存問題

杯——卑——關於卑親屬是否可對尊親屬行使正當防衛的問題

無——關於“無夫奸”和“親屬相姦”的問題

子——關於“子孫違反教令”的問題

23.清末修律的主要特點及意義(思維內偏,知識進化)

1)特點

思——思想——始終貫穿著“兼採列邦之良規,無違中國之禮教”的立法指導思想

維——維護——是清統治者為維護其統治而被迫進行的

內——內容——在內容上,表現出封建專制主義傳統與西方近代法學最新成果的奇怪混合

編——編篡——在法典編篡形式上,改變“諸法合體”的形式

2)意義

知——資——資本主義——有助於推動中國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和教育制度近代化

識——知識——有利於近代法律知識的傳播

進——近代化——為中國法律近代化奠定了基礎

化——華——中華法系——導致中華法系走向解體

第五章 民事立法

1.西周契約制度(左權[的腸子)

左權——左券、債權——債權人持左券

腸子——長、質——較長的契券稱為“質”

2.宋朝典賣契約的實質要件(原先輸過)

原——原主離業;先——先問親鄰;輸——輸錢印契;過——過割賦稅

3.西周婚姻基本原則(同一父)

同——同姓不婚;一 —— 一夫一妻制;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4.“六禮”(蔡文姬真輕盈)

蔡——採——納采;文——問——問名;姬——吉——納吉;

真——徵——納徵;輕——請——請期;盈——迎——親迎

5.唐朝婚姻制度(先主解聘書)

先——限——對婚姻締結有限制,如同姓不婚等

主——主婚權——確認尊長對卑幼的主婚權

解——解除——以“七出”“三不去”“義絕”為解除要件,另有“合離”

聘書——聘財、婚書——以聘財、婚書為婚姻成立的要件

6.元朝婚姻制度(寡婦婚書管媒妁)

寡婦——嚴禁寡婦帶產改嫁

婚書——中國歷史上首次明確規定,建立婚姻必須訂立婚書

管媒妁——元朝開始對媒妁進行規範化管理

7.《中華民國民法》內容及特點(私修國際婚姻)

私——私有財產——維護私有財產所有權及封建地主土地經營權

修——修訂——對舊民律草案進行較多修訂並有明顯發展

國——國家本位——採取“國家本位”為主的立法原則

際——繼承——維護具有封建色彩的繼承製度

婚姻——婚姻家庭制度具有濃厚的封建色彩

第六章 司法制度

1.大理寺沿革

北齊水塘[有神雞——北齊、隋唐、審判機關——北齊設置;隋唐沿用作為審判機關

畜牲神宗[哼元曲——初、慎、神宗、元、取——宋初降為慎刑機關;宋神宗時恢復審判職能;元朝取消大理寺

明清[官員來查看——明、清、查看(即複核)——明朝、清朝大理寺為複核機關

清末北洋最高級——清末、北洋時期大理寺改為大理院,為最高審判機關

2.監察機關沿革

秦漢打中東——秦漢、大、中、東——秦漢:御史大夫;東漢:御史中丞

三男御明都——三南、御、明、都——三國兩晉南北朝:御史臺;明朝:都察院

3.地方司法機關(送點明星[給袁術)

送點——宋、典——宋朝:提典刑獄司

明星——明、刑——明朝:提刑按察司

袁術——元、肅——元朝:肅政廉訪司

4.“五聽”制度(瓷器木耳色)

瓷——辭——辭聽;器——氣——氣聽;木——目——目聽;耳——耳聽;色——色聽

5.審判制度(舉灶漢斷粥,請諮詢)

舉灶漢——鞫、詔、漢——漢朝:鞫獄、詔獄

斷粥——斷、周——周朝:斷獄

請諮詢——秦、治、訊——秦朝:治獄、訊獄

6.漢朝訴訟和審判制度(漢高舉復錄春秋[偉大旗幟)

高舉——告、舉——起訴分為“告訴”“舉劾”

復錄——“復錄”

春秋——“春秋決獄”

7.明朝廠衛干預司法制度(東城西縣無內行)

東城——東、成——東廠成立於明成祖時期

西縣——西、憲——西廠成立於明憲宗時期

無內行——武、內行廠——內行廠成立於武宗時期

8.明朝會審制度(九翻超重,大會大囚)

九翻——九卿會審:翻案囚犯

超重——朝、重——朝審:重案囚犯及死罪案件

大會——會審官錄:大案重囚

大囚——大審:囚徒

9.清朝會審(秋潮熱)

秋——秋審;潮——朝——朝審;熱——熱審

10.秋審分四種情況處理(情緩可留)

情——情實;緩——緩決;可——可矜;留——留養承祀

11.領事裁判權的確立(領五虎,觀煙臺,上公堂)

領五虎——領事裁判權正式確立於《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稅則》及《虎門條約》

觀煙臺——觀審制度形成於《中英煙臺條約》之後

上公堂——會審公堂規定於《上海洋涇浜設官會審章程》中

12.南京國民政府民事審判程序的內容和特點([南國民事,三條不繁)

三——三級三審制

條——調——特定案件的法院調解制度

不——不干涉原則

繁——程序規定極其繁瑣

每日一測

每日一測欄目呢,是想帶大家把書上可能出的簡答題目都梳理一下。每期5個,同學們可以檢測自己是否熟悉這幾個知識點。

43. 簡述教唆犯的刑事責任

44. 簡述在共同犯罪中,成立犯罪中止必須具備的條件

45. 簡述繼續犯的概念和特徵、處斷原則

46. 簡述想象競合犯的概念和特徵、處斷原則

47. 簡述結果加重犯的概念和特徵、處斷原則

【背誦口訣】​奇特速效聯想記憶內容——中國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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