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治理App亂象:2020年1月31日前須完成備案

教育部最新印發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各單位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對現有教育移動應用的備案工作;2020年2月1日起,公共服務體系將向社會公眾提供備案信息查詢,接受社會監督。

教育部治理App亂象:2020年1月31日前須完成備案

不僅中小學生因此受益,高等院校內管理服務類教育app氾濫問題也將有法可依。

教育部還印發《高等院校管理服務類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專項治理行動方案》,《方案》要求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管理服務類教育移動應用的清理工作。治理行動的對象為高等院校服務於學校教育教學和廣大師生工作生活的管理服務類教育移動應用,包括:學校自主開發、自主選用和上級部門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

《方案》指出,要加強教育移動應用的統籌協調;規範教育移動應用的管理工作;建立教育移動應用的決策機制;推進教育移動應用的整合共享;提高教育移動應用的網絡安全保障。


教育App須備案,且“一省備案,全國有效”


教育部此次發佈的《辦法》規定,教育移動應用是以教職工、學生、家長為主要用戶,以教育、學習為主要應用場景,服務於學校教學與管理、學生學習與生活以及家校互動等方面的互聯網移動應用程序。

對於教育移動應用提供者,《辦法》要求,應按照要求通過公共服務體系進行提供者備案,並配合註冊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做好備案審核工作。提供者備案實行“一省備案,全國有效”。

對於教育App使用者(即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各級各類學校),《辦法》指出,應建立教育移動應用的選用制度,選用已完成提供者備案的教育移動應用,並通過公共服務體系進行使用者備案。自主開發、自主選用和上級部門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均應進行使用者備案。

“《辦法》既考慮了對監管的迫切需求,也有利於這個行業的健康發展。全國性的統一管理規範,讓企業、各地教育管理部門和老師等都有法可依。”上海市電化教育館館長張治說。

其實,針對教育App的亂象,從去年起,教育部和各地教育管理部門就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指導意見和措施。此次《辦法》發佈,堪稱是一系列政策組合拳中的又一記新拳!


加強監督,是政策組合拳中的“又一記新拳”

去年底,教育部印發通知,嚴禁有害App進入中小學校園,並強調要開展全面排查,凡發現包含色情暴力、網絡遊戲、商業廣告及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等內容的App要立即停止使用,要將涉嫌違法違規的App、微信公眾號報告當地網絡信息管理和公安部查處。

今年9月,國家首個全面規範教育App的文件出臺,明確教育App不得與學分、成績和評優掛鉤。同月,上海市教委牽頭出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減負增效意見和加強學校作業管理措施,明確“不得使用未經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審查的學習類App佈置作業”。

“過去,這類教育App在應用商店開發和上架,都是企業和平臺之間的商業行為,缺少教育部門的監管。”同濟大學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張端鴻指出,此次備案措施的制定,將填補此前監管領域存在的“真空”地帶。

《辦法》指出,教育部將建立完善與網信、電信、公安等職能部門的協助機制,共同指導應用商店等移動應用分發平臺落實監督責任,規範教育移動應用的管理,並推動將提供者備案作為教育移動應用上架應用商店的重要條件。

“通過備案形成全國信息管理平臺,加強了省與省之間數據信息共享,再用大數據監測、查處App是否違規,就能真正實現有效監管。”張端鴻說。

《辦法》還指出,如果教育App存在違法違規或違反要求且整改不及時的,將被列入黑名單並向教育系統通報,並撤銷涉事教育移動應用備案。涉事單位六個月內不得再提交備案申請。

張治認為,此次全國範圍的備案管理更嚴謹、規範,覆蓋了所有教育類App,對於促進全國教育信息化、減輕學生線上作業負擔是一場“及時雨”。 (源自 文匯網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