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19泰山區中小學招生意見出爐!招生計劃、範圍條件......

8月15日上午,2019年泰山區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會召開,會議發佈了

《2019年泰山區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意見》,並對今年相關招生情況進行了說明。

重磅!2019泰山區中小學招生意見出爐!招生計劃、範圍條件......


2019年泰山區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意見

招生原則


(一)分級屬地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關於義務教育“以縣為主、屬地管理”的規定,區教體局負責本轄區內義務教育段學校(含市直及市直以上義務教育段學校、泰安英雄山中學初中部)的劃片招生和統籌入學工作。各街道(鎮)繼續負責做好本轄區內學校劃片招生和統籌入學工作。各學校除招收學區內生源外,還要接收區教體局統籌安排的生源。

(二)劃片、統籌、免試入學。公辦中小學根據劃定的學區範圍招生,應招盡招;區教體局和各街道(鎮)按照統籌安排的原則做好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工作,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各學校禁止通過考試、面試等方式或擅自附加條件招生。民辦中小學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招生工作納入區教體局統一管理,進一步規範招生行為,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

(三)化解“大班額”。嚴格落實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切實解決“大班額”問題,有序推進班額標準化。各中小學按招生計劃和標準班額招收一年級學生,各小學班額控制在45人以內,初中班額控制在50人以內。各學校要嚴格轉學審批,對於確實需要轉學且符合轉學條件的,依據省相關學籍管理規定,嚴格執行轉學審批程序,在有空餘學位的前提下接收轉入學生。

招生辦法

(一)小學

1.範圍和條件

滿6週歲(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泰山區戶籍兒童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子女。

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的泰山區戶籍適齡兒童,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要將延緩入學的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材料報學區所在學校審核備案,審核通過後辦理延緩入學手續。延緩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期滿後仍不能入學的重新申請。

2.所需材料

泰山區戶籍適齡兒童:

戶口簿、不動產證(房產證)或者購房合同、其他佐證材料(根據學校制定的具體方案而定)。

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房產、一直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三代戶籍在同一戶口簿的,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地址為依據,在房產所在學區學校有空餘學位的情況下可按學區內生源予以接收,需查驗家庭戶口簿、房產證明等相關材料。若招生計劃已滿,由區教體局或街道(鎮)統籌安排入學。

外來務工(經商)人員子女:

戶籍所在地位於泰城中心城區範圍以外的(以2017年新修改《泰安市城市總體規劃》為準)。

戶口簿;居住證或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證明(辦理時限1年以上);不動產證(房產證)或在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租房期限1年以上);監護人勞動用工合同(工作滿1年以上,在泰安市或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或泰山區工商營業執照(註冊1年以上);在泰安市或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連續繳納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證明(不再提供紙質證明材料,由學校網上提報審核);兒童預防接種查驗證明。

3.入學流程

8月17日—8月24日,各學校公佈招生方案及工作安排,做好招生政策的宣傳工作。

8月25日—8月29日,報名審核。

公辦小學。學生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根據生源所屬類別到學校登記審核,學校將符合在泰山區就讀的學生信息錄入“泰山區義務教育段中小學招生網”(網址:http://tsedu.993721.net)(以下簡稱“招生網”),經審核符合在本校就讀條件的學生確定錄取入學,若人數超出招生計劃,學校向區教體局或者街道(鎮)提出統籌申請。

8月30日,學校錄取新生。

8月31日,家長登錄“招生網”或者關注泰山區教體局微信公眾號“泰山杏壇”查詢錄取結果。

對不符合在泰山區就讀條件的學生,告知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民辦小學。符合年齡要求及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學生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可按學校招生方案中要求提交的材料到學校審核,經學校錄取後將學生信息錄入“招生網”。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若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須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二)初中

1.範圍和條件

初中招收具有泰山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子女。

2.所需材料

泰山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戶口簿;不動產證(房產證)或者購房合同;其他佐證材料(根據學校具體制定的方案而定)。

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房產、一直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三代戶籍在同一戶口簿的,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地址為依據,在房產所在學區學校有空餘學位的情況下可按學區內生源予以接收,需查驗家庭戶口簿、房產證明等相關材料。若招生計劃已滿,由區教體局或街道(鎮)統籌安排入學。

外來務工(經商)人員子女:

戶籍所在地位於泰城中心城區範圍以外的(以2017年新修改《泰安市城市總體規劃》為準)。

戶口簿;居住證或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證明(辦理時限1年以上);不動產證(房產證)或在房管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租房期限1年以上);監護人勞動用工合同(工作滿1年以上,在泰安市或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或泰山區工商營業執照(註冊1年以上);在泰安市或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連續繳納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證明(不再提供紙質證明材料,由學校網上提報審核)。

