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濱海:區屬國有企業 虧損項目責任追溯機制 亟待出臺

濰坊濱海:區屬國有企業 虧損項目責任追溯機制 亟待出臺


自2008年以來,濰坊濱海開發區為了發展東城,成立了約12家區屬國有企業,因為前期對東城盲目開發,未對項目盈利前景做充分調查和評估,盲目立項,盲目建設,造成多數區屬國有企業虧損嚴重,資不抵債,盈利渺茫,前景堪憂,造成了嚴重的國有資產損失。


人民群眾是一切社會物質財富的創造者,開發東城的錢歸根結底是包括濱海西城人民的納稅人通過艱辛勞作一分一釐掙來的,所以有必要採取相應措施避免因為決策失誤,盲目立項,再次造成社會財富的無故損失。


在此,鄭重提議:


區屬國有企業應立即制定,虧損項目責任追溯機制,對虧損項目的立項人和最後建設決策人,成立專門調查組對立項的始末和流程展開調查,調查在立項之前是否已經做了大量的市場調研和評估分析?是否存在對盈利前景不明項目,堅持立項,堅持建設的情況?


如果確實存在這種情況,那麼責任人和建設的決策人應當對該項目的損失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按照相應制度和法律法規,對相關立項責任人展開責任認定和相關制裁。


只有用制度扎牢權利的籠子,出臺項目責任人追溯機制,才能為盲目立項,盲目建設,盲目開發的情況敲響警鐘。


如下是區屬國有企業名單:

濰坊濱海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

濰坊濱海旅遊集團有限公司

濰坊濱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濰坊濱海招商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濰坊濱海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濰坊濱海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濰坊濱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濰坊濱海央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濰坊濱海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濰坊濱海新城公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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