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近日,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近日,撫州、寧都、楚雄、武定、商華、商丘、松原、揭陽等多地查處並通報了在扶貧領域中的腐敗和作品問題案例。

撫州市紀委市監委通報了2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分別是:

金溪縣雙塘鎮竹橋村黨支部書記餘信太違規享受低保政策問題。2015年至2017年,餘信太在擔任竹橋村黨支部書記期間,不符合低保申請條件,卻以上年度患有大病、家庭生活困難為由,違反規定流程申請、辦理低保,享受2015至2017年3年低保政策,領取低保金6366元、享受2016至2018年財政資助免費醫療保險計520元及2016年住院醫療報銷優惠240元,共計7126元。此外,餘信太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12月,餘信太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

臨川區上頓渡鎮才都居委會副書記熊萍辦理低保優親厚友問題。2004年7月,臨川區上頓渡鎮才都居委會副書記熊萍在任上頓渡鎮州下居委會低保委員期間,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為其不符合條件的親屬辦理低保。2004年10月至2013年3月,其親屬共違規領取低保金28880元。在被臨川區紀委低保專項巡查發現後,其親屬將違規領取的28880元低保金上繳。2019年12月,熊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撫州市紀委市監委)

寧都查處一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經查,2013年11月,寧都縣蔡江鄉羅坑村黨支部原書記黃章文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不符合低保申請條件的妻子辦理低保,致使其妻自2013年12月至2018年9月違規獲得低保補助金1.52萬元。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2020年2月,黃章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款被追繳。

履職不到位、拖欠補助……楚雄通報3起扶貧領域違紀案例

1.姚安縣前場鎮原民政所所長劉發升在農村低保工作中履職不到位的問題。劉發升在擔任姚安縣前場鎮民政所所長期間,在落實農村低保政策過程中對農村低保金髮放工作監督不力、審核把關不嚴、動態管理工作不到位,未嚴格、及時、規範上報農村低保對象死亡人員表冊,導致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期間前場鎮6個村委會、1個社區59名農村低保對象在死亡後沒有及時停發低保金,違規發放低保金合計73707元。2019年12月9日,劉發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低保金已追繳。

2.武定縣白路鎮中村黨總支書記、村監委主任李學文截留拖欠就業扶貧培訓務工補助等問題。2017年至2018年,李學文在擔任武定縣白路鎮中村黨總支書記、村監委主任期間,截留拖欠農作物植保員培訓務工補助2700元用於村委會日常開支;坐收坐支州縣鎮脫貧攻堅工作隊員交納的伙食費8220元;未及時上交1戶農戶交納的2017年醫療保險金540元,致使該戶1人生病住院未能按政策減免醫療費5584元。2020年2月18日,李學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截留的培訓務工補助已補發,脫貧攻堅工作隊員交納的伙食費已補存鎮農經站賬戶,未及時上交的醫療保險金已補繳醫保賬戶。

3.南華縣龍川鎮二街社區二街村民小組長夏林截留侵吞退耕還林種植核桃補助資金的問題。2013年3月,夏林在擔任南華縣龍川鎮二街社區二街村民小組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截留侵吞11戶農戶(含5戶建檔立卡貧困戶)2011年實施的退耕還林項目種植核桃補助資金共計11031.84元。2020年1月8日,夏林被撤銷村民小組長職務,截留侵吞資金已退回農戶。

商丘市紀委通報兩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民權縣王橋鎮趙崗村黨支部原書記施建生挪用光伏發電扶貧項目收益款等問題。

2018年,王橋鎮趙崗村時任黨支部書記施建生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將村委光伏發電扶貧項目收益的160664元用於帶動貧困人口的增收上,而是擅自用於與扶貧無關的村委基礎設施建設上,支出107630元。2018年1月、2019年9月施建生兩次收到張某承包趙崗村83戶貧困戶的83座塑料大棚分紅款共計83000元,未按照承包協議將45000元分紅款發給已脫貧戶,而是用於重複發放未脫貧戶及支付大棚佔地租賃費。施建生在任村支部書記期間,另有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3月,民權縣紀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2.夏邑縣火店鎮劉小橋村黨支部原副書記沈其建優親厚友違規為親屬申報農村低保等問題。

沈其建任火店鎮劉小橋村委會主任期間,2017年10月,違規為其大嫂李某申報農村低保;2018年1月,違規為其二嫂陳某申報農村低保,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沈其建另有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3月,夏邑縣火店鎮紀委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以上兩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的形勢下,仍有一些黨員幹部無視紀律規矩,利用職務之便挪用扶貧資金、侵害群眾利益,落實政策優親厚友,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必須堅決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全市廣大黨員幹部要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警鐘長鳴。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實現之年,是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收官之年。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對高質量完成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提出明確要求;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和省、市紀委五次全會對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進行了具體部署,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堅決扛起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政治責任,立足工作職能,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貫穿脫貧攻堅全過程,強化監督管理、強化作風建設,確保扶貧工作務實、脫貧過程紮實、脫貧結果真實。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對全市脫貧攻堅工作績效、脫貧政策連續性穩定性,以及脫貧摘帽後“四個不摘”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政策落實不力、工作鬆勁懈怠問題,嚴肅追責問責,壓緊壓實各級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嚴肅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脫貧攻堅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以精準監督、精準定責、精準問責,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紀律和作風保障。

