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2020年付息公告

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2020年付息公告

證券日報 2020-04-10 03:20:02

證券代碼:601666 股票簡稱:平煤股份 編號:2020-020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債權登記日:2020年4月16日

●債券付息日:2020年4月17日

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發行人”)於2013年4月17日發行的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次債券”)將於2020年4月17日開始支付自2019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16日期間的利息。根據《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的規定,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

2、債券簡稱:13平煤債

3、債券代碼:122249

4、發行總額:人民幣45億元

5、債券期限:本次債券為10年期

6、債券利率:本次債券票面利率為5.07%,採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

7、計息期限(存續期間):本次債券的起息日為2013年4月17日,計息期限為201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6日。

8、付息日:2014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17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

9、到期日:本次債券的到期日為2023年4月17日。

10、兌付日:2023年4月17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

11、資信評級情況:經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綜合評定,本公司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A,評級展望穩定,維持本次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A。

12、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於2013年5月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3、擔保人及擔保方式:中國平煤神馬集團為本次債券提供了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14、債券受託管理人: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投資者認購的本次債券在登記機構開立的託管賬戶託管記載。

16、登記、託管、委託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7、回購交易安排:經上交所同意,本次債券上市後可進行新質押式回購交易,具體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票面利率公告》(2013-006號),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為5.07%。每手“13平煤債”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50.7元(含稅)。

三、本次付息債權登記日和付息日

1、債權登記日:2020年4月16日

2、債券付息日:2020年4月17日

四、本次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20年4月1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3平煤債”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1、本公司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簽訂委託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託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託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後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準。公司將在本期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期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2、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於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

六、關於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一)關於個人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本期債券的個人利息所得稅徵繳說明如下:

1、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2、徵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

3、徵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徵收;

4、徵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兌付機構領取利息時由兌付機構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各兌付機構。

(二)關於向非居民企業徵收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2018年11月7日發佈的《關於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上述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範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債券利息。

七、相關機構及聯繫方法

(一)發行人

公司名稱: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平頂山市礦工中路21號

聯繫人:許盡峰

電話:0375-2749515

傳真:0375-2726426

(二)主承銷商、債券受託管理人

公司名稱: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鄭州市鄭東新區商務外環路10號中原廣發金融大廈

聯繫人:陳拓

電話:0371-65585031

(三)託管人

公司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

聯繫人:徐瑛

電話:021-68870114

特此公告。

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10日

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2020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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