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人,警惕“房鬧”背後的那些事!請理性維權!

一直以來,買房都是特別牽動國人情緒的一件大事,房子作為大宗交易,承載著普通人太多願景,買房對家庭而言,往往要掏空所有積蓄,甚至動用“六個錢包”,背上幾十年的貸款,才能得償所願。因此有關房屋的一切,都讓業主朋友們異常敏感,尤其每到交房季,大規模的業主維權層出不窮,近年來南陽樓市上也屢見不鮮。

南陽人,警惕“房鬧”背後的那些事!請理性維權!

 房鬧事件頻頻發生,業主們拉橫幅、送花圈、打砸售樓部等行為,觸目驚心!但筆者不得不提示,維權正當權益合法,但“房鬧”過度,可能會惹上麻煩!

一、行為人公開懸掛帶有侮辱、誹謗企業名譽字樣的橫幅標語,侵犯企業名譽權。‍

  法人的名譽權是法人對自己在社會經營活動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是企業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權利,不容侵犯。《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0條第2款規定,“以書面、口頭等形式詆譭、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因此,若行為人以侮辱、詆譭、誹謗的方式進行所謂的“維權”,給企業名譽造成不良影響和社會負面效應,致使企業社會評價降低,將構成名譽侵權,企業有權依照《民法通則》第120條規定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二、行為人採取圍堵、打砸售樓部等聚眾擾亂企業正常經營秩序的法律責任。‍

  (1)行為人採取圍堵、打砸售樓部等行為,會不同程度地擾亂企業正常經營秩序。《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規定,擾亂企業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處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刑法》第290條規定,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 ,致使工作、生產、營業無法進行的,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由上述法律規定可知,圍堵、打砸售樓部,根據情節的不同程度,行為人或需承擔警告、拘留、罰款等行政責任或需承擔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刑事責任。

  (2)行為人打砸售樓部等行為侵害了企業的財產權,同時擾亂了社會的公共秩序。《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規定,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知,行為人打砸售樓部故意損毀企業財物的,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須承擔拘留、罰款的行政責任或承擔故意毀壞財物罪的刑事責任。此外,行為人在承擔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之外,還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117條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三、‍如此“維權”是否合理?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降價退差”?有約定法院就一定會支持嗎? 看法院怎麼說。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若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籤訂的,且合同內容不違反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合法有效時,合同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從經濟學的理論上來講,價值是不變量,價格是可變量,價格受市場規律及政府調控等政策因素的影響從而呈現圍繞價值上下波動的現象是客觀存在且合理的。也就是說,購房者購買房屋之後,無論該套房屋的價格上揚或下跌,都與開發商沒有關係。同樣,由於受供求關係以及市場規律的影響,開發商對於未售出的商品房的價格無論是做上揚還是下跌的調整,該風險是由開發商來享有和承擔的。關於房屋差價的補償,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並未作出相應的規定,在具體的運作過程中,如果說就房屋的差價應當作出補償,還應當來自商品房買賣雙方之間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對於因房屋價格降低所產生的差價補償的訴訟請求無法得到支持。

  

職業房鬧的“維權”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

1.潛伏‍

  房鬧們會偽裝成多個準業主,潛伏在各大樓盤的業主QQ群、微信群當中,當了解到樓盤即將交房或舉辦活動時就開始行動,在群裡積極地發言,努力地吸引業主們的關注度。

南陽人,警惕“房鬧”背後的那些事!請理性維權!

2.製造矛盾‍

  商品房本身是一件商品,都可能存在瑕疵,一般開發商都願意合法、合理改進。但是房鬧們就抓住一個業主們比較集中反感的方面,把業主們的訴求無限放大,誇大負面影響,整理樓盤的主要“罪狀”,列出給業主們看,震懾住大部分業主。

3.煽風點火‍

  當業主們被房鬧們所描述的後果所震懾時,房鬧們就開始鼓動維權。一般用的藉口無非就是爭取合法權益、懲治無良開發商等等。這個時候,房鬧們還會為業主們出各種想法,做橫幅,發傳單等等,煽動業主們拒絕收房,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向開發商施加壓力。

南陽人,警惕“房鬧”背後的那些事!請理性維權!

4.佔據先機‍

  到這一步,房鬧裡就有負責帶頭的人出來,要搶在所有人之前去和開發商做第一次正面接觸。

  為什麼要這樣呢?是因為他們要在業主面前樹立帶頭大哥的形象,獲取業主們的信任,也要在開發商面前樹立自己就是業主代表的形象。這樣一來,他們就成了開發商和真正業主之間溝通的“橋樑”,壟斷了信息往來,怎麼溝通都是由房鬧們說了算。

5.激化矛盾‍

  一般來說,房地產開發商作為正規企業,都要按照規章制度來辦事,即使是反映了問題,也不可能馬上對業主訴求有一個明確的反應。所以,前幾次與開發商的接觸一般是不會取得什麼實質性進展的。房鬧們就利用這一點,製造開發商不想解決問題的輿論氛圍,盡情抹黑、醜化工作人員,將開發商放在與業主水火不容的對立面,讓業主們對自己的開發商、物業失去信心,任由這群房鬧擺佈。