松原市紀委公開曝光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近日,松原市紀委公開曝光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這4起典型案例是:

扶余市陶賴昭鎮新建村黨支部書記蓋紹輝、報賬員楊志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他人違規領取低保金問題。2012年7月至2018年6月,蓋紹輝、楊志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他人違規領取低保金2.47萬元。2019年1月,蓋紹輝、楊志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長嶺縣腰坨子鄉黨委副書記張雲海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他人騙取扶貧補助款問題。張雲海任腰坨子鄉副鄉長期間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他人騙取泥草房和危房改造補助款共計1.98萬元。2019年6月,張雲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長嶺縣大興鎮政府科員鄭晨旭違規發放扶貧物資問題。2017年春節,時任長嶺縣利發盛鎮邢坨子村黨支部書記鄭晨旭未正確履行職責,違規發放扶貧物資。2019年12月,鄭晨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乾安縣嚴字鄉宣傳委員張洪福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他人違規享受低保待遇問題。2016年5月,時任乾安縣嚴字鄉民政助理張洪福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他人違規領取低保金共計1.43萬元。2019年11月,張洪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揭陽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典型問題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發揮警示教育作用,揭陽市紀委監委通報了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典型問題。

一、揭東區新亨鎮五房村“兩委”幹部在危房改造工作中違規收費問題

2014年新亨鎮五房村有15戶貧困戶申報該年度危房改造補助。在申報過程中,該村“兩委”幹部商議,在補助款到位後,向每個補助對象收取8000元。2015年7月,2014年度危房補助款到賬後,該村黨總支副書記廖優華根據此前村“兩委”商議的決定,向各補助對象每戶收取8000元,合計12萬元。除1.44萬元用作該村危房修繕費用外,餘款10.56萬元於2015年年底被“兩委”幹部廖福彬、廖優華、廖碧喜、廖漢昌、廖穩標、廖永興、廖金惜、廖豔8人平分,每人各分得1.32萬元。2019年7月,以上8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

二、惠來縣神泉鎮鰲頭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松坤騙取五保供養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

2013年11月,惠來縣神泉鎮鰲頭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松坤在明知其岳母不符合五保戶申報條件的情況下,違規將其申報為五保戶。申報獲批後,“五保供養證”及存摺由王松坤妻子保存,至2018年8月持續領取五保供養金2.88萬元。2016年2月,王松坤又以分散供養五保戶身份為其岳母申請危房改造項目,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萬元。2018年9月,王松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領取的五保供養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均全額退回鎮民政辦和縣財政局。

三、普寧市大坪鎮善德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弄虛作假、把關不嚴問題

普寧市大坪鎮善德村三戶村民先後在2013年、2015年以“異地非集中建新”改造方式申報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危房改造。時任善德村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委員房榮方在驗收過程中,發現這三戶危改戶實際未按“異地非集中建新”方式改造,僅對原有房屋進行加固維修。為按時完成驗收工作,房榮方等人安排三戶危改戶到其他村民的新建樓房前拍照,假冒新建房屋相片存入改造戶檔案,並擅自代替鎮包村幹部在驗收表上簽名。時任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房錦餘及時任大坪鎮黨委委員、善德村危房改造驗收小組組長溫陳東沒有實際參與驗收工作,也在該驗收表上簽名確認。因上述弄虛作假、把關不嚴問題,三戶危改戶得以順利通過竣工驗收,並於2015年違規領取危房補助資金合計4.95萬元。2019年12月,溫陳東、房錦餘、房榮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廣州通報3起扶貧領域典型問題

3月31日,廣州市紀委監委通報近期查處的3起扶貧領域典型問題。

1.海珠區財政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陳明香以扶貧為由優親厚友問題。2017年至2018年,陳明香在擔任海珠區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負責財政工作和管理下屬國有企業的職權便利,違規授意區財政局和海珠科技創新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等下屬國有企業以扶貧名義從工會、行政經費列支204.82萬元,向陳明香同鄉好友兒子張某(梅州市大埔縣西河鎮漳溪村非貧困戶)購買58萬斤蜜柚。2019年7月,陳明香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從化區機關事務局主任科員曾偉強在扶貧工程驗收中失職失察以及違規報銷汽車加油維修費問題。2015年3月至2017年5月,曾偉強在擔任江埔街黨工委副書記、江埔街扶貧開發工作組組長期間,在負責扶貧工程驗收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審核把關不嚴,導致江埔街漢田村、和睦村14個“偷工減料”扶貧工程通過驗收,造成損失10.76萬元。以負責扶貧工作經常下鄉為由,在扶貧開發工作組專項經費中違規報銷私車油費和維修費6.1983萬元。2019年12月,曾偉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項被收繳。

3.增城區小樓鎮黃村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駱國強違規使用扶貧資金和追收扶貧資金不力問題。2012年,駱國強在擔任黃村村委會主任期間,會同他人虛構項目申請扶貧資金40萬元用作拆除村民張某青兩個養豬場的週轉資金。在擔任黃村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期間,不正確履行職責,對廣州佳晟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應於2017、2018年支付黃村村的“雙到”扶貧項目返還款10萬元不積極追收,2019年1月區委巡察組指出該問題後仍不積極整改,直至2019年12月扶貧項目返還款才支付到位。2019年12月,駱國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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