3.入學流程

8月17日,各學校公佈招生工作方案及工作安排,小學召開畢業生家長會宣講招生政策和網上操作流程。相關初中學校參加。

8月18日—8月19日,完善學生信息。小學畢業生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登陸“招生網”或者關注泰山區教體局微信公眾號“泰山杏壇”,修改完善家長聯繫電話、學生身份證號,填寫監護人身份證號、不動產證(房產證)號及房屋座落。有意參加民辦初中報名的,在完善信息後,選擇一所民辦初中報名,查看民辦初中招生方案,瞭解學校招生方式。

8月20日—8月21日,彙總“招生網”信息。

8月21日—8月26日,學校審核並錄取學生。

公辦初中。小學畢業生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憑畢業生小學學籍號和身份證號登陸“招生網”,查詢初中資格審核學校。住址信息一致的可持“審核資料”中所需材料原件、複印件到資格審核學校審核;住址信息不一致的可持證明材料的原件、複印件及在“招生網”打印的《小學畢業生信息表》到家庭實際住址所在學區學校進行審核登記。資格審核學校在招生平臺查詢監護人房產信息是否屬實或者進行家訪,學校確認屬實的,可向區教體局提出調撥申請,生源調撥完畢後,學校直接點擊錄取。

民辦初中。嚴格按照計劃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

8月27日—8月28日,統籌安排生源。區教體局向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安排符合統籌入學條件的生源。

8月29日,學校錄取新生。

8月30日,家長登陸“招生網”或泰山區教體局微信公眾號“泰山杏壇”查詢錄取結果。

備註:泰山區戶籍在外地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可持戶口簿、不動產證(房產證)及學籍證明等材料於8月18日—19日到東嶽中學南院小學部(泰山區教體局招生辦公地點)採集信息。未在網上登記信息或提報虛假信息的,不作為入學依據,不予以建立學籍。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若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須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三)有關群體學生入學

1.各街道(鎮)要會同衛健、民政、殘聯等部門,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機制。做好未入學殘疾兒童少年調查登記、殘疾篩查、統計錄入、建檔造冊,全面掌握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數量和殘疾情況。要按照“全覆蓋、零拒絕”要求和“一人一案、分類安置”的原則,做好適齡殘疾兒童的入學安置工作。經殘疾兒童鑑定委員會鑑定,適合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可到市特教中心就讀;適合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學區學校要保證無條件接收;因身體原因不能到校就讀但具備學習能力的,在學區學校建立學籍後,由學區學校選派教師送教上門。

2.各學校要切實保障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根據新生入學情況,建立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留守兒童入學數據庫。要加大管理、資助和關愛力度,保障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零輟學”。

3.現役軍人子女,按照《山東省實施細則》辦理;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公安部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要求辦理;外來客商子女,按照市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要求辦理;持有“泰山人才金卡”的高層次人才子女,按照市、區《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細則》要求辦理;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入學根據《泰安市教育局關於落實消防救援人員優待政策的通知》精神依法繼續享受原有優待政策。

(四)幾點說明

1.因房產抵押貸款無法提供房產證明原件的,報名時需提供加蓋銀行抵押貸款章的房產證明覆印件。

2.已購房居住但未辦理不動產證(房產證)的,報名時需提供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購房原始發票和房屋質量保證書,學校需到實地進行家訪確認。

3.各公辦中小學要按照2014年開始實行的每套房產(住址)原則上小學每5年、初中每4年只能享受一次劃片招生機會,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監護人合法多胎生育的除外,但需提供相關證明,各學校依據近四年或者五年招生的數據庫信息,認真做好房產年限審核工作。

4.法定監護人出示的房屋產權須為100%產權,房屋性質為住宅。

招生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調配合。各街道(鎮)、區直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共同做好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工作。各學校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精心組織,規範操作,嚴格程序,嚴明紀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明確責任主體,維護招生穩定。各學校校長是做好招生入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學校要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抽調政治素質強、業務水平高的工作人員,參與到招生工作中來。要嚴格按照招生政策的具體要求和時間安排開展工作,招生過程中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合理分班,均衡搭配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平、結果公正,切實維護招生秩序,確保招生穩定。

(三)嚴肅招生紀律,實行責任追究。嚴格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區教體局要加強對中小學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重點糾正通過考試、面試等方式錄取學生、提前組織報名錄取、虛假招生宣傳、亂收費等違規行為。對於違規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限期整改、通報批評的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廣泛宣傳政策,提高服務質量。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事關千家萬戶,各校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及時向社會宣傳招生政策,要將今年的招生政策宣傳到每一位家長,引導學生和家長理性、有序入學。要做好招生期間的服務工作,安排專人接受家長諮詢。要實行首問負責制,積極主動幫助家長釋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務質量,提高家長、社會對招生工作的滿意度,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2019年泰山區小學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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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泰山區初中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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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招生諮詢、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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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招生諮詢、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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