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新規,四項說明,中超新政策來了........

足協聽證會上,中超2020賽季新政出爐,粗略橫列如下:

·各俱樂部外援註冊人數全年累計最多6人,報名最多5人,允許同時上場4人;

·中超球員新合同稅前不含獎金頂薪不能超過1000萬人民幣,入選國家隊球員上浮20%;而U21球員職業合同稅前年薪不超過30萬人民幣;

·新籤外援工資稅後不超過300萬歐;

·在2021賽季開始前,各俱樂部需完成隊名中性化註冊,並通過中國足協審核認證,否則不被授予聯賽准入資格;

·U21球員轉會政策完全放開;

五大核心變化,並在基礎上,給予四點說明:

·國內球員2019年11月20日之後簽訂的合同為新合同,外援2020年1月1日之後簽訂的合同為新合同;

·新賽季現有球員合同不會作廢;

·關於非血緣規劃名額的問題以及規劃球員是否佔據外援名額問題的商討尚無結果;

·U23政策不變

基本上就是這些。

五大新規,四項說明,中超新政策來了........

令人欣慰的一點是,沒有出現早些天前某位記者爆出的“原先球員合同全部作廢,重籤”之類的觸及法律條規規範的項目,但始料未及,這麼一大行政機構,PPT都能做反。

以及,每當中國足協官方發聲明,都不自覺會有種“怎麼那麼彆扭”的感覺。

五大新規,四項說明,中超新政策來了........

從上不難看出,今下中國足協是將“限薪”作為首要工作重點,意味著過去差不多5年的“中超金元”時代走向終點。

對俱樂部來說,先活下來,再考慮發展;

對國內球員來說,錢不再好掙,必須樹立起憂患意識,促使不斷提高,或向寬闊的歐洲聯賽發展;

對外援,也別想這裡盡能圈錢。

但在薪資的某些細節上,沒像NBA或一些個聯賽中有政策明文規定,嚴懲背地交易。

眾所周知,明星級球員的收入主要包含於:球隊薪水+商業代言+獎金補貼。整個中超聯賽數家民營企業,且各自都手握有難以估量的商業價值,假如某位就願意接受這300萬歐,但獲得背地承諾,獎金數翻並且一定數量的商業活動代言。

來回來去,總賬加在一起,大差不差。

還有便是其中關於“入選國家隊球員薪資上浮20%”,那“入選國家隊”的標準是什麼?

國家隊,國青隊,國奧隊,國少隊,還是國家集訓隊?非足球媒體圈人士,但時至今日,經報道公之於眾的出口轉內銷,找關係進國字號走一圈已非三兩例。

這不是規則上的問題,是在規則細節上完善的問題,古言云: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而盡善盡美,無縫無漏的豈是一朝一夕,頭一揚,板磚一拍就能搞定。

是你能想象到的,我們仍然要繼續等待。

五大新規,四項說明,中超新政策來了........

賀煒說:“中國足球最大的敵人,從來都是自己。在這麼多年的朝令夕改來回折騰中,進一步退兩步,左三尺,右三尺,居然還能排名亞洲第九。早晚自習都不上,考試前也不復習,還能比關島柬埔寨排名高,就問你們服不服”。

這還能亞洲第九,本身就反應了亞洲足球在世界範圍內的位置區間,而咱們自身還是處於不斷退步的狀態。朝令夕改確不應該,但已經這麼差了,在要求效果的五年計劃內,領導者不可能放任其遊蕩於九霄雲外,關鍵在於束縛圈養的方法。

恕我直言,全世界都沒人講的明白。

別聽董路、黃健翔、郝海東、劉建宏們分析的頭頭是道,其實都不靈,不然早當上足協領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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