6.篩選業主‍

  當房鬧們覺得業主們的情緒被調動的差不多了,就會另起爐灶,建立所謂的“維權群”。要進入這個群,他們設置了比較苛刻的條件,如要主動公開個人的購房信息、要交“維權經費”等等。(維權經費一般為每戶或者每人50元至300元不等,後期還會巧立各種名目,伺機繼續收取經費)他們是在篩選那些能夠接受這些苛刻條件並留下來的人,這些人才是他們想要的目標人群,因為這些業主一般分辨是非的能力較弱,而且不願意走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利益,可以成為這些房鬧們的擋箭牌。但凡對於他們行動有一絲懷疑或者不肯接受條件的業主,他們會立刻將其從維權群裡踢出去,因為這些業主不容易受他們的控制,可能會影響到房鬧們的利益。


7.正式“維權”‍


  

這一步就是經常在新聞當中可以看到的,職業房鬧們帶領著被篩選出來的真正業主,在樓盤門口、售樓部或者上街進行各種各樣的花式“維權”,拉橫幅、喊口號、穿T恤等等,目的是為了逼迫開發商妥協。


南陽人,警惕“房鬧”背後的那些事!請理性維權!


向開發商索要好處一般可以分為四種:

1)開發商妥協但不給好處

即使這一個問題解決了,他們沒有得到好處是不會罷休的,房鬧們會把矛盾聚焦到之後的問題上,不達目的誓不罷休。

2)開發商既妥協又給好處

這就很簡單了,房鬧中的“帶頭大哥”向業主們宣佈維權勝利,高高興興分道揚鑣,既得了好處又贏得了威望。

3)開發商不妥協但是給好處

這裡的好處並不單單只是給現金,比如送車位、免物業費等等,這些可都是實打實能變現的,而且金額還不算小。房鬧們拿了好處就作鳥獸散,這樣一來,溝通的橋樑中斷,剩下的想安居樂業的真正業主們也不再有那個精力去折騰維權的事宜,就沒什麼後續了。

4)開發商既不妥協也不給好處

這種情況下,房鬧們就會在“維權”的過程中不斷地挑釁開發商,對工作人員進行侮辱,挑戰正常人的底線。對於這樣的事情他們輕車熟路,分寸拿捏的很好,不會留下什麼把柄。況且自己本身也沒有太大的損失,這個樓盤沒有利潤賺取,那就瞄準下一個目標。

南陽人,警惕“房鬧”背後的那些事!請理性維權!


什麼?你還沒有明白他們會向開發商索要些什麼好處?好吧,我們用兩個例子來解釋。

目前中國大部分一二三線城市已經進入了精裝房銷售的時代,裝修這事情,你懂的,工序很繁瑣,也比較容易出紕漏,當然關鍵是,行業產值也很龐大。這個時候,某一位出身於裝修行業的房鬧就閃亮登場了,他會跟開發商說,“你的樓盤,我可以找出無數個瑕疵出來,讓業主罵臭你,但是你放心,我可以幫你擺平這些業主,但是你看這樓盤的裝修業務能不能..........”

如果你覺得毛坯房就不會出現房鬧了,那你就太低估“職業”房鬧了。除去上述的操作方式外,在所謂的“維權”結束後這些“帶頭大哥們”開始利用之前已審核業主資料的渠道,將業主資料出售給各種裝修公司、家電公司、材料公司,同時利用業主微信群,收取進群商家2000—10000元不等的進群廣告費,然後還可以向業主大義凜然的介紹:“這是我某某親戚,裝修很好...”介紹成功後有另有額外介紹費,一套房子裝修下來三四十萬,按百分之三的介紹抽成來算,介紹一套整裝就近一萬的額外收入,這些錢最後去了哪裡,其背後隱藏的巨大利益,令人觸目驚心。

帶頭人為自己謀求私利,一般這樣的人沒有正經職業,靠房鬧訛詐謀生。

這下,你懂了吧?

其實,只要我們稍微百度一下“職業房鬧”,就會明白整個真相了。

南陽人,警惕“房鬧”背後的那些事!請理性維權!

其實,筆者認為,無論是因為什麼原因而引發業主進行的“房鬧”,在衝動的疾風驟雨之後,業主們除了暫時出了口氣之外,得到的是什麼?把項目搞臭了,資金出現問題,到頭來,最受傷的仍舊是業主自身,鬧的還是業主的心。

南陽人,警惕“房鬧”背後的那些事!請理性維權!

 

其實對於所有的準業主們來說,

維權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

而一些別有用心的人,

將維權作為工具去實現自己的不可告人的目的!

如果遇到任何問題,

業主們應該與地產商進行協商處理,

用合理的手段獲取自己合法權益,

而不是用極端的方式擾亂社會秩序。

南陽人,警惕“房鬧”背後的那些事!請理性維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