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出爐,廣州體育蓄勢待發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見成效,體育場館開始分級有限開放,體育賽事活動也在緊張籌備當中,可以預見,全民健身、全民健康將成為疫情過後的主旋律,有望呈現井噴態勢。

5月1日,《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正式施行,與過往文件有哪些新變化,對體育賽事活動舉辦和產業發展有哪些利好,備受各方矚目。

《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出爐,廣州體育蓄勢待發

5月1日,《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正式施行,《辦法》有哪些新特點、亮點,將為賽事活動舉辦、體育產業發展注入哪些活力因素,這些都是體育界廣泛關注的熱門話題。

3月27日,廣州市體育總會牽頭召開《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學習交流會議,對國家體育總局在近期發佈的《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進行了全面解讀探討,就如何在疫情之下促進群眾體育行業健康發展深入交換了意見。

廣州市體育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廣州市體育總會副主席林燕芬,一級調研員勒廣義出席會議,市屬體育協會、媒體、戶外運動品牌企業代表及群體中心全體人員共40餘人參加了本次會議。

《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出爐,廣州體育蓄勢待發

林燕芬表示,通過對新出臺的政策文件深入研討,推動疫情過後體育行業復工復業,廣州體育已經蓄勢待發,希望為廣州市社會經濟發展多做貢獻。

隨著國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成效,在各行業領域復工復產的大背景下,體育產業重新啟動、加速發展,政策指引、扶持顯得至關重要。

《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出爐,廣州體育蓄勢待發

廣州體育學院王釗副教授從《辦法》起草背景、核心內容、特色亮點等多個方面進行了深入解讀。他指出,《辦法》的制定在規範體育賽事活動舉辦方面呈現出四大轉變,分別是:由追求數量增長轉向追求質量效益,由著重封閉管理轉向吸引社會力量參與,由突出競賽管理轉向樹立風險防控,由側重行政管理轉向強化法律保障。

他表示,廣州群體活動目前面臨新環境,經濟發展和人口因素對廣州群體活動服務供給提出更高要求,但體育消費的結構優化為廣州群體活動創新發展奠定了基礎,粵港澳大灣區戰略部署為廣州群體活動提供了優越機遇。廣州群體活動即將踏上新徵程,要轉變方式,依託社會力量辦體育;要創新平臺,讓更多市民群眾參與運動;要精心提煉,形成有廣州特色的品牌活動,從而樹立行業標杆,形成示範效應,惠及更多市民。

王釗還介紹了廣州群體活動目前面臨的新環境,並就廣州群體活動如何更好踏上新徵程提出了寶貴建議。

隨後,廣州市屬體育協會代表、各級媒體代表、戶外運動品牌企業代表展開了積極討論,大家暢所欲言,王釗答疑解惑,與會代表對體育產業發展充滿信心和期待。

廣州垂馬代表陶雲峰提出,《辦法》中對“中國”、“國際”等字樣的要求是否對商業公司辦賽在名稱使用方面有新的規範?

廣州市登山協會代表白玲提出,境外友好城市的非政府組織想在廣州辦賽,應該如何進行報備?

廣州市籃球協會代表提出,《辦法》中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均可依法組織和舉辦體育賽事活動,“個人”辦賽是否會成為今後辦賽主體的創新形式?

王釗對大家的疑問一一進行了解答,現場氛圍非常熱烈。此外,各位代表還積極為廣州群眾體育賽事活動的開展建言獻策,如:仙湖戶外代表陳曉波提出,希望廣州戶外運動節不斷做大做強,成為廣州體育產業的龍頭項目。

會上,媒體代表對社會力量辦賽建言獻策,提出四點建議:一是重視品牌打造,通過宣傳推廣進一步激活市民的體育消費意識;二是注重打造體育賽事活動的儀式感,提升群眾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三是增強賽事體驗,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務;四是通過體育賽事活動弘揚體育文化,彰顯文化自信。

《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出爐,廣州體育蓄勢待發

在充分聽取了與會人員的交流分享後,市體總秘書處負責人對大家的積極建言表示感謝,並將整理大家的意見,充實群眾體育賽事活動開展工作內容。

他提出,一方面,協會要重視專業性,積極發揮教練員、裁判員等專業隊伍作用,制定行業管理標準,指導、規範體育類企業舉辦活動。另一方面,體育類企業要目光長遠,培育具有廣州特色的新興體育賽事活動,煥發賽事活動品牌的生命力和影響力。

《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出爐,廣州體育蓄勢待發

最後,廣州市體育局一級調研員勒廣義指出,此次學習交流會舉辦得十分成功,從理論界、企業界、新聞界方面對《辦法》進行解讀,王教授對協會疑問的解答,既有理論水平,又有實踐經驗。同時,他提出兩點要求,一是在疫情期間無法開展群體活動,但要注重修煉內功,認真思考如何充分發揮社會力量辦比賽,形成多元化辦賽機制,推動全民健身運動。二是全民健身需求在疫情結束後或進一步迎來井噴式爆發,對群體工作開展是一個新的機遇,大家要做好充分準備。

他希望市體育總會、各級媒體及社會力量今後在工作中共同努力,著力開拓群眾體育賽事活動發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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