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小”協作釋放“大”能量

□記者 從春龍 通訊員 龔安靜 報道

本報萊陽訊 “我們是河洛鎮紀委工作人員,經市紀委監委批准,由我們對你涉嫌的信訪舉報案件進行核查,請你積極配合,並對相關問題作出解釋……”近日,萊陽市河洛鎮紀委書記杜雷亭對反映該市萬第鎮某村支部書記的有關問題進行談話問詢。

近日,該市萬第鎮紀委收到一個信訪舉報問題線索,反映該鎮某村支部書記涉嫌套取集體資金、多領相關補貼費用等違紀問題。接到舉報後,萬第鎮紀委書記李國強考慮到該村曾為其擔任工作片長時直接管轄的村莊,存在“熟人辦案難”問題,隨即向市紀委監委第二紀檢監察室提出協作查辦申請。接到萬第鎮紀委申請後,第二紀檢監察室經分析研判,按程序層報審批後,立即啟動區域協作辦案機制,按區域協作分工,抽調河洛鎮紀委紀檢監察干部,組成協作辦案組對反映的問題線索進行初核……

像這樣通過區域協作配合的辦案模式,在萊陽市逐漸形成常態。自2019年8月開始,該市紀委監委針對因工作環境、人情世故等因素影響出現的監督執紀難題,因地制宜,創新方法,制定《區域協作辦案制度的實施辦法》,按照區域劃分、分級查辦、有利工作的原則,構建“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室+協作辦案工作組”工作模式,全面整合鎮街紀(工)委、派駐機構工作力量,形成“縱向調度、橫向協作、區域協同”的執紀執法新格局,實現審查調查由“單打獨鬥”向“協同作戰”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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