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池市人民檢察院召開內設機構改革部署大會。會議對市院機關內設機構進行部署,宣佈相關內設機構領導任職決定。
據瞭解,在此次改革中,河池市人民檢察院共設置了14個內設部門,包括7個業務部門、2個綜合業務部門和5個司法行政部門(含機關黨委);2個派出機構。
那麼各個部門是怎樣調整?
業務部門7個,綜合業務部門2個,司法行政部門5個。
這次機構改革有哪些特色亮點?
主要突出了市院機關的職能定位、專業化建設的要求、堅持強化內部監督制約。
業務部門
職責關鍵詞
普通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職責關鍵詞
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殺人、搶劫、毒品等犯罪案件
職責關鍵詞
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職務犯罪案件,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
職責關鍵詞
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職務犯罪案件
職責關鍵詞
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審查、提請抗訴和抗訴
職責關鍵詞
公益訴訟案件
職責關鍵詞
控告和申訴、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
綜合業務部門
司法行政部門
兩個派出